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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办案心得

 律师戈哥 2021-08-03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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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案例,点滴中探索法学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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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实习以来参与办理的案件也有好几十个了,但是从头到尾全程参与并即将结案的这是第一个,回想起来这个案件虽然标的很小,但是也有很多值得回味的地方,也可以分享给各位作为茶余饭后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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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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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甲(女)与被告张乙(男)是兄妹关系,兄妹二人原本关系很好,妹妹张甲是个事业女性,经济条件较好,经常帮助哥哥,张乙曾经在张甲负责的工程项目上班。张丙是张乙的儿子,即张甲的侄子,张甲因为与哥哥张乙兄妹感情较好,自然对侄子张丙平时也关照有加。2010年10月,张丙在瑞金宾馆结婚,张甲帮哥哥张乙付了80000元酒席钱,方式为信用卡刷卡。酒宴结束后,张乙用收取的礼金还给了张甲 40000元,剩余的4万没有归还。两个月后,也就是2010年12月,张甲向哥哥张乙讨要剩余的40000,张乙无钱归还,当时两人正好的外地的工地上,故张乙随手找了个小纸片写了个借条,载明:今张乙向张甲现金借款40000元,借款人张乙。

之后,张甲一直未向哥哥张乙催讨,本也不打算再要回欠款。后来,张乙所在的工地发生事故,张乙部分工资奖金未能获得,张乙认为是妹妹张甲不给自己足额发放工资,兄妹感情从此恶化。2020年,张甲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向哥哥张乙以借钱的名义发送短信和微信委婉催讨,未料哥哥张乙直接将张甲微信拉黑,短信不回,电话拒接,张乙之妻即张甲嫂子更是打电话将张甲骂了一顿。张甲心中委屈,一怒之下委托律师将哥哥告上法庭要求还款40000元,并提供了当时在瑞金宾馆的刷卡回单、银行卡流水、瑞金宾馆开具的以张甲个人为抬头的发票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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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情况

庭审中,被告也就是张甲的哥哥张乙承认2010年10月酒宴确有让张甲付款一事,但是2010年10月酒宴结束后便将款项已经全部以现金的形式归还了,而他认为2010年12月出具的借条与10月份在酒店的刷卡没有关联,借条所载的金额40000元原告张甲并没有给他。

而我们作为原告的代理人,通过说明张甲在瑞金宾馆刷卡与信用卡还款时间以及借条出具的时间、金额等一 一对应,主张2010年10月的刷卡行为与2010年12月份出具的借条其实是本案中同一借贷关系,作为原告方我们已经提供证据证明借条为有效的借款凭证和款项交付行为,而被告不能证明其已经归还了款项,故应当归还40000元,另因为借条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因此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随时归还。

由于民间借贷纠纷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庭说明情况,开庭时兄妹俩也到庭向法官说明了情况。最终,法官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判令被告归还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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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回顾

这个案件虽然我们胜诉了,但是案件本身其实是有一定的败诉风险的。

首先,关于在瑞金宾馆刷卡POS单与后面借条的关联性,这一组证据存在瑕疵。庭审中对方提出了这两个行为没有关联,而我们则认为因为刷卡行为与借条所载的金额一 一对应,且两件事情距离时间较短,虽然款项并没有直接交付给借款人本人,但是这一组证据已经达到了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高度盖然性的标准。

其次,本案最大的风险,那就是张甲在瑞金宾馆刷卡一事能否作为本案借贷纠纷的事实。张丙结婚已经是10年前的事情了,如果被告张乙直接否认张甲刷卡的8万元与儿子张丙结婚的关联,既就是说直接不认可张丙有代付款之事,那么张甲现在也没有证据证明其侄子张丙确实在刷卡当天在瑞金宾馆办了酒宴,也没有证人证明酒席款是张甲付的,而瑞金宾馆也不可能有视频等证据保存十年之久。但是对方却承认了张甲代付款一事,这直接导致了我们作为原告方在证据上获得了优势地位,也对我们胜诉起到了很关键的影响。

现在回头想想,如果当时被告直接说儿子结婚的酒席钱是自己用现金支付给瑞金宾馆了,当年的支付记录和凭证已经很久了,没有保存,至于原告手中在瑞金宾馆的刷卡单和餐饮费发票是怎么一回事,自己完全不知情,而2010年12月份的借条虽然写了,但是并没有借款交付,那么这个案件极有可能出现反转。一旦斩断刷卡记录和借条的关联,那么原告的举证责任将会进一步加重,2010年12月份的借条就仅仅是一个没有款项的交付的借条,原告不能证明钱款确实现金交付了,自然被告也就不需要还钱了。如果我是被告的代理人,我的诉讼策略应该是直接否认酒席是原告付的钱,坚持主张自己现金付了酒席钱,原告作为公司高管长期在外有宴请,在瑞金宾馆的所有消费与自己没有关联,在这个情况下,原告将会面临举证不能的不利结果,那么被告极有可能胜诉,无须偿还这笔款项。

当然,以上所有的心得皆是基于诉讼案件的诉讼策略而谈,有时候诉讼案件中输赢也有很多运气的因素,比如对方诉讼策略没有定好认可了一些对我方有利的事实,或者在举证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时同时可能也存在对己方不利的因素,这些都有可能导致案件的结果反转。而现实生活中,当时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也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我们只能通过一些证据去尽量还原当时的情况,从理性的角度选择性的去相信自己这一方的当事人。

除了输赢以外,我们当然还是建议所有人要秉承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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