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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秉荣||保德历史掌故(之四)——土地改革

 文史艺苑 2021-10-13

保德历史掌故(之四)



——土地改革

文/陈秉荣

土地改革是我国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内容,是极其深刻的社会大变革,它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生产力,对于巩固后方、支援战争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为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奠定了牢固的政治基础。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五四指示”肯定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明确指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

6月25日,晋绥分局党委在兴县召开了县团级以上主要干部会议,决定将老解放区的减租减息运动转变为土地改革运动。

会后,晋绥分局及时派出工作队,分赴各县,调查农村阶级关系和土地占有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一个被毛主席誉为“马列主义的文件”——《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文件对于如何划分阶级成份?如何发动群众?如何推翻封建剥削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1946年年底,晋绥分局从各机关抽调了一大批干部,组成土改工作团,分赴各县,展开声势浩大的反封建反剥削斗争。来保德的土改工作团主要是七月剧社的干部和演职员。

保德是晋绥边区土改的重点县,各村很快组织成立了“农会”和“贫农团”,“农会”发号施令,成为一时的权力组织。“贫农团”是土改的主要力量。

1947年1月,全县己有15个行政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有1067户贫苦农民分得土地5382垧(1垧3亩)。

2月3日至5日,下川坪村召开群众诉苦大会,申诉高姓恶霸欺压百姓的罪行。恶霸高X晖等三人被逮捕法办。

2月19日,《晋绥日报》发表《论下川坪案件》的社论,指出这是一个“地主恶霸篡夺民主政权,残害劳动人民的典型案件。它充分揭露了地主恶霸的凶残面目,同时暴露了我们的工作中严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是我们的一面警钟……”

2月20日至3月12日,中共保德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回顾总结前段土改工作,纠正某些干部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侵吞群众斗争果实的错误。

3月,中央派康生、陈伯达、曾三等人带领一部分中央机关干部到晋绥搞土改试点工作。廖鲁言、于光远等组成10人工作团在本县新畦村搞试点,大约半年时间。

9月,中共晋绥分局派了以杜心源为团长的土改工作团来保德扒楼沟村搞土改,实际上带动和领导了保德全县的土改运动。

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10月10日公布实行。

《中国土地法大纲》是指导土改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大纲明确指岀,土改的目的,就是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实行按人口均分土地。

几乎是与此同时,在临县郝家坡搞试点的康生和在兴县木兰岗搞试点的陈伯达推出一套与中央文件精神格格不入的“左"倾“经验”,归纳起来有以下五条:

1、否定晋绥分局制定的《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份》,说它是右倾保守思想的代表作,在晋绥根据地根本不能执行;

2、他们主张搞土改主要是“挖底财”(挖掘埋藏起来的银洋元宝),解决土地问题是次要的;

3、在划分阶级成份方面,康生提出三条标准:

<1>看政治态度,即根据在运动中的表现定成份。

<2>“查三代”定成份,即使本人不够地主、富农,只要他的父亲、祖父、曾祖父有过剥削行为就可以定为地主或富农。因此提出“破产地主”“生产富农”等新名词。

<3>“看铺得摊子大小”定成份,即看农户的住宅、陈设、衣着好坏定成份,而不考虑有无剥削及剥削程度。

<4>鼓吹“贫农团要代替党支部”“贫雇农坐天下,说啥就是啥”等论调。

<5>在运动中滥打滥斗滥杀人,并提出“搬石头”“揭盖子”等错误口号,不必要地处死一些地主、富农分子,甚至在一些坏人操纵下杀害了一些区村干部。

9月24日,晋绥农会临时委员会发布《告农民书》,在提出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彻底平分土地,合理分配胜利果实的同时,错误地提出“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由农会监督和改造各级党政机关”等错误口号,并强调有权审查一切组织和干部。《告农民书》对康生、陈伯达所推行的“左”倾路线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保德县这一时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是在康生、陈伯达“左”倾路线影响下,在《告农民书》引导下进行的,在9月、10月、11月這3个月中,同样犯了严重的“左”倾错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在划定阶级成份时,错误地采用了“查三代”“看铺得摊子大小”为依据划定成份,把一些无封建剥削或轻微剥削的人划为地主或富农,扩大了打击面,严重损害了中农利益;

2、在“挖底财”过程中,出现肉刑体罚,滥打滥杀现象,错捕错死了一些人。如晋绥边区劳动英雄就是在“左”倾路线泛滥时被错误整死的;

晋绥分局给毛主席的报告中指出,晋绥土改中的“左”倾错误,以老区的兴县、保德、静乐、临县较为严重。

1947年12月25至28日,中共中央在米脂县杨家沟召开会议,批评了晋绥土改中的“左”倾错误。中共中央通过领导人讲话、发文件的方式对土改的政策和策略作了更加完善的规定和说明。发布的两个重要文件是:《怎样分析阶级》《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

1948年1月,中共中央公开了任弼时《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讲话,毛主席批转了习仲勋《关于土改中一些问题的报告》和邓小平《关于新区工作问题的报告》。所有这些,都对纠正“左”倾偏向,将土改运动纳入正轨起到了重要作用。

晋绥分局也连续发了三个纠正“左”倾偏向的指示,并就纠“左”的情况与问题向毛主席写了报告。

此时,保德县也积极开展“纠偏”工作,给一些错划为地主、富农的人改定了阶级成份,退还了没收的财物;给一些错斗错死了的人平反抚恤。逐步贯彻落实了土改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区分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9月20日,保德县政府颁布《今冬颁发土地证,稳定地权的意见》。此后,全县颁发了《土地证》,稳定了地权。保德县的土地改革全部结束。

经过土地改革,全县共没收地主土地、公庙地、以及富农交出的多余土地45075.24亩,然后以村为单位,按人口、劳力,现有土地多少,平均分配。农民得到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另外,没收地主财物和富农多余的财物:房屋1145间、粮食536.73石、农币3058万元(万元为单位)、银洋117453.1元、元宝131个、碎银9121.87两、黄金6.47两、鸦片3358两、铺盖、衣服18867件、绸缎470.8尺、9880.5丈、棉花5477斤、690头、骡马4头、92头、10672只、1100头、盐碱1786.8斤、胡油442斤。

作者简介

陈秉荣先生1941年生于保德县石塘村,早年曾任公社书记,后历任县文化局长、档案局长等职。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他致力于地方文化研究,在方志、民俗、民间文艺等方面颇多建树。他是中国民俗学会会员山西分会理事、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山西分会会员、中国地方志学会会员、忻州走西口研究会理事。他学识广博,研究领域宽泛,堪称是保德传统文化的半部活词典。几十年来,他如同一位勤勉的老农,不计寒暑,不避风雨,默默地耕耘于大山深处。除主编完成了1990年版的《保德县志》,校点重印了《保德州志》,创办了《保德文化》杂志,出版了民歌集《大河采风》、散文集《定羌杂识》,《保德农业合作史稿》《金瓶梅晋语浅释》等。他为挖掘整理保德文化遗产,传承保德文明付出了大量心血。年近古稀,他孜孜不倦,执笔写下《保德民俗》,为保德又留下了一份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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