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许三观卖血记》

 suzhoureading 2021-08-13

这是青色兰香推荐的第245部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长度:17.8万字

适合:初中以上

余华是我很喜欢的作者之一,他的作品,篇幅都不是太长,但是特点非常鲜明,具有现实意义,可以说他的作品多反映了当代的现实状况。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靠卖血度过一次次生活的困难时期的故事。许三观的一生很普通,却也不坏,不像《活着》中的福贵,名字是“福贵”,可是命运多舛。《许三观卖血记》其实也是另一种“活着”,只不过是更幸福一点的城里老百姓的活着。许三观从田里走到城里,娶了许玉兰,按照普通老百姓的评判标准,许三观这一生虽然有风有浪有波折,但是家庭幸福美满,熬过文化大革命、三年饥荒,最后的生活更是不愁吃不愁穿。

一、语言特点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它的语言中总有一些让你哭笑不得的句子,粗俗却又形象生动比如 “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作为本书的最后一句话,这一句很轻佻,就像是一个舒展的字中张扬的最后一笔,“卖血后很累,啥感觉?就像是刚从女人身上下来的感觉。”听起来有些色色的,但其实非常符合人物身份。

对!这部书或者说余华的作品的一个特点就是语言的生动,生活化,口语化,通俗易懂。“他看到阿方和根龙是先拿起酒盅,眯着眼睛抿了一口,然后两个人的嘴里都吐出了咝咝的声音,两张脸上的肌肉像是伸懒腰似的舒展开来。”“你们妈是陪斗,什么叫陪斗?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都吃起来可口。”这些比喻,帮助读者更融于小说,代入感非常强。

二、时代特点

比如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还不能尿出来。卖完血一定不能为了省钱而不去吃炒猪肝,喝温过的黄酒。不然,身子可是要垮掉的。又比如,何小勇的妻子拉下脸来求许三观,让他们把一乐借给她,让一乐把病重的何小勇的魂喊回来。这些作法,看起来不切实际,其实又恰恰是那个时代,还没有多少文化知识的,迷信的人们的“正常合理”的说法,窍门。

  这是一种强烈的时代感。余华的描述,使我感到那吵吵闹闹的生活就在眼前,共鸣非常强。

三、人物性格

作者着重刻画的人应该就是许三观,许玉兰,许一乐三人,而其中我觉得最最自然的非许玉兰莫数。

许玉兰很爱美,每天要换三套衣服,四双鞋子,其实她一共也就这么多衣物,可是偏偏每天都要换着穿。她要求许三观给她做旗袍,做棉袄,买镜子,买桌子,椅子。读者可能会觉得许玉兰是一个物质的人,其实不然。许玉兰恰恰是一个勤俭持家,精打细算的人。结婚以后,许玉兰每次淘米做饭总是先按照个人的饭量放米,然后再抓出来一把,放到一个小米缸里。这个小米缸,在三年自然灾害救了全家人。生活中,有许多女生都在结婚后一声不响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许玉兰也代表着这样一种人群。从这一点来看,人物前后做事方式的改变水到渠成。

许三观有太多人写了,我就不在这里献丑了。            

鉴书人:金戉(初二学生)

阁楼主人的话:初中生会欣赏这样的书,真让人意外。这是我没敢向孩子们推荐的书。看来,我也要与时俱进了。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