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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辨证步骤​:(2)脏腑定性

 莫为天下先 2021-08-06

中医辨证步骤:(2)脏腑定性

  中医辨证,可以分七歩走:脏腑定位、脏腑定性、性位合辨、必先五胜、各司其属、治病求本、发于机先。

  脏腑定位,我们可以用五脏辨证;脏腑定性,我们可以用八纲辨证。

  在辨证定性的基础上,我们又可以通过必先五胜、各司其属、治病求本、发于机先四歩,选择合适的食物和药物配伍。

  脏腑定位、脏腑定性、性位合辨、必先五胜、各司其属、治病求本、发于机先,有其严格的操作要求,我们现在开始逐步介绍。全部辨证程序是一部书,因为一篇博客不可能太长,所以只能是一步的一个局部。

  第二步 阴阳,气血,表里,虚实,风,火,湿,燥,寒,毒定性

  所谓“定性”,是综合患者各方面的情况,决定患者疾病的性质。“八纲”辨证,“病因”辨证,实际上都是辨别患者疾病性质的方法。八纲辨证,用于辨病情,难于辨别病因,比如“湿”证或“燥”证。而“病因”辨证中,例如“风”证或“火”证,都有个寒热虚实问题。其他如“六经”辨证,“三焦”、“卫气营血”辨证等等,也都有其各自的局限性。因此,我们把所有和定性有关的都归结起来,则共有“阴”,“阳”,“气”,“血”,“虚”,“实”,“表”,“里”,“风”,“火”,“湿”,“燥”,“寒”,“毒”等十四项。分别介绍如下:

  “阴”证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阴”的特点:指功能上衰减的,不足的,静止的,向下的,减退的,消极的,阴暗的,寒凉的,称之为阴;物质上属于内在的,基础的,如血液,津液等,称之为阴;病理生理上代谢产物,非人体生理活动所必需甚至有害的物质,如痰,饮等等,也均可以称为阴。血液,津液等一般称为阴精,而痰,饮等则称为“阴邪”。患者在临床上表现为功能上的衰退和不足,呈退行性,抑制性改变的一切临床表现均可以定性为阴症。凡属人体正常生理活动所必需的物质缺乏或不足,或某些病理生理产物的堆积、潴留,也可以归属于阴。

  (2)从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定性

  凡属患者发病缓,病程长,症状系属逐渐加重,尤其是老年或素体以功能衰退为特点之患者,在定性上为阴证。

  “阳”证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阳”的特点:一切功能上兴奋的,亢进的,活动的,向上的,旺盛的,积极的,光亮的,温热的,外在的等事物和现象,都属于阳;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均可称之为阳,例如:心阳,脾阳,肾阳等等;使人体功能上产生病理性兴奋或亢进的各种因素也可以称之为阳。正常功能一般称为阳气,而病失常兴奋或亢则称为阳邪。患者在临床上表现为功能上的亢进或紧张状态,呈进行性,兴奋性改变的一切临床表现,均可以定性为阳证,凡属人体功能方面的疾病也均可归纳属于阳症。

  (2)从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定性

  凡属急性病特别是一般急性热病,病程不长,突然发病者,尤其是小儿或青中年患者,或平素体质尚壮实者,在定性上均考虑为阳证。

  “表”证定性

  (1)从临床症候特点定性

  “表”字,根据中医学的认识,主要是指人体肌表,因此凡属人体肌表在病因作用下而出现之肌表调节功能障碍,或临床症状主要部位在人体肌表,例如发热时,肌表应出汗以散温,但病人发热无汗,体温正常时,肌表应无明显汗出,但病人汗多,时自汗出。或病人肌表疼痛,或肌肤疮疡斑疹。这些或属于肌表功能失调,或属于肌表本身病变,均可以定性为“表”证。

  (2)从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定性

  “表”证在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根据中医学认识,主要是指热性病的初起,从病势上说属于早期轻浅阶段,因此凡属热性病的初起,均可以定性为“表”证。

