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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理性与人性—读鲍曼《现代性与大屠杀》

 社会学研思 2021-10-25


本推送为笔者读完鲍曼《现代性与大屠杀》以及《流动的生活》等著作撰写的三篇总结。

大屠杀、切尔诺贝利、道德生成……

 
对道德进行社会学视角分析的思想家最为有名的当属社会学学科鼻祖涂尔干与后现代思想家鲍曼。涂尔干面对工业革命后走向资本主义的现代欧洲社会种种弊病,以“道德社会学家”自居,希冀为现代社会重建道德规范;鲍曼作为一个犹太人,经历了纳粹、苏联(波兰)对犹太人的迫害、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经历了“两次极权主义”——纳粹德国和前苏联、经历了社会主义乌托邦的破碎、经历了冷战后消费社会的来临,其研究主题不断变化,但是,对于道德问题的思考始终贯穿其中,尤以其关于“现代性与大屠杀”、后现代性社会的探讨最为著名。
 
涂尔干对于个体道德的建构,始终建立在其对社会与个人关系的分析基础之上。他认为,道德来源于社会,社会规范约束着个人、只有存在于社会规范约束下的个人才真正拥有自由。涂尔干指出,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前工业社会依靠强制性道德规范进行约束的“机械团结”转变为工业社会中依靠大规模分工产生的“有机团结”。基于此观点,他认为,其所处社会所产生的种种社会失范现象是因为其时代正处于剧烈的社会变迁之中,而若想消除或者说缓解这些尖锐的社会矛盾,则需要重建社会道德规范,重建社会道德规范的主体是社会,其对象则是身处社会之中的每一个个体。因此,“社会本身就是道德的理想中心,社会作为道德的共同体对于个人的人格进行约束,使得个体服从于集体意志,这本身也是一个体社会化过程。”涂尔干认为,在“有机团结”的工业社会中,道德个体的生成已不再是家庭等小群体的责任,社会道德规范的建构应以职业法团为中介,职业法团可以创建道德环境,使个体处在道德生活之中;可以制定出一套行为规范,明确规定“雇主与雇工,以及雇主之间的各项责任……所有的规范并不以某些人的利益为前提,而是以整个法人团体的利益为前提……;职业法团作为中间组织,调节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成为二者的联结纽带。而这些,又离不开对公民的道德与纪律教育,通过现代学校教育,道德规范内化于个体。涂尔干认为,“通过道德教育的实践可以培养现代个人在未来社会中对于社会规范的服从,使得个体意识到对于社会群体的依赖,构建公共精神,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现代个人可以在生活中运用理性进行自主的判断与抉择。”
 
然而,在涂尔干逝世不到二十年之后的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涂尔干的道德社会学理论,也引发了经历了这段苦难的鲍曼对于道德社会学的思考。如涂尔干所言,如果社会共同体为个人提供自我道德建构的空间,社会是个体道德建构的背景与途径、那么纳粹大屠杀中“平庸的恶”又该如何解释,(沿着这条理路思考,涂尔干的职业法团理论在现实社会中为何没有实现?是否因职业法团没有建立而引发了涂尔干整个理论的解释危机?),鲍曼对于个体道德建构思考的逻辑起点便在于此。进一步讲,在鲍曼鲜有分析的切尔诺贝利事故中,个体道德选择又是如何产生如此大的差异的,其中,涂尔干的道德社会学理论解释力度有多大?其中,基于涂尔干道德社会学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又该如何进行分析?鲍曼基于纳粹大屠杀的分析而阐发的道德社会学理论又如何解释种种社会道德现象?
 
不同于涂尔干,鲍曼认为,道德行为具有前社会的基础,这就昭示着要对道德规范及其约束效力之来源的传统解释作根本修正。正如阿伦特所指出的那样,在大屠杀中以及对大屠杀的反思中,个体顺从或反抗社会化所承担的道德责任的问题至今仍争论不休,是否能从一个过去的、现在遭到新社会秩序轻视与拒斥的道德训导中要求得到反抗的权利,换言之,道德权威之社会基础的问题与道德无关。社会上施行的道德体系建立在共同体的基础上,并且受其推动——因此在一个多元而异质的世界中,它必不可免地是相对的。每一个社会都面临着一种已经形成的能力,社会只是在竭力压制它,或者操纵它已实现自己的目标,或者朝它认为有用或者无害的方向对其加以引导。“社会化的进程在于操纵道德能力——而不在于生产道德能力”,也就是说,在这里,鲍曼论证了道德的前社会基础,这个基础可以被理解为——有人性的人。因此,鲍曼认为,导致道德能力出现的因素就应该到社交的范围内,而不是到社会的范围内去寻找。道德行为只有在共同存在的、与“他人共处”的背景下,也就是一种社交的背景下才可以想象,而不能把它们的出现归因于训诫与强制的超个体机构,即一个社会背景的存在。这里我的理解是,鲍曼的道德社会学取向是微观的、互动式的交往关系取向,而涂尔干的则是宏观的、结构式的实证主义取向。
 
