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问题二 问题三 问题四 问题五 补充:政策条例: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用工单位:企业接收外部劳务派遣用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按照协议(公司)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这种情况下,需要劳务派遣公司给用工单位开具劳务费发票入账;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用工单位将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直接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不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应作为工资薪金的支出和取得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费用(是指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用)扣除的依据。---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凭自制凭证下账列支。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的管理费部分,劳务派遣公司仍需要开具劳务费发票。 问题六 贷:银行存款 0.1万元 问题七 问题八 请问如何区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参考政策一 参考政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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