  “里”证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里”字,根据中医学认识,主要是指人体肌表以内的器官,因此凡属人体肌表以内的各个器官在病因作用下而出现之功能障碍或临床症状主要部位在人体内脏,例如:高热时肌表调节功能并无障碍,热高汗多,完全相应,热高原因系由于内热炽盛,而非由于肌表不能散热,或病人临床症状主要表现在内脏,如腹痛、呕噁,烦渴、便结、尿赤……等等,这些均属人体内脏病变,因此均可以定性为“里”证。

  (2)从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定性

  “里”证在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根据中医学认识,主要是指热性病的延续深入,从病势上说属于热性病的中期或后期重深阶段,因此凡属热性病的中后期,均可以定性为“里”证,其不属热性病的其他疾病,只要其主要病变不在肌表而在内脏者,亦可以定性为“里”证。

  “虚”证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虚”字,根据中医学认识,主要是指人体的精气不足,《内经》谓“精气夺则虚”(《素问·通评虚实论篇》)。所谓“精”,就是指维持人体正常生理活动所必需的各种不可见的精微物质,“气”,就是人体正常调节代偿功能的动力。凡属人体在病因作用下而出现之维持正常生理活动的必需物质缺乏或不足,或正常的人体调节代偿防御等功能低下,都可以定性为“虚”证。其属于生理活动代偿功能的缺乏或不足者,叫“精虚”或“阴虚”,其属于生理调节代偿功能动力低下或不足者,叫“气虚”。

  (2)从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定性

  “虚”证在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根根中医学认识,主要是发病缓起,病程较长,或由于先天不足,或由于后天失调,或继发于“热”证,“实”证之后,或由于治疗上的错误或不及时,如误汗,误吐、误下,过用温燥苦寒药,等等,因此凡属是有上述发病与病程上特点之患者,在定性上均应首先考虑“虚”证。

  “实”证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实”字,根据中医学认识,主要是指人体的“邪气有余”,《内经》谓:“邪气盛则实”(《素问·通评虚实论篇》)。所渭“邪”,就是指各种致病因素或人体本身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所产生的对人体正常生理活动有害的各种物质,因此凡属致病因素毒力强大或人体内各种有害物质的堆积和潴留,例如,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患者出现高热、神昏、谵语、腹满、便结、腹水、胸水……等等,都可以定性为“实”证。

  (2)从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定性

  “实”证在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根据中医学认识是发病急,病势猛,或继发于“表”证之后,或由于治疗上的错误或不及时,因此凡属是有上述发病与病程上特点之患者,在定性上均应考虑“实”证。

  “气”分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气”字,根据中医学认识,其义有二:一是指气体,如“噫气”、“矢气”、“腹胀气”……等临床表现中所说的“气”,其二是指一切功能本身,与“阳”症相似,例如:“气虚”、“气盛”等辨证中所说的“气”,由于如此,所以凡属患者临床表现上以功能上的障碍为特点或症状上以气体滞留或通利不畅为主,如前述之噫气,呃逆,腹胀,矢气……等患者,均可以定性在“气分”。其属于功能上的一时性障碍者,一般称为“气滞”,其属于功能低下而出现障碍者,一般称为“气虚”,其属于功能方面过度亢进致病者,一般则称“气盛”。

  (2)从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定性

  “气分”疾病在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根据中医学认识与阳证相似,一般情况下发病较急,病程较短,多系突然发病,有比较明显的发病诱因,因此凡属具有上述发病与病程上特点的患者,在定性上均应首先考虑“气分”疾病。

  “血”分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血”字,根据中医学认识,其义亦有二:其一是指血液,例如“吐血”,“便血”、“鼻衄”、“齿衄。“肌衄。……等临床表现中所说的“血”,其二则是指人体正常生理活动中所必需的某些物质,例如“血虚生风”、“血虚肝旺。……等辨证术语中所说的“血。。由于如此,所以凡属患者临床表现上以生理必需营养物质缺乏或不足为主,或者症状上以出血或瘀血为主要临床表现者,均可以定性在“血分”。其属于生理必需营养物质缺乏致病者,一般称为“血虚”,其属于出血或血行障碍致病者,一般称为“血瘀”。