鲍曼承袭列维纳斯的理论,考察了“与他人相处”这个基本状况的意义、经验内容与行为结果。提供了一个“真正不同的、原创性的社会学道德研究的起点,能够解释并阐释用常规方法所不能触及的现代社会的一些层面”的描述:即责任是人类主体的存在模式,道德的最朴素的形式就是主体间关系的基本结构,它不受任何非道德因素影响,道德的内容是对他人的一种职责(区别于义务),是一种优先于所有利益要求的职责——道德的根基跟统治结构或者文化结构一样,延伸到社会的架构之下。道德不是社会的产物,而是受社会操纵的东西。是不道德行为而非道德行为要求对主体间性的社会管制进行研究。
 
由此再看切尔诺贝利事故,其中大体涉及几类人,官僚体系下制造错误、掩盖错误的党的官员;不畏强权、最终揭露真相的科学家;保持沉默、不敢面对与揭露真相的官员、科学家;奔赴救灾前线、牺牲自我的消防员、矿工、军人等等……科层制官僚体系下的党的官员在核爆前为谋求个人升迁违反安全规定,坚持进行实验、核爆后频频试图掩盖真相,“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而恰恰是这些人,又是苏联官僚体系下社会权威的代表、主管意识形态、社会道德与规范、社会稳定与安全的官员,他们像纳粹党官员一样,具有操纵道德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在事故发生后,苏联能够调动几十万军民参与救灾、及时控制了核事故事态的发展,降低了核辐射的危害,也得益于苏联官僚体系强大的动员能力与苏联军民的集体主义道德精神。尤其是在近期HBO剧集《切尔诺贝利》中,依据真实历史展现出来的苏联矿工为防止熔岩熔断地下设施流入地下水,对欧洲造成巨大危害,而不顾个人生命安危进入辐射厂区地下强挖地道的道德精神更是既显出了苏联集体主义精神的强大道德力量、也显示出鲍曼所说的“有人性”的人在面对他人时产生的道德责任感,而这一点,在进入厂区排水的三位勇士身上、在不顾克格勃的威胁说出真相的科学家身上也表现出来,个体的性格也许是懦弱的、道德上也许并不是完美的甚至是有缺陷的,但是在面对危机时,个体对他人的道德责任感被激发。
 
HBO剧集《切尔诺贝利》海报。

诚如鲍曼在总结犹太人大屠杀教训时所言:大多数人在陷入没有好的选择或者好的选择代价过去高昂的处境时,很容易置道德责任问题于不顾(或者说无法说服他们自己面对道德责任),另行选择了合理利益和自我保全的准则。在一个理性与道德背道而驰的系统之内,人性就是最主要的失败者;然而,将自我保全凌驾于道德责任之上,无论如何不是预先被注定的;有多少人选择道德义务高于自我保全的理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这样做了。这表明自我保全的逻辑权威并不存在。可以看到,鲍曼对于道德的社会学讨论,落脚点依然是人性与个体的道德责任与道德选择问题。
 
在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作为社会权威与道德规范的操纵者、代表着的苏联的党官员前期在面临核事故时,为了个人利益和所谓的国家利益,置道德责任于不顾,想法设法掩盖事实,使得核灾难发生与扩散,使得当地大批居民受核辐射影响、最早进行救援的一批消防员大多惨死在核辐射中。而身处科层制官僚体系下的苏联核科学家与核电站工程师,明知测验未经严格程序进行,试验中察觉危险,但在主管领导以开除职位的威胁下仍然进行了实验。而最后,这一灾难得到控制、真相得以揭露在于一批科学家的勇敢以及主管核事故控制的官员的醒悟。这一切与犹太人大屠杀一样都值得我们反思,社会真的能够生产道德能力吗?若不能,社会又能够如鲍曼所言,不生产道德能力,只是在操纵道德能力吗?鲍曼基于大屠杀的研究,承袭了列维纳斯将责任视为“面向他者”的理论,指出“道德责任是人类主体的存在模式,道德的最朴素的形式就是主体间关系的基本结构,它不受任何非道德因素影响,道德的内容是对他人的一种职责(区别于义务),是一种优先于所有利益要求的职责——道德的根基跟统治结构或者文化结构一样,延伸到社会的架构之下。道德不是社会的产物,而是受社会操纵的东西。也就是说,在现代越来越趋于理性化的社会,不应忽视道德的前社会基础,道德行为源于个体的道德冲动、源于个体对他人的道德责任。
 
在我看来,涂尔干的有关道德规范生成于社会的理论依然具有其正确性。而鲍曼基于大屠杀、基于消费社会的来临所提出的道德社会学的问题是对涂尔干道德社会学思想的修正与补充。从启蒙运动时代以来,理性发展话语占据了社会变迁的主流,涂尔干相信,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联系愈加紧密化的个体越来越离不开彼此,在这样的“有机团结”社会中会生成新的道德规范。然而两次世界大战打碎了这种理性发展话语,对于涂尔干所言的“行为之所以是恶的,是因为它是被社会禁止的。而不是被社会禁止行为才是恶的”,我们看到了另一面:行为在一个社会中之所以不被视为恶的,是因为这个社会道德规范标准与道德权威就是病态的。一个拥有着技术理性化科层制官僚体系的、病态的非道德社会将会生产出一种病态的道德规范标准,社会操纵了道德能力。除了外力能够打碎这一病态的社会机器,似乎只能依靠机器内部的崩溃,而这一点,很大一部分要依赖于社会内部成员的认知转换、依赖于他们的道德冲动,反抗现况。
 
