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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srfb 2021-10-13

转移登记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注意事项:

1.夫妻共同购买的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经适货补房、棚改货补房,需夫妻双方前来办理业务。

2.普通商品房单独所有的单独前来办理业务。未成年人的房产出售需监护人父母同时到场办理。

3.当事人不能前来柜台办理的可至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由他人代为办理。

4.以下需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均为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二手房买卖:

为自行交割的关注微信公众号 “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输入产权人信息进行转移登记(含补换证)预约。买卖双方于预约日的预约时段,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国土证)、户口簿、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带出生证明办理登记业务。非长沙户籍人士购房的,需提供自受理进窗之日往前推连续满24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因公务调动购房的,需提供长沙市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证明;因人才引进购房的,由省委人才办函长沙市委人才办出具证明或凭“长沙人才绿卡”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人才新证落户的出具证明(户口登记卡上变动原因为“人才新证落户”视为市公安局证明,社保卡和社保缴交证明视为市人事局证明);税费问题请询问税务柜台或拨打电话0731-84303046。进窗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需办理资金监管的请与各网点下的长沙银行联系相关事宜。签订买卖合同并存入监管资金后关注微信公众号 “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输入产权人信息选择转移登记(网签合同编号预约)。买卖双方于预约日的预约时段,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国土证)、户口簿、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带出生证明办理登记业务。非长沙户籍人士购房的,需提供自进窗日往前推24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因公务调动购房的,需提供长沙市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证明;因人才引进购房的,由省委人才办函长沙市委人才办出具证明或凭“长沙人才绿卡”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人才新证落户的出具证明(户口登记卡上变动原因为“人才新证落户”视为市公安局证明,社保卡和社保缴交证明视为市人事局证明);税费问题请询问税务柜台或拨打电话0731-84303046。进窗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在房产中介或担保公司已签订网签合同的,关注微信公众号 “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输入产权人信息选择转移登记(网签合同编号预约)。买卖双方于预约日的预约时段,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国土证)、不动产证、户口簿、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带出生证明办理登记业务。非长沙户籍人士购房的,需提供自进窗受理之日往前推连续满两年的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因公务调动购房的,需提供长沙市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证明;因人才引进购房的,由省委人才办函长沙市委人才办出具证明或凭“长沙人才绿卡”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人才新证落户的出具证明(户口登记卡上变动原因为“人才新证落户”视为市公安局证明,社保卡和社保缴交证明视为市人事局证明);税费问题请询问税务柜台或拨打电话0731-84303046。进窗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非住宅房产自行交割的:关注微信公众号 “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输入产权人信息进行转移登记(含补换证)预约。买卖双方于预约日的预约时段,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国土证)前来办理登记。进窗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单位产权为住房性质办理出让手续的关注微信公众号 “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输入产权人信息选择转移(变更)登记预约办理,并于预约时间段,由公司方受托人携带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国土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书(门户网站下载或柜台领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办理登记业务。公司方系国资企业的需取得省国资委同意出让的批复文件,系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公司股东半数以上股东签名同意出让的说明;买方为单位的参照以上携带资料。买方为个人的携带户口簿、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带出生证明办理登记业务。非长沙户籍人士购房的,需提供自受理进窗之日往前推连续满两年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因公务调动购房的,需提供长沙市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证明;因人才引进购房的,由省委人才办函长沙市委人才办出具证明或凭“长沙人才绿卡”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人才新证落户的出具证明(户口登记卡上变动原因为“人才新证落户”视为市公安局证明,社保卡和社保缴交证明视为市人事局证明);税费问题请询问税务柜台或拨打电话0731-84303046。进窗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二、赠与:如当事人不能前来柜台办理的需至各地公证处同时办理赠与公证书和委托公证书,由受托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公证书、赠与公证书及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

1.住房赠与: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可以采取赠与形式过户,不受限购影响,但赠送方四年内不能在长沙购住房。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网上预约,输入产权人信息选择转移登记(含补换证)预约。赠与双方于预约日的预约时间段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国土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登记业务。进窗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2.非住宅赠与: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网上预约,输入产权人信息进行转移登记(含补换证)预约。赠与双方于预约日的预约时间段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国土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登记业务。进窗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三、夫妻约定更换产权人或夫妻间添加共有人变更产权、夫妻离婚的:关注微信公众号 “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网上预约,输入产权人信息进行转移登记(含补换证)预约。夫妻双方于预约日的预约时间段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国土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办理(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登记业务。无税费缴纳,进窗缴纳工本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四、继承:

注意事项: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依规依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对于不动产权利人过世后,需要办理继承不动产的,因继承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复杂,调查取证难度较大,恐影响市民业务办理时效,且为了维护继承人的合法物权,避免发生错误登记,故此,我中心建议采取通过提交“继承公证书”的方式办理继承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以达到便捷准确安全的业务办理效果。

具体操作:关注微信公众号 “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网上预约,输入产权人信息选择转移登记(含补换证)预约。于预约日的预约时间段由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证、国土证、不动产证)办理(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登记业务。进窗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共有产权转让给其中一方不受限购政策影响。关注微信公众号 “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输入产权人信息进行转移登记(含补换证)预约。买卖双方于预约日的预约时段,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国土证前来办理登记。进窗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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