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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六 帝舜有虞氏全文翻译解释

 承德皇家园林 2021-09-12

今本竹书纪年

◎帝舜有虞氏

母曰握登,見大虹意感,而生舜於姚墟。目重瞳子,故名重華。龍顏大口,黑色,身長六尺一寸。舜父母憎舜,使其塗廩,自下焚之,舜服鳥工衣服飛去。又使浚井,自上填之以石,舜服龍工衣自傍而出。耕於歷,夢眉長於髮等,遂登庸。

元年己未,帝即位,居冀。作大韶之樂。

帝即位,蓂莢生於階,鳳凰巢於庭,擊石拊石,以歌九韶,百獸率舞,景星出於房,地出乘黃之馬。

三年,命咎陶作刑。

九年,西王母來朝。

西王母之來朝,獻白環、玉玦。

十四年,卿雲見,命禹代虞事。

在位十有四年,奏鐘石笙管未罷,而天大雷雨,疾風登屋拔木,桴鼓播地,鐘磬亂行,舞人頓伏,樂正狂走。舜乃擁璿持衡而笑曰:「明哉,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亦乃見於鐘石笙筦乎。」乃薦禹於天,使行天子事也。於時和氣普應,慶雲興焉,若烟非烟,若雲非雲,郁郁紛紛,蕭索輪囷,百工相和而歌卿雲。帝乃倡之曰:「慶雲爛兮,禮縵縵兮,日月光華,旦復旦兮。」羣臣咸進,稽首曰:「明明上天,爛然星陳。日月光華,弘于一人。」帝乃再歌曰:「日月有常,星辰有行。四時從經,萬姓允誠。於予論樂,配天之靈。遷于聖賢,莫不咸聽。鼚乎鼓之,軒乎舞之。精華以竭,褰裳去之。」於是八風循通,慶雲叢聚,蟠龍奮迅於其藏,蛟魚踴躍於其淵,龜鼈咸出其穴,遷虞而事夏。舜乃設壇於河,依堯故事。至於下昃,榮光休至,黃龍負圖,長三十二尺,廣九尺,出於壇畔,赤文綠錯,其文言當禪。

十五年,帝命夏后有事于太室。

十七年春二月,入學,初用萬。

二十五年,息慎氏來朝,貢弓矢。

二十九年,帝命子義鈞,封于商。

三十年,葬后育于渭。

三十二年,帝命夏后總師,遂陟方岳。

三十三年春正月,夏后受命于神宗,遂復九州。

三十五年,帝命夏后征有苗,有苗氏來朝。

四十二年,玄都氏來朝,貢寶玉。

四十七年冬,隕霜,不殺草木。

四十九年,帝居于鳴條。

五十年,帝陟。

義鈞封於商,是謂商均。后育,娥皇也。鳴條有蒼梧之山,帝崩,遂葬焉,今海州。


古本竹书纪年译注

舜④囚尧于平阳④,取之帝位。

①舜又称『帝舜』、『虞舜』,姚姓,有虞氏,名重华。

@平阳,尧之都。【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尧都平阳,于【诗】为唐国。』又引【括地志】。『今晋州所理平阳故城是也,平阳河水一名晋水也。』平阳故城今山西临汾南偏西三十余华里。

【译】舜把尧囚禁在平阳,取代了他的帝位。

【案】引【广弘明集】卷十一。类见【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史通·疑古】、【路史·发挥】卷五。

此条是否【纪年】原文,尚有争议。赵绍祖【校补】:『其言不似【纪年】本文。』陈逢衡【集征】据【史通·疑古】谓【琐语】文,【存真】未收,【辑校】亦不录。然【路史·发挥】卷五、【太平寰宇记·濮州】原本明言引【纪年】,【订补】录以存之。【辑证】:『其又云出【汲冢琐语】者,盖此事又见【琐语】,不能执此即定其非【纪年】。』可从。

【比义】【韩非子·说疑】:『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之弑其君者也。』意与【纪年】同。然【孟子·万章】言:『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类【尚书·尧典】、【论语】、【史记·五帝本纪】所言,力主尧舜『禅让』之说,与【纪年】异。

舜囚尧,复偃塞丹朱①,使不与父相见也。

①丹朱,传说为帝尧之子。【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引皇甫谧语:『尧娶散宜氏之女,曰女皇,生丹朱。』【世本·帝系】:『尧取散宜氏之子,谓之女皇,女皇生丹朱。』