不同于大屠杀发生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也不同于苏联行将就木的八、九十年代,近二十多年来,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巨变,全球化日益扩展,资本主义经济席卷全球大部分地区,全球社会部分地区或快或慢的已经进入或正在进入鲍曼所言的“流动的现代性”之中,社会呈现出三个维度:个体化社会、消费社会、理性化社会,这三种趋势都在以特定的形式瓦解着传统的道德伦理对于个体的影响,使个体忽视道德责任,演变为纯粹的消费个人或理性个人,形成社会中的道德困境。基于都大屠杀的研究再进一步分析所谓的后现代社会的特点后。鲍曼认为,必须对现代社会的道德重新建构,由此形成了他的个人伦理观。“在鲍曼看来,人是双重性的道德存在,即善恶并存。所以,个体在社会生活中会经常面临对于善恶的判断以及道德选择。个体的道德选择经常充斥着这种矛盾的情感,在与他人互动的过程中,个体必须放弃利己主义,转向对他者的责任,否则将会面临着道德上无穷尽的困惑与孤独。这就呈现出了个体伦理观的第一个面向,即道德自我是以对他者负责为指向。道德自我的第二个面向是非理性。道德自我并不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经由个人目的或利益的理性考虑而引发的行为并不是道德行为,道德行为应是一种非理性的冲动行为。道德冲动所引发的对他者的道德行为是非对称性或非互惠性的,并不会去考虑自我在作出这种选择之后,他者会给予我什么样的报酬。因此,可以发现,鲍曼基于道德责任与道德冲动构建出了后现代社会的道德自我,试图摆脱现代社会的道德困境。”
 
纳粹大屠杀——现代性、理性与人性
 
近现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发生了数次大规模的屠杀事件:1915前后发生的亚美尼亚大屠杀事件受害者达到一百五十万之众;1936-1938年的苏联大清洗屠杀了六十八万至一百三十万左右的苏联人民;1937年12月-1938年1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30万军民惨遭屠戮;二战期间纳粹大屠杀,屠杀了六百万之多的犹太人以及难以统计的在战争中遭屠戮的他国平民;1965年-1966年印尼九三零大屠杀,受害人数在五十至一百万之间;1975-1979年红色高棉柬埔寨大清洗受害人数二百万左右;1994年卢旺达大屠杀,受害人数在一百二十万至三百万人之间。这其中有种族主义、民族仇恨为主引起的屠杀(亚美尼亚大屠杀、卢旺达大屠杀)、战争引起的屠杀(南京大屠杀)、政治斗争、迫害、清洗为主引起的屠杀(苏联大清洗、印尼大屠杀、红色高棉大屠杀)。每个大屠杀事件都有其特殊的原因以及不同于其他屠杀事件的特点。这其中,纳粹犹太人大屠杀以其种种特殊性在世界上引起最为广泛的反思。研究犹太人大屠杀事件的书籍、反映犹太人大屠杀事件的影视数不胜数。其中,犹太裔社会学家鲍曼所著的《现代性与大屠杀》一书是对纳粹大屠杀事件最为深刻的著作之一,本文即基于鲍曼的《现代性与大屠杀》一书,结合多部反映犹太人大屠杀世界的电影分析纳粹大屠杀事件中反映出的现代性、理性、人性与道德问题。
 
反映卢旺达大屠杀的电影《卢旺达饭店》海报。

有关大屠杀的起因,一些人将其归结于“道德上有缺陷的个体在犯罪的、尤其是非理性的意识形态的作用下脱离了文明的约束而结成的特别紧密的网络的产物。”从元首希特勒到下级军官、士兵都是这样有道德缺陷或被意识形态蒙蔽的个体,如《辛德勒名单》中那位嗜杀残暴、在集中营中肆意屠杀犹太人的德国军官Goeth。然而事实上却是,更多的德国军官是《穿条纹睡衣的男孩》里的那位德国军官父亲,家庭幸福美满、富有教养,他在家庭中甚至禁止讨论任何有关政治的事情。更多的德国士兵是每一部电影中出现的遵纪守法、忠实执行命令的士兵,他们也时常拿出家人的照片,对他人彬彬有礼。如果不是在战争年代,他们会是一个好丈夫、好同事、好邻居,是一个道德上无可挑剔的公民。因此,不是人的道德缺陷造成了大屠杀,而是大屠杀放大了人性中恶的,却被视作理所当然。还有一些人从历史进程的角度反思大屠杀,从德国政治结构、政治进程、一战德国失败造成的严重后果、欧洲反犹主义的盛行等角度论证大屠杀发生的原因,在对大屠杀的研究与反思中“现代性的实质与历史趋势、文明进程的逻辑、社会生活逐渐理性化的前景与障碍”成为研究的主题,“仿佛大屠杀未曾发生,仿佛它不是事实,甚至不值得去严肃地思考大屠杀“见证了文明的进展”,或者文明在它的物质和精神产物中包含了死亡集中营与集中营里束手待毙的人们。”

