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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史研究应融入传统文化氛围中——专访刘恒

 攸州刀郎 2021-08-30

文 / 张 彪


内容摘要:书法是中国传统艺术,也是古典的文人生活方式的反映,因而,对于书法史的研究,不能仅止于书法本身,还需旁及文学、思想等一系列相关研究。随着学院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西方的某些研究方法开始在书法史研究中普及开来,而依靠西方的研究方法,能否真正推进我们的书法史研究,还有待商榷。刘恒在书法史研究中一贯坚持传统的治学方法,他通过对传统的研究、思考,在当下开放的学术环境中,尝试一条既古又新的研究思路,也在传统治学方法中,探索着书法史研究的未来。

关键词:书法史 脉络 传统 文人士大夫 读书

书法史研究以脉络梳理为要

张彪(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本刊特约记者):刘老师好!能否请您谈谈对书法史的理解和认识,以及海内外书法史研究的现状?

刘恒(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书法史,顾名思义就是书法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以及其中的人物、事件、作品、理论和技法。书法史研究即是对这些现象的探讨。

中国的文化在古代曾领先于周边,如朝鲜半岛、日本列岛、越南等,都曾受到汉文化的影响,且长期使用汉字,也有书法。至于说到海外书法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日本。例如,日本有一些比较突出的书法史研究著作,日本学者在基础研究方面下了较大功夫,如收集资料、做汇编等,从基础工作的角度来看,做得很好,但与我们传统的书法史研究存在一定差别。而在西方,由于受到汉字、汉语文献的制约,书法史的研究很难深入展开,但一些大学会有关于东方艺术或东方文化的研究课题,因而也产出了一些与书法史相关的研究成果,主要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呈现。

张彪:我国历代都注重历史研究及史书的编写,因而史学兴盛。您是历史专业出身,请您谈谈历史研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方法论,以及如何将其运用于书法史研究?

刘恒:中国学术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重视史学研究。

史学研究的方法论会受到一个时代的政治形势、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在我读书时,史学界还延续着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史学传统和研究局面,例如当时史学界最热门的五个课题被称为“五朵金花”,做史学研究的若想有所成就,必定要关注这五个课题。

书法史的研究是史学的一个延伸,受到史学研究的影响,史学研究的方法论均可以运用到书法史研究当中。另外,如在历届全国书学研讨会等学术研讨活动以及研究书法史的文章中,有学者会运用一些国外的研究方法,甚至是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方法,如统计学、传播学等理念、方法,这些研究方法的介入及新成果的出现,令人耳目一新,也令整个书法研究领域眼界大开,思路更加活跃。

张彪:您曾出版《中国书法全集·张瑞图卷》《中国书法史·清代卷》等书法史的个案研究、断代史研究专著,请您就自己的研究成果及研究方向,谈一下您的研究方法。

刘恒:我所熟悉的是传统的研究方法。即研究某一个人时,从他所处的时代入手,厘清当时的文化氛围、思想状况,在此基础上,将研究对象的理论、主张及艺术风格,及其与他人的异同点提炼出来,展示给读者。这是一个传统的、旧的方法。

至于清代书法史研究,对脉络的梳理最为重要。清代距今较近,传世资料也多,在研究中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我将主要精力放在梳理清代书法史发展的主要脉络上,如书坛的风气、风气的转变、转变期的关键人物,以及以前未有、后来才有的新风气、新现象,将这些内容尽量简洁、概括地呈现给读者。这是我的基本方法和思路。

张彪:您曾经说“习惯于从书法的发展历史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来认识理解这门艺术(书法),更愿意将书法看作一种生存状态——古典的文人生活方式的反映”,在这里,“文人”及“生活方式”应该是两个关键词,那么依此观点,您是如何看待文人(或士人)阶层之外的书法及其传世遗迹的?

