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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语文”话语中“真”的失实

 岳春光 2021-09-28

  真语文,错误地使用了“真”的标签,是用真假这种性质的判断去替代细致的事实性研究。

  生活中,我们要做很多事情,可能会遇到“这件衣服不适合我”“这双鞋太大了”“你的这个做法不对”等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其实无关真假。因为这件衣服不适合我,也可能会适合其他人,不能因为不适合我,就说这件衣服是假衣服;这双鞋太大,只是因为鞋码的问题,而不是鞋存在真假;这个做法不对,只要明确什么是对的就行了,也谈不上真做,假做。同样的,教学中的不规范行为,应该使用“规范”来矫正,而不是做出“规范的就是真,不规范的就是假”这类的判断;有的老师所制定的教学目标不适合学生学习,这是需要适度调整的问题,而不是真假目标问题;有误用多媒体的老师,只能是教学技术使用恰当不恰当的问题,也不是真教假教问题。结合真语文从提出伊始到目前的批评现象,基本可以肯定,存在误用“真假”作为事实研究准则的问题。当然这只是人为的认识因素。

  另外,使用真假来给语文冠名,之所以不恰当,还因为语言文字本身既可表达真,也可描述假,甚至也可形成“三分真,七分假”,“七分真,三分假”,“五分真,五分假”等等状况的表达,在这个基础上用真假来给语言文字冠名毫无意义。因为语言文字中的真假,并不是语言文字所要承担的辨别任务——语言文字只负责表现,不负责具体的事实检验。语言文字如此,语文作为教授规范语的学科也是如此。

  既然语文学科是一个学科,它所使用的只能使用自身的标准来衡量本学科内的教学行为,而不是外在语文学科的无法确立判断标准的真或假。当然,真假的归类很简单,符合人群求简的心理机制,但这样的行为难免简单化、标签化、脸谱化的嫌疑。

  语文学科的发展的确因为时代影响,自身建设不到位和教师的专业素质不足等因素出现了很多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一些语文人渴望能够排除不正当的影响,纠正错误现象,从而正常地进行语文教育教学,这种心情是语文人有责任感的体现。然而,正当的诉求不能用草率的方式提出。正如启功先生在看齐白石先生治印后感受的那样——精心用意地做事,尚且未必都能成功;而卤莽灭裂地做事,则绝对没有能够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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