“大屠杀是现代文明进程的物质和精神产物,导致(奥斯维辛)产生的意识形态和体制保持的完好无损。”——这一结论让那些把大屠杀视为“人类文明进程的一次例外”的人难以接受。然而,正如电影《冒牌上尉》“荒诞”的结尾中,冒牌德军上尉Herold带领他的小分队穿越到了现代,在街上肆意搜民众的身、抢走财物却无人反抗所隐喻的那样,大屠杀在现代,依然有其土壤。读者不要忘记,在本文开头列举的近现代世界历史上的七次大屠杀事件中,有三次发生在纳粹大屠杀之后。种族主义、民族仇恨、意识形态、理性化进程、工业文明、官僚体制,这些大屠杀要件在当今这个世界中依然保存地完好无损。接下来,我们要回过头来分析上述这些要件是如何相互结合最终造成了纳粹大屠杀的,以及探讨这些保存至当今的要件对现代世界潜在的威胁。
 
《冒牌上尉》电影海报。

近现代历史上,欧洲包括俄国(其后的苏联)以及号称“种族大熔炉”的美国一直存在着反犹主义,这在肯·福莱特基于历史史实撰写的小说《巨人的陨落》中可以直观感受到。犹太人散居在欧洲各个国家,有着自己极为封闭的社区,与其他欧洲民族存在着宗教、生活等多方面的“隔离”,这种隔离产生了所谓的“异类恐惧症”;在前现代时期,犹太人往往从事经商活动,或者为贵族收租、打理生意,成为贵族的管家和代理人与农民等底层人民打交道;工业革命过程中,犹太人在金融投资、工业生产上获得成功。犹太人这样的阶级地位引起了底层与上层社会的不满,底层社会视犹太人为剥削压榨他们的代理人,上层贵族社会则将自己的没落、反现代的情绪归结于善于投资、精明的犹太生意人,这种竞争者敌意在社会上弥散,尤其是在一战战败,经济濒临崩溃的德国,犹太人被贵族与政治家指责是造成德国问题的罪人,成为德国战败、大萧条的“替罪羊”。电影《辛德勒的名单》中,那位犹太女工程师在向德国军官说明营房必须拆掉重建否则会有倒塌风险后德国军官一一枪击毙了她,然后却照着她说的重新施工,足可见对犹太民族的“竞争者敌意”的弥散。
 
然而,种族主义不同于异类恐惧症和竞争者敌意,在人们 

“对现代性所预示的社会剧变根深蒂固的恐怖的控诉中,他们把现代性等同于经济和货币价值的规律,并指责犹太人的种族特征要为民族生活的模式和人类价值标准受到的残酷打击负责。因此,消灭犹太人就变成了反对现代秩序的同义语。这个事实表明了种族主义本质上具有的前现代特征;也可以说,表明了种族主义与反现代情绪具有自然的亲和力,并且是这种情绪经过选择后最适合的载体。但另一方面,种族主义作为一个遍及世界的概念,当然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政治实践的有效工具,如果没有现代科学、现代技术和国家权力的现代形式的进展,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种族主义严格地说也是现代的产物。现代性使种族主义成为可能。现代性也使种族主义成为一种需要:一个宣称成就是人类价值惟一衡量尺度的时代,需要提这样一种理论,以便在新的、跨越界线比以前更加容易的环境下来划分界线和维护界线。简而言之,种族主义就是在前现代或至少是不完全现代的斗争中所使用的彻头彻尾的现代武器。种族主义由于某个实践活动而与异类恐惧症和竞争者敌意相分离,这个实践活动既包含了种族主义,也通过种族主义合理化;这是一个将建筑、园艺策略和医学策略结合起来的实践——即通过切除既不是和想象中的完美现实、也无法被改造以适合这种完美现实的当前现实要素,以服务于人为社会秩序的建造。”
 
纳粹上台后,一个有着完美社会设计的千年德意志帝国——自由的日耳曼精神王国成为纳粹的意识形态,一个完好设计、完全控制的乌托邦世界成为纳粹的理想。这样,种族主义开始盛行,成为纳粹意识形态的一部分。犹太人问题成为“一个政治卫生问题”,“一个罪犯要受到惩罚,而罪恶就只能被灭绝(汉娜·阿伦特)”。为了雅利安种族的纯洁性、为了日耳曼帝国的建立,就必须要消灭犹太人。“屠杀犹太人成为一项社会理性的管理活动,也是系统地利用应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哲学和训诫的一次尝试”。在这样的意识形态主导下,纳粹要成为“园丁”,修建花园中的杂草了。
 