  (2)从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定性

  “血分”疾病在发病与病程上的特点,根据中医学认识与阴证有相似之处,一般情况下发病较缓,病程较长,常继发于“气分”疾病之后,但由于外伤原因而引起的出血或瘀血情况则亦可发病急,病程短,直接出现“血分”疾病,此属例外。凡属在临床上具上述发病与病程上特点的患者,在定性上均应首先考虑“血分”疾病。

  “寒”病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寒的特点根据中医学认识主要是:寒性凝滞,澄彻清冷。因此凡属患者在临床表现上以凝滞不通,症状部位固定不移患者外观或排泄物表现澄彻清冷,例如:疼痛部位固定不移,小便清彻,四肢厥冷,完谷不化,人体生理调节代偿功能衰退或衰竭等等,均可定性为寒。

  (2)从发病季节与诱因上定性

  冬主寒,因此凡发病季节在冬季或低温环境,或患者发病明显与受寒有关,都可以考虑定性为寒证。

  “热”(火)病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火(热)的主要特点是:炎上、温热,红亮,化物。因此患者在临床表现上以兴奋、亢进为特点者,例如:燥狂,发热,红肿热痛,消谷善饥,烦渴引饮,便结,溲赤等等,均可以定性为火(热)病。

  (2)从发病季节与诱因上定性

  夏主火,主热,因此凡发病季节在夏季炎热酷暑时期,或患者发病明显与受热,例如:在酷暑或高温环境中得病等等,均可以考虑定性或同时定性为火(热)病。

  “湿”病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湿胜则肿,湿胜则濡泻,湿流关节,举凡人体在病因作用下所产生的一切液态病理生理产物,中医均认为属湿,因此凡患者在临床表现上述物质偏多或潴留为特点者,例如:浮肿、多痰,泻痢、白带多,黄疸,排泄不畅如小便不利,无汗等等,均可以定性为湿。

  (2)从发病季节与诱因上定性

  长夏主湿,因此发病季节如夏季潮湿较重时期或患者发病明显与受湿,例如冒雨、居住或工作环境潮湿较重等有关的,均可以考虑定性为湿病。

  “燥”病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燥胜则干,诸涩枯涸,干劲皱揭,皆属于燥。因此凡属患者在临床表现上以干燥枯涸为特点者,例如:口燥、咽干、皮肤干涸失润,大便干燥等等,均可以定性为燥。

  (2)从发病季节与诱因上定性

  秋主燥,因此凡发病季节在秋季或气候明显干燥时期,或患者发病明显与干燥有关,例如:因高热消耗,汗、吐、下等体内津液丧失过多,或饮水不足等等,均可以定性为燥病,

  “风”病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风的特点,根据中医学认识主要是“善行而数变”(《素问·风论篇》),“风以动之”(《素问·五运行大论篇》)。因此,凡患者在临床表现上变化较快,来去不定,游走窜动,颤动抽搐,麻木瘫痪,例如:阵发性头痛,游走性关节肌肉痛,阵发性皮疹,惊痫抽搐,半身不遂等等,均可定性为风。

  (2)从发病季节与诱因上定性

  风病的发病季节与诱因,根据中医学认识,春主风,因此凡发病在春季或患者发病明显与受风有关的,都可以考虑定性或同时定性为风病。

  “毒”病定性

  (1)从临床证候特点定性

  可以定性为火病而系暴发,临床症征以高热,肢厥、神昏、谵妄、吐泻纯青水、皮肤斑疹或肤色青紫,脉沉伏。舌红绛或青紫,苔焦干者,均可考虑为毒病。

  (2)从发病原因上定性

  发病前有食物或药物中毒之可能,如误食菌类、野菜、死畜、死禽、郁肉、漏脯等食物或砒,铅、卤水、乌头等有毒药物发病者,均可定性为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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