刘恒:有一个事实不能忽视,即书法是从实用发展而来的,其基础是汉字的书写,且长时间处于实用性、艺术性相交融的状态。

古人写书法,首要看重文字内容,在文字表达、传播的基础上,追求艺术和审美,所以书法融合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审美习惯。如文人士大夫的书信、诗文、奏章等,首要的是文字表达,其后才是技法锤炼、风格追求,了解了这一过程,我们便可以认为,书法是文人士大夫生活方式的一种体现。

至于此过程中非文人参与的作品,我们也将其归到传统书法作品中来,但要做具体的分析。如秦诏版,是作为国家法令颁布的,在秦灭六国、文字开始走向规范化的背景下,一般的工匠难以立即学会使用这些新文字,能够准确、熟练运用文字的一定是有较高修养的文人,或朝廷里专门负责书写的官吏,即便之后因传抄或制作手段而导致字结构的变形、讹误,乃至乱头粗服,依然无法抹杀文人因素的存在。所以,对很多古代书迹,不能简单归类为民间书法,还要善加甄别。

“它山之石”要慎用

张彪:在我国现当代的美术史研究中,西方的一些理论、观点以及研究方法,正逐渐流行开来,且被引入书法史研究中。您认为,以西方美术史研究的角度能否准确呈现中国书法史的发展脉络、清晰地说明问题?如何看待其利弊?

刘恒:用西方的一些研究方法来研究书法史,是件好事。近些年的研究成果中,特别是高校的学位论文里,也时常见到这样的例子,其中也确实存在传统书法史研究中没有注意到的方面,的确带来了一种新鲜感。

但书法是中国的传统艺术,其体现的是中国传统的审美价值和思维方式,这一点与西方还是存在着明显区别。那么,用西方的方法研究中国的书法家、作品及某种现象,可能会有新的发现,但其是否准确反映了中国书法的真实面貌及内在精神?这很难说。

就我所见到的相关文章,相当一部分是作者将自己的感觉或联想强加于传统书家或作品。若是如此,尽管看起来新颖,但未必能解决书法本体的问题。

张彪:同属于汉字文化圈的日本,汉学研究发达,书法及书法史的研究水平也较高,“它山之石”对我们当下及未来的书法史研究,有哪些作用和意义?

刘恒:日本学者在研究问题时,会将相关的细节弄得清清楚楚,工作做得很全很细,所以其研究是建立在大量的资料搜集之上的。但日本学者更关注具体问题,对书法史研究中的一些比较宏观、概括性的问题,比如时代、流派、发展脉络等,关注相对较少。

另外,一些所谓来自国外的新方法,其实并非是新的。日本常用的研究方法就是中国传统的方法,如明清以来的朴学,其特征是老老实实地从基础材料入手,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只是在某个阶段,我们抛弃了那些方法,但它们在外面反而被保留、发扬。所以,今天我们看到人家用中国传统的治学方法来做研究,做得这么好、这么扎实,反而觉得很新鲜。

这方面的启示,大概也能提醒我们在未来的书法史研究中,注意传承中国传统的研究方法吧。

张彪:近年出现了“批评史”“理论史”等新的视角,对书家个案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书法研究被放入更广阔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去,书法史研究的边界也在不断外拓,作为本体的书法却似乎成了一个“引子”,在某种程度上有被边缘化的倾向,对此您持何种态度?

刘恒: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且与高校有关。高校教师要发表学术成果,学生要写学位论文,在有限的材料中,想写出有新意的文章,势必要在研究选题上动脑筋。同样的事,可以换一个角度、换一个方向来说,所以,所谓的批评史、理论史等,都是书法史中的一个专题,而且具体内容往往是一回事。

现在有些所谓书法史方面的研究成果,跟书法并无太多关系。如在个案研究中,对人物的思想、交游、社会地位等都做了探讨,但对其书法的讨论却着墨不多,仅列出人物的几种书迹遗存了事。而所指的书迹,如书信、手稿,是否符合书法的要求,能否被称作书法作品,还需要讨论。这就形成了一个书法史研究的误区,其最大的原因是研究者自身的艺术修养不足。学术修养高,艺术修养低,如何能研究好艺术史?所以,无法深入地谈书法本体,是我们现在做书法史研究要避免的。

真正的最高标准是个人修养

张彪:您长年专注于书法史研究,也曾多次担任国家级书法展览的评委,请您谈谈当下书法教育、书法创作、书法展览的机制对书法史研究的影响。

刘恒:人们以前学书法,都学王羲之、颜真卿、米芾、赵孟頫、董其昌等一流书家,而在现在竞争机制影响下的书法教育、书法展览中,为了标新立异,学什么的都有,对二、三流书家的关注程度更是前所未有。研究领域中对二、三流书家的挖掘,某种程度上也是受到创作风气的影响。

创作者都写经典作品,写来写去面目都差不多,当突然发现一些新材料时,便立即展开学习。所以他们的取法往往趋于生僻,甚至有人专门搜寻不常见的古代书迹来临摹,也弄出了一些新面貌。这些新面貌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也促使着书法史学者对这些取法对象展开更深入的研究。

张彪:书法史的研究,一是钩沉探赜,二是指导书法学习和创作。在您看来,已有的书法史研究成果,是否有对当下的书法创作产生影响?史论研究的热点,能否及时转化为书法创作的热点?两者如何促进、发展?