正如布朗宁所指出的,纳粹分子集体屠杀欧洲犹太人不仅是一个工业社会的技术成就,而且也是一个官僚制度社会的组织成就。接下来,我们便开始考察工业文明和官僚体系是如何使得大屠杀成为可能的。“水晶之夜”——针对犹太人的街头暴力行为——并没有达到希特勒的理想意图,相反,看到犹太人邻居在自己面前遭受非人的暴行让公众感到反感。这样的激情暴力在德国这样的所谓的“文明”国家很难长期维持,更达不到希特勒彻底消灭犹太人的意图,甚至还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于是,新的方案出炉了,大屠杀以现代化的形式开始进行,不再借由非理性。恰恰相反,而是以理性化的方式进行。
 
在《辛德勒的名单》《钢琴家》《黑皮书》《穿条纹睡衣的男孩》等反映纳粹大屠杀的电影中,我们可以直观感受到纳粹大屠杀的工业化流程。犹太人先是被赶进犹太人聚居区,然后被迫不断迁居,与其他民族的人民隔离。后来,犹太人又被赶进劳动营、集中营。年轻人在劳动营、集中营中的工厂中工作,年老的和儿童则被送上火车,送进毒气室。在进入毒气室之前,几乎所有人都不知道自己正在面临着即将到来的死亡。在集中营中有关于毒气室的传言,但是很多犹太人都认为这不是真的,战时的德国人需要他们提供劳动。一批又一批犹太人被送上火车,关进集中营,然后送进毒气室,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向死亡。整个过程中各个组织部门合作紧密、流程合理、管理精细、行动有序。在《辛德勒的名单》《钢琴家》中,详细的登记名单、大规模的铁路交通运输调配、一级级准确的命令传输、严格的流程与步骤都反映了这种官僚体系下精细化工业化屠杀,如此精细的工业化大屠杀只有在现代文明下才能做到。这样理性组织的、工业化的屠杀方式是纳粹屠杀与近代其他大屠杀事件不同的最大的原因之一。

韦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即预言了官僚制“铁的牢笼”以及科层制纪律对人的压迫,预言了人的自由的黯淡命运,其对理性化进程的担忧今天看来也是一项天才的预言。短短二十多年后,韦伯所忧虑的种种现代性发展的悲观前景在德国成为了现实。工业文明的发展使得实施种族灭族计划有了充足的技术资源。大屠杀中,目的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结合,官僚制和科层制纪律的实行,这一切都使大屠杀与现代社会规范和制度具有了“选择亲和性”。所谓和平、人道、遵守法律并秩序井然成为幻梦。这场大屠杀的乌托邦目标、理想化组织方式、工业化屠杀过程无不体现出它的“现代性”。
 
在对这场“现代性”的大屠杀的反思中,还有一个永恒的话题,那就是人性与道德的问题。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判中,人们痛苦的发现,一些受到审判的战犯在实施大屠杀过程中其自身认为屠杀另一个种族是错的,但是他们不得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命令。还有更多的战犯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灭绝人性的大屠杀,只是认为他们在严格遵守上级命令、履行个人职责。如上述我列出的那些电影中,集中营中数不清的守卫、劳改营工厂中的管理人员、为犹太人登记名单、实施身体检查的士兵、火车站维持秩序,引导犹太人上火车的卫兵、毒气室外给犹太人理发的理发师,他们在这场屠杀中可能没有亲手杀死任何一个犹太人,他们可能也没想过要亲手杀死任何一个犹太人,他们只是这场大屠杀中的一颗颗“螺丝钉”、只是这个屠杀机器的一个个“小齿轮”,在刑事上判他们有罪很容易,因为他们确实参与了大屠杀,但是如何在道德上判他们有罪?那些系统接受纳粹学校教育的青少年,从接受教育开始,就被灌输种族主义反犹思想。可以说,他们根本没有道德选择的权利与能力,如何对他们的所作多为进行道德上的审判?
 
更让人们尤其是犹太人难以接受的是,这场大屠杀的参与者还有部分犹太人:《钢琴家》中犹太人聚居区的犹太委员会、那些手持警棍维持集中营秩序的犹太“警察”、那些依靠服从、金钱、出卖在前期仍然作威作福的犹太权贵。但是,仅仅指责他们是不道德的,从道德上判他们有罪,彻底否定他们显然又是一种极端简单化的措施。前面已经提到,在水晶之夜的暴行之后纳粹并没有如预料一样激起民众对犹太人的仇恨,掀起大规模的暴行。而后,纳粹改变了措施,第一步便是隔离犹太人,将犹太人赶进狭小的聚居区,只提供有限的食物。这种“生存策略的个人化导致了普遍争夺被认为有利或者有特权的角色和地位,也导致了讨得压迫者欢颜的努力泛滥横行——代价却总是别的受害者”。在隔离直至屠杀的过程中,犹太人始终认为这是最后一步了,不会再有更残酷的以后了。一些犹太人与纳粹开始合作,自我保全的理性和牺牲一小部分拯救大部分人的理性削弱甚至消灭了反抗的欲望。隔离使得其他公民只能接收到政府宣传机器所构建的犹太民族的形象,甚至于,纳粹只要将集中营中已经丧失部分人性的犹太人的行为如实呈现出来就足以引起公众对犹太人的反感,强化纳粹宣传机器所建构的犹太民族“自私、胆小、懦弱、寄生虫……”等等的形象。“弱化、隔离与边际化是纳粹统治动用了现代工业、运输、科学、官僚机制以及技术等强悍的工具所取得的成就。纳粹最成功之处在于对犹太人的非人化。犹太人越是被强制地赶出社会生活,看上去越是与宣传中的原型相吻合。”
 
