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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活着就是为了追求美好生活

 时光溯洄者 2021-08-11

中国有句谚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西方也有对应的说法,“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在一些人的眼里,《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以劳动人民视角,书写了中国过去包括三年饥荒,大炼钢铁,知青下乡等几十年历史的原汁原味的手稿;而在我的眼里,它是一部歌颂动荡年代中父母爱情的散文诗。


尽管你可以在这本小说情节里面找到现代言情小说桥段以及琼瑶剧情节的影子,但是你却找不到与浪漫相关的因素:美妙的语句,浪漫的词藻,动听的韵脚。然而当你不经意间打开书页,你会感受到浓郁而热烈的质朴与真实,如黄河拍岸一样,一浪接一浪的向你袭来,让你初识措手不及,适应后便爱不释手。

我眼中的《许三观卖血记》,即是上个世纪动荡年代的父母爱情,也许你会不解,也许你会迷惑。但是在不同人的眼里,世界宛如万花筒一般五彩斑斓。浪漫的人在平淡中发现幸福,悲观的人在喜剧中寻找没落。


 余华这本小说,以卖血为明线,以许三观一家五口的亲情为暗线。首先,从结婚到老年各个时期,每当许三观面对坎坷与困难,卖血总是能搞定一切,并总是不忘卖血后要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因为活血。

其次,许三观卖血的理由,很少考虑到自己,全书共十一次卖血,十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家人。显而易见,亲情成为许三观在苦难时代寻找心灵慰藉的蜜糖。

 时代也许创造了纠葛,但仍旧因为人性的五彩斑斓而黯然失色。《许三观卖血记》中有两个重要人物,即许三观和许玉兰。


许三观和许玉兰初识的故事像是一个喜剧的开头:一见钟情,看过电影,吃过馄饨,声称两人都姓许,两家都传宗接了代,老岳父就乐呵呵地允许许三观娶了许玉兰,随即就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又偏偏越来越不像自己,倒像妻子的前男友……

许三观的反应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总而言之,其实也不过是夸大渲染了的一个普通家庭的内部矛盾。许三观的埋怨,更多是看客们略带嘲笑和喜欢凑热闹的眼光,他的偏心有时就好像故意假装出来的,只是为了在这荒唐的传言中给自己找一个合理的台阶落脚;他还是一个善良的人,在关键时刻总有意想不到的回报。

动荡时代的爱情虽然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但却给苦涩的生活增添温情的蜜糖,这个时候,能陪伴在身边的,相守一生的,还是彼此的爱人。

诚然,许三观的人生或许没有太大的波折,但不乏挫折,要说在那个跌宕起伏的时代,谁还没经历个九九八十一难啊。经历的越多,温情与温馨也就越加难能可贵。

为把一见钟情的女人娶过门,为孩子吃口肉或者更美好的未来,为柴米油盐酱醋茶烦恼的琐碎生活,许三观一共卖了11次血。在人生的长河中,许三观承担了自己作为丈夫,父亲,侄子甚至所有角色的重担。

在一个悠闲的下午,我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目睹了卖血人故事的悲剧与感伤,见证了许三观一家五口之间的亲情。然而给我最多感动的就是许三观和许玉兰的感情历程。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情全世界都知道;许三观出轨的事情,两人闹归闹但依旧陪伴着彼此。看似是许三观选择了出轨,倒不如说是许三观向嫉妒低了头。

后来,许玉兰被批判,三个孩子觉得丢人,没人愿意去给他们的妈妈送饭,许三观却一边对卫兵说“我怎么可能给阶级敌人特殊待遇”,待卫兵一走却偷偷提醒许玉兰,在米饭下面做了红烧肉。老年后的许三观第一次为了自己去卖血,却被血头无情地嘲笑他的死血比活血多。这一切都让许三观感觉找不到人生价值和存在意义,而在大街上边哭边走,闻讯赶来的三个孩子觉得丢人;而许玉兰却理解许三观内心的悲苦,对许三观这些年来的付出如数家珍,把三个孩子数落了一遍,然后默默领着许三观到胜利饭店点了三盘炒猪肝。

许三观和许玉兰两人的情感生活如同深泉般深邃而内敛。尽管许三观总是心口不一,爱面子;但却隔夜忘仇,有责任感。他同许玉兰的感情只是对经常见到的油条西施一见钟情罢了。

比起在同一家广场工作的林芬芳也应该要更熟,但他一再撑起许玉兰的世界,在米饭下也要藏着红烧肉;而许玉兰呢,直到书都结束了,许三观都六十多岁了,她才终于肯为他说一句话:“你想吃什么,你说。”食不果腹的年代,许玉兰对许三观说:“今天我把留着过春节的糖拿出来了,今天的玉米粥煮得又稠又粘,还多煮了一碗给你喝,你知道是为什么?今天是你的生日。”

是啊,我们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才明白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

坎坷时代,爱情如深泉涌流,却并不单调,因为它被赋予了时代的特征。在一个人人都要靠努力才能活着的年代,爱情一种近乎于奢侈的东西,给予《许三观卖血记》深刻的内涵,没有人轻易活在这个世界上。可能是一个人太苦太累了,所以许三观选择组建了一个家庭。

可能是时间把一见钟情熬成了亲情,因为人与人之间最重的还是亲情,有时亲情并非就只是血缘的联结,还有那些未曾言说的陪伴,源源不断奋斗的底气。

艺术特征上来看,小说语言朴实,通俗易懂,口语化。场面描写真实可感,生活化的描写将小说的情景形象化,人物的语言让人物形象活灵活现。小说多次使用反复,如卖血后反复出现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让人泪目。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对里面的语言是不以为然的,甚至有点鸡蛋里面挑骨头。

明明语言可以用美妙的语句,华丽的词藻,动听的韵脚;但是余华没有,他用最质朴而又真实的笔触,用赤忱和直白让大家迎面感受许三观的卖血生活和心路历程。但余华看似随意的笔触背后,却牢牢牵着情节的发展。


正如《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人不是从娘胎里出来就一成不变的,相反,生活会逼迫他一次又一次地脱胎换骨。趁年轻,我们应当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因为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总之,在感情面前,平凡的是局中的两个人;而在个人面前,平凡的却是这个时代。

不同于《活着》福贵大结局的孤家寡人带给人们抑郁的氛围,《许三观卖血记》通过对许三观否极泰来的故事讲述,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应该努力活着的故事,不仅仅要活着,还要追求美好生活。像许三观一样,追求爱情和亲情。

许三观啥也不怕,怕的只是被遗忘,怕的是不能再为家人奉献价值。这是普天下所有父母的心声。希望他们可以为自己而活,追求个人的美好生活。正如《许三观卖血记》告诉我们的那样,没有谁可以轻易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也没有谁可以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


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和应对突发的事件,你是可以牺牲掉一些东西的。因为活着,就是追求美好生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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