刘恒:一般来说,学术研究和创作实践有各自的独立性。如果说书法研究对创作有影响,主要体现在取法方面。

现在的书法创作者大多缺乏古代书法家的读书人身份,同样也就缺乏史论方面的修养,理论界的新成果、书法史学者们讨论的问题,他们难以参与其中,但对书法史研究中的新资料却非常敏感,会拿来学着写,以求写出新奇面貌的作品,这是当下书法史研究与书法创作互动的现状。如近代的徐生翁,以前他在绍兴有名气,但离开绍兴,书法界便很少有人知道。80年代中期,我去绍兴参加活动,朋友向我推荐了徐生翁的作品,我觉得其确有水平,尤其有个性,就约请人拍照、写文章,拿到《中国书法》推介,书法界反响很大,也开始有人取法、学习了。这也是书法史研究对当代书法创作影响作用的例子。

同时,对于新奇事物的学习,要抱着平和的心态和大的格局,眼界不能狭窄,要有总体的书法史观,不能为了猎奇而故作狂怪,否则就会陷入纯粹猎奇的泥淖,落入俗套。

至于如何促进发展,我认为,做学术研究的同时不能荒废技法实践,若能掌握一定的书写技巧,在做书法史研究时对古人书论的理解就会更准确、细致。同样,做创作实践,也要多读书,在创作中尝试写长款、跋文甚至诗词,将文字写通顺,久而久之,两者都会有所进步。

张彪:在高校教育、展览模式的引导下,学书者多看中技法的学习,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但同时也令学书者淡化了对于史、论、文字学、文学等相关学科的关注。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刘恒:如果没有技法,那书法和一般的写字就没有区别了。即使在古代,会写字的人,也并非全是书法家,有人擅书,有人不擅书,其区别和技法息息相关。在古代,毛笔字和书法的区别,重要的判断依据之一就是技法。同样,具备一定的书写技法、掌握一定的书写规律、有个人固定的表达方式,才可被称为书法家。

今天的书法教育,重视技法训练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我们要知道,古人虽重视技法,但不只守着技法,技法不是唯一,更不是最高标准。真正的最高标准是学识和审美,是一个人的综合修养。对于书法家来说,对审美价值的判断、选择、发掘、发挥的能力不可或缺。要具备这些能力,就要多读书,所以,读书之于书法家是极为重要的。

书法史研究的未来需要“往回看”

张彪:在当下这个信息传播高效的时代,来自世界各地的研究理念、方法相互碰撞,不同的资料、文献充斥于我们身边,这为当下的书法史研究提供了多样的方向及可能性。在您看来,未来的书法史研究会走向何方?书法史研究如何与更广阔的人文社会科学进行互动?

刘恒:预测学术发展方向,是很有风险的,但按照现在的研究状况,从惯性来讲,学术界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可能还会延续这种越来越细的、偏重具体问题的研究风气。

再者,研究者尝试了各种新的研究方法后,可能会发现,想要真正解决书法史研究的问题,或是获得书法界普遍的认可,还是要回归到我们传统的视角。

要提高书法史的研究水平,要将其融入到整个传统文化的氛围里,才能使人对书法的认识不局限于技法层面,才能跳出小圈子。所以,我将书法定义为一门人文艺术,或是基于视觉的人文艺术。而书法史中的经典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也是因为其背后隐藏着与人文社会科学相关的更深刻的内涵。

张彪:在材料方面,您如何看待书法史研究中作品真伪的问题?

刘恒:对于流传书迹真伪的判断,是目前青年学者的一个薄弱环节。研究书法史,对于古代作品特别是一些名作的真伪问题,要有清晰的认识,要接受新的研究成果。这在当前是一个需要重视但又被普遍忽视的问题,如果依托的作品有问题,研究得再透彻,结论终究是立不住的。古代流传下来的很多作品,相当一部分是有疑问的,若今天还抱着古人的“定论”不松手的话,书法史研究就会从根基上产生问题。如果能够对代表性的古代书法作品进行一番梳理辨别,将会使我们对书法史的认识更加客观和真实。(本文由录音整理,经刘恒审阅)

(本文原载《美术观察》202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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