“残酷的极致是在毁灭受害者之前剥夺他们的人性”,纳粹确实做到了如此程度的残酷。“通往奥斯维辛的道路由仇恨筑成,但道路上铺满了冷漠”。这在《辛德勒的名单》《钢琴家》等许多电影中都有所体现,《辛德勒的名单》中,在躲避纳粹的搜捕时,一个犹太小男孩打开一个房屋地板,里面藏着的人却说已经藏满人,无法接纳他。当他跳进粪坑,已经藏在里面的两个小孩对他说:“这是我们的地盘”。《钢琴家》中,一个犹太母亲带着女儿打开藏身处的地板,里面的人只肯接纳小孩一人;钢琴师Szpilman的朋友为了保全自己加入了犹太警察队伍……“在不堪重负这个绝对事实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被宣布有罪。然而也没有一个人可以从这种道德屈服的自我贬损中得到原谅。”于是,我们开始对大屠杀中的现代性、理性、人性与道德开启综合性的反思。

《钢琴家》电影海报。
 
社会学有关人性与道德探讨的一个基本共识是,人性善恶是由社会塑造的,道德的评价标准也是由社会提供的。“社会有强加其具体的道德行为观的权利,也赞同社会权威要求垄断道德判断的行为”。在犹太人大屠杀中,纳粹不是依靠无组织的暴力与激情,而是通过理性化的教育、组织形式。尤其是从道德行为塑造、摧毁人性一破一立两种措施中实现了对人性与道德的重新定义,社会组织的扩大、官僚体系的精密化使得道德“中性化”,个体难以从自己具体的行为中感知道德(可以想象,一个精神正常的现代人亲手杀死另一个人时心理会产生怎样的道德惊恐)。以至于我们无法简单地对这场屠杀进行道德审判,这正如鲍曼所言,“只有那种认为纳粹罪行与我们、我们的世界和我们的生活样式全无干系的解释,才为人们所接受。这种解释可谓有一箭双雕的作用:既谴责了被告,同时又赦免了胜利者世界的罪过。”
 
这里,全文引用鲍曼有关现代社会人性与道德如何被剥离的观点以及关于现代社会中如何重构道德责任的真知灼见: 

强劲的道德驱力有一个前社会的起源,而现代社会组织的某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道德驱力的约束力;也就是说,社会可以使不道德行为变得更合理,而不是相反。西方所鼓噪的没有现代官僚体系和专家的、以“丛林法则”或“拳头法则”统治的虚构世界形象体系。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现代官僚体系自我合法化的需要,它将摧毁从不受现代官僚体系控制的动力和偏好中产生的竞争法则;这种虚构世界形象在某种程度上也暗示了人类朴实的、建立在道德责任基础之上的约束相互关系的能力现在已经被遗弃或被忘记。因此,如果仔细审视的话,那同样的道德驱力会被认为是野蛮的,应当被驯化和压制;文明的进程弱化了这种道德驱力,而后由源于新统治结构的控制性压力取而代之。一旦人与人之间接近所自发产生的道德驱力丧失合法性并瘫痪,那么取代它的新力量就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随心所欲的自由。它们可以在很大的范围内制造某种行为:只有掌权的犯罪者才能界定该行为在道德上属于正当。
 
在道德管制的领域内所取得的种种社会成就当中,需要提到的是:距离的社会生产,它废止或者削弱了道德责任的压力;技术责任代替了道德责任,这有效地掩盖了行动的道德意义;以及区隔和割离的技术,这增加了对那些应该是道德评价对象以及道德刺激反应对象的他人所遭受的命运的淡漠。还要考虑到,以其所统治的社会的名义僭取了最高伦理权威的国家权力,以主权原则进一步强化了所有那些侵蚀道德的机制。除了处处皆然而往往丝毫不起作用的“世界舆论”之外,国家的统治者在他们的统治疆域内,总体上在行使对规范的管理时不会受到任何约束。当然,有充分证据表明,他们在那一领域内的行动越是肆无忌惮,要求他们“缓和”的呼声也就越强烈,而这足以再度确认和强化他们对于道德判断领域的垄断和独裁。随之而来的是在现代秩序下,道德法则与社会法律之间的那种古老的索福克勒斯式的冲突就没有了缓和的迹象。它只会变得越来越频繁和深刻之处则随着压制道德的社会压力而变动。在很多场合下,道德行为意味着采取一种立场,那种立场被本身就是公共舆论和由公共舆论而来的权力指认为是反社会的和颠覆性的(它或者是公然说了出来的,或者不过是由多数人的行动或不行动所表露出来的);在这些情况下,道德行为的激励就意味着反抗社会权威和行动起来以削弱其力量。道德责任不得不依赖于其最原始的起源:在本质上对他人的责任。
 