【译】舜把尧囚禁起来,又阻止丹朱,使不能同其父见面。

【案】引【史记·五帝本纪】【正义】。

【比义】【孟子·万章】:『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舞;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日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富,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史记·五帝本纪】等与之同,所记尧、舜、丹朱之关系异于【纪年】。

后稷①放②帝子丹朱于丹水③。

①后稷。传说中的周族始祖,姬姓,名弃。善于种植各种粮食作物,尧舜时代为农官,教民耕种,后世尊为农神。

②放,驱逐、流放。

③丹水,在晋东南,源出今山西省高平县北。又【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丹水故城在邓州内乡县西南百三十里。』即现在的河南内乡。

【译】后稷很把帝尧之子丹朱放逐到丹水一带。

【案】引【史记·高祖本纪】【正义】。类见【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山海经·海内南经】【注】、【路史·後纪】卷十【注】。

【比义】【太平御览】卷六三引【尚书】逸篇云,『尧子不肖,舜使居丹渊为诸侯。故号日丹朱。』可与【纪年】参证。

命咎陶①作刑②。

①咎陶,一作『咎繇』、『皋陶』音高谣。传说中的东夷族首领,偃姓,曾被舜任为掌刑法之官,後被禹选为继承人,因早死,未继位。

②刑,刑法。【尚书·皋陶谟】:『方施象刑,』【左传·昭公十四年】:『【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译】帝舜令咎陶制定刑法。

【案】引【北堂书钞】卷十七。

【比义】【尚书·舜典】:『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轨,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系述皋陶作刑之事。

帝①葬苍梧②。

①帝,指帝舜。

②苍梧,【淮南子】高诱【注】云:『舜死苍梧,葬于九疑之山,在苍梧冯乘县东北,零陵之南干里也。』九疑山在今湖南宁远南六十里,苍梧冯乘县在今广西贺县北一百二十里。

【译】帝舜埋葬在苍梧。

【案】【路史·发挥】卷五,『【竹书】、【郡国志】等皆言帝葬苍梧。』【订补】依此作『帝[舜]葬苍梧』。

【比义】【史记·五帝本纪】,『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事与【纪年】同。

癸北氏①,虞帝②之第三妃,而二女者,癸北氏之出也,一日宵明,一日烛光。

①癸北氏,【通鉴外纪】卷一引【帝王世纪】、【路史·国名纪】己【注】与【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一引【元和姓纂】皆作『癸比氏』。

②虞帝,即舜。【史记·五帝本纪】【索隐】:『虞,国名,在河东大阳县。舜,谥也。』

【译】癸北氏是虞帝的第三个妃子,生下的两个女儿,一个叫宵明,一个叫烛光。

【案】引【路史·余论】卷九。

【比义】【山海经·海内北经】:『舜妻癸比氏,生宵明、烛光,处河大泽,二女之灵能照此所方百里。』可与【纪年】相参证。

三苗①将亡,天雨血②,夏有冰,地坼③及泉,青龙生于庙,日夜出,昼日不出。

①三苗,古族名。尧、舜时代与之发生过持久而剧烈的冲夹,尧『窜三苗于三危』,三危在今甘肃教煌。舜『分北三苗』。【韩诗外传】云:『当舜之时,有苗不服,其不服者,衡山在南,岐山在北,左洞庭之陂,右彭泽之水。由此险也,………久喻救,而有苗民请服。』

②雨血,天下血雨,俗谓红雨。一说雨红即血如雨下。

③冰,指冰雹。

④地坼,盖指地震。

【译】三苗族快要灭亡的时候,天降下了红色的雨,夏季下冰毯,大地震动,泉水涌出,青龙在庙中出现,太阳在夜里出来,白天却见不到太阳。

【案】引【通鉴外纪】卷一【注】。类见【路史·後纪】卷十二【注】。

【比义】【墨子·非攻下】:『昔者有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月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所记天象与【纪年】一致。


黄帝至禹①,为世②三十。

①禹,亦称『大禹』、『夏禹』、『戎禹』,鲧之子,姒姓,名文命,舜时奉命治理洪水,以功选为继承人,成为夏王朝的开创者。

②世,父子相继为一世,此谓王位更替之世代。

【译】从黄帝到夏禹,共经过三十代王。

【案】引【路史·发挥】卷三。王国维【辑校】:『此亦罗长源隐括本书之语,非原文。』诸本辑此条皆入夏代部分,从文意及【纪年】整个体系来看,当为五帝至禹世代的总结,放入五帝部分末尾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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