另外,我们要注意的是,大屠杀令我们恐惧与绝望的不仅仅是上文所述的种种,“关于大屠杀最令人恐惧的事情以及我们由此对大屠杀的执行者有所了解的,不是“这”也会发生在我们头上的可能性,而是想到我们也能够去进行屠杀”。“上帝被废黜了,但王位还在。”今天这个世界,官僚体系愈加精密、极权主义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今天可以被用来为已彻头彻尾中性化了的行动服务的技术所具有的破坏性潜能的规模巨大。”“随同新的、前所未闻的人造技术的力量一起出现的是自我限制的萎缩。”“技术手段不受约束的统治意味着因果决定取代了目标和选择。”在一些国家中,当前仍然有意、无意煽动民族、种族间的仇恨,制造民族、种族隔离,实施民族、种族歧视与压迫政策,这些措施都可能导致未来,在某些因素的催化下重现大屠杀悲剧。
 
“抗争的极致是在非人的条件下坚守住人性”。所幸,令我们稍感欣慰的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总有人选择坚守人性,“有多少人选择道德义务高于自我保全的理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确实有人这样做了。”《冒牌上尉》中那位被要求枪杀同伴的犯人在瞄准后往地上开一枪,随之举枪自尽。《钢琴家》中犹太隔离区最终掀起了无用但是勇敢的反抗,这一反抗运动,得到了波兰民众以及Szpilman的不支持。但是,我们永远不能全盘寄希望于坚守的人性。
 
道德的社会学理论初探——再读《现代性与大屠杀》
 
在对道德的社会学研究中,涂尔干既是一位先驱性的人物也是一位具有巨大成就的“道德社会学家”(涂尔干本人把自己就称作道德社会学家)。在涂尔干看来,所有的道德都来源于社会;社会之外没有道德生活;最好把社会理解为一个生产道德的工厂;社会鼓励道德上有约束的行为,排斥、抑制或者阻止不道德行为。而鲍曼指出,涂尔干作为一个“立法者”而言,作为热心的爱国者与文明生活的优越性、先进性之虔信者而言,他认为“行为受到社会禁止所以才是恶的,而不是因为恶所以才受到社会的禁止”,也就是说,当人性不受社会约束时,应当视其为无人性的或者说是可疑的且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特例而应假亦排除。涂尔干的这种“自信”的理论观点不光为社会统治其成员,也为社会统治其反对者提供了合法性(当某些行为被禁止时,社会将其视为恶的,那么统治者便可采取某些手段将某些行为视为恶的加以禁止,比如在某些伊斯兰教信仰地区,女性不带头巾被视为“恶”的而被加以禁止)。而鲍曼指出,社会——除了甚或是有悖于它的“教化功能”——至少有时可以扮作一种“使道德沉默的力量”(在一些地区,许多女性包括很多男性都不认可女性带头巾,但是社会的宗教极端化氛围却使这种声音沉默)。依涂尔干的观点来看,不道德行为被其理论化为“偏离规范”,这种偏离来自于“社会化压力”的匮乏或软弱,还有人认为源于社会机制的缺陷或者不足。这种道德理论承认社会有强加其具体道德行为观的权利,也赞同社会权威要求垄断道德判断的行为。它默认了不以这种垄断的运作作为基础的一切判断在理论上的不合理性;以至对所有的实际意图与目的而言,道德行为与社会对大多数的规范的顺从与服从成了同义词。而鲍曼对大屠杀的考察,是对这种道德理论基础的质疑与否定。
 
鲍曼认为,对社会学理论而言,正是道德行为具有前社会的基础,昭示着要对道德规范及其约束效力之来源的传统解释作根本修正。正如阿伦特所指出的那样,在大屠杀中以及对大屠杀的反思中,个体顺从或反抗社会化所承担的道德责任的问题至今仍争论不休,是否能从一个过去的、现在遭到新社会秩序轻视与拒斥的道德训导中要求得到反抗的权利,换言之,道德权威之社会基础的问题与道德无关。社会上施行的道德体系建立在共同体的基础上,并且受其推动——因此在一个多元而异质的世界中,它必不可免地是相对的。每一个社会都面临着一种已经形成的能力,社会只是在竭力压制它,或者操纵它已实现自己的目标,或者朝它认为有用或者无害的方向对其加以引导。“社会化的进程在于操纵道德能力——而不在于生产道德能力”,也就是说,在这里,鲍曼论证了道德的前社会基础,这个基础可以被理解为——有人性的人。因此,鲍曼认为,导致道德能力出现的因素就应该到社交的范围内,而不是到社会的范围内去寻找。道德行为只有在共同存在的、与“他人共处”的背景下,也就是一种社交的背景下才可以想象,而不能把它们的出现归因于训诫与强制的超个体机构,即一个社会背景的存在。这里我的理解是,鲍曼的道德社会学取向是微观的、互动式的交往关系取向,而涂尔干的则是宏观的、结构式的实证主义取向。
 
接下来,鲍曼考察了“与他人相处”这个基本状况的意义、经验内容与行为结果。鲍曼指出,最一般的社会学研究似乎没有赋予“与他人相处”一种特殊的地位或意义,他人被消融在更具包容性的行动情境、行动者处境或者通常的“环境”等概念当中,从这种普通的视角来看,他人的意义完全在于他对行动者实现目标的可能带来的影响。与他人的关系中,行动者面临的选择分为有效与无效、高效与低效——准确地说,是理性与非理性——而不是对与错,善与恶,道德被放在了非理性因素的一边,在完全由行动者目标营造地“与他人相处”的情境中,道德是一种外来的侵扰。另一种观念是萨特所言的人们对于社会在他者之在场的那种非人性的、客观的结构中所力图把握的困境而作出的主观反应产生的个体的不安和烦躁。有的时候,他人的存在并不要求有道德规范的存在;而另外的时候,他人的存在把因其存在而引致的道德铸造为一套规章;第三种是鲍曼所说的“可以提供一个真正不同的、原创性的社会学道德研究的起点,能够解释并阐释用常规方法所不能触及的现代社会的一些层面”的描述。即责任是人类主体的存在模式,道德的最朴素的形式就是主体间关系的基本结构,它不受任何非道德因素影响,道德的内容是对他人的一种职责(区别于义务),是一种优先于所有利益要求的职责——道德的根基跟统治结构或者文化结构一样,延伸到社会的架构之下。道德不是社会的产物,而是受社会操纵的东西。是不道德行为而非道德行为要求对主体间性的社会管制进行研究。
 
紧接着,鲍曼采用这种道德社会学视角探讨了大屠杀是如何得以发生的,鲍曼指出,一旦同伴的人类主体被转变成一个他人,责任则最终将被怨恨所替代,这种转变的过程就是一种社会隔绝——纳粹压制了“隔壁的犹太人”的形象。最有效的方式不是制造仇恨与对立,而是制造分离与隔绝(在一定程度上,鲍曼的这种理论也可以解释当今世界产生的宗教、民族冲突等问题。近期在一些国家发生基督徒针对穆斯林、穆斯林针对基督徒的大规模恐袭,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两类群体在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割离”,如鲍曼所说,同伴的人类主体转变成一个他人,大家没有了“隔壁的穆斯林/基督徒”的印象,有的只是新闻媒体中已经刻板化的一类极端群体的形象。不得不说,在当今这个网络化时代,看似信息越来越爆炸、越来越全面,但是实际上网络社会产生了非常复杂的局面,很难说网络拉近了群体与群体的距离,拉近了个体与个体的距离;另外,在当今世界的某些国家,大规模人为的、政策性的种族/民族/宗教隔离依然存在,往往不是仇恨产生了隔离,而是隔离产生了仇恨,群体之间的不了解越来越深,媒体再被有意操纵或有明显的仇恨性倾向,其后果不堪设想)。也正是在现代理性社会在技术和官僚体系上的成就使这样一种隔绝成为可能。那种弱化、隔离与边际化使纳粹统治动用了现代工业、运输、科学、官僚机制以及技术等强悍的工具所取得的成就。

《波士顿恐袭》电影剧照。
 
结尾部分,鲍曼再次指出,关于道德行为的正统假设是经不起验证的:
 
道德行为孕育于社会运作,并受到社会制度之运作的维系;社会本质上是一个人性化的、道德化的机制;因此,在较小范围内发生的任何一件不道德行为都仅仅被解释为“正常的”社会架构功能失常的结果。这种假设的必然结果就是,不道德总的来说不可能是社会的产物,其真正的起源必须从别处寻得。
 
鲍曼的观点是:

强劲的道德驱力有一个前社会的起源,而现代社会组织的某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道德驱力的约束力;也就是说,社会可以使不道德行为变得更合理,而不是相反。西方所鼓噪的没有现代官僚体系和专家的、以“丛林法则”或“拳头法则”统治的虚构世界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现代官僚体系自我合法化的需要。这种虚构世界形象在某种程度上也暗示了人类朴实的、建立在道德责任基础上的约束相互关系的能力现在已经被遗弃或被忘记。……在道德管制的领域内所取得的种种社会成就当中,距离的社会生产,它废止或者削弱了道德责任的压力;技术责任代替了道德责任,这有效掩盖了行动的道德意义;以及区隔和割离的技术,这增加了对哪些应该是道德评价对象以及道德刺激反映对象的他人所遭受的命运的淡漠。
在书的结尾处,鲍曼总结了大屠杀的两个教训:第一,大多数人在陷入没有好的选择或者好的选择代价过去高昂的处境时,很容易置道德责任问题于不顾(或者说无法说服他们自己面临道德责任),另行选择了合理利益和自我保全的准则。在一个理性与道德背道而驰的系统之内,人性就是最主要的失败者;其二,将自我保全凌驾于道德责任之上,无论如何不是预先被注定的;有多少人选择道德义务高于自我保全的理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这样做了。这表明自我保全的逻辑权威并不存在。可以看到,鲍曼对于道德的社会学讨论,落脚点依然是人性与个体的道德责任与道德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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