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清流县志卷之六 知县事东鲁乔有豫编辑 选举志 清流建于宋,则论科目亦当始于宋(注:据原版改宁为宋字)。自宋、元、明至我朝,登呈英良,途辙非一。类皆各负材猷,以效用于时,而进士科为特重。宋(注:据原版改宁为宋字)开宝三年诏:贡士十五年终场者,礼部以名闻,各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自此始。清邑进士四人,特奏名十三人。元礼部会试,每科分蒙古色目人为左榜,汉人、南人为右榜。乡场则闽士皆赴试于浙江行省。元统间科举旋罢,盖开科迟罢科速。取(注:据原版改到为取字)士南人少而北人多,无怪清邑泯泯无闻焉。有明罢词赋,专以经义,解额渐次增广。 我朝悉仍明制,乡会试屡行旷典。自顺治以来,登乡榜、会榜者代有其人。若岁贡,则宋、元无正科。明正统六年定例:府学一年贡一人,州学三年贡二人,县学二年贡一人,著为令。或恩贡或选拔贡,则间一举行之。或以输财为例贡,亦间奉和焉。 盖国朝与明无异,科贡之外,又有荐辟然。荐辟唯汉为近古。嗣后有司奉行不率,多以举主为殿最,竿牍为上下,究于国家无补。非荐辟之不及古,盖行荐辟者之非古也。 至于武科,唐开元间,两京诸路各置太公庙,以张良配,武学自此始。宋(注:据原版改宁为宋字)开宝元(注:据原版改历二为元字)年罢武举。仁宗时,富弼、苏洵各言武举(注:依原版补举字)宜如旧。庆历二年复诏罢武科,以苏轼、司(注:据原版改辐字为司)马光言又复之。有明诏武举设科,宜如文进士恩例。 国朝文武并用,训士有武学,科目有武举,除吏有武选,武原不可偏废也。邓志不载武科,官职无所稽考。则记载自王志始,今仍之。志选举。
选举志 清流建县于宋朝,那么论起科举考试也应当起始于宋朝。从宋、元、明至我清朝,英雄良吏登台呈现,途径并不是单一的。各类人才都各负才能与谋略,以效用于当时,而进士科在选拔人才中为特别重要。宋朝开宝三年下诏:贡士十五年终场者,礼部把名字上报皇帝,各赐为本科出身。特奏名恩赐的特例,从这开始。宋朝清流县有正科进士四人,特奏名进士十三人。元朝礼部会试,每科分蒙古、色目人为左榜,汉人、南人为右榜。福建士子,都要赴浙江省乡试考场应试。元朝元统年间科举很快就停止了,因为开科考很迟罢科考很快,取士南人少而北人多,所以不能怪清流县科举寂然无闻。明朝停止词赋考试,专门以经义考取文士,解试合格举送礼部参加省试的举人数额逐渐增加和拓宽广度。 我清朝科举全部仍按照明朝制度,乡试会试屡次实行前所未有的典章制度。从顺治以来,登乡榜、会榜的代代都有其人。如果说到岁贡生,那么宋、元没有正科的。明朝正统六年规定:府儒学一年贡一人,州儒学三年贡二人,县儒学二年贡一人,都是写入法令的。恩贡或者拔贡,就间隔一年举行选拔一次。以献纳资财成为例贡的,也间或奉命参与。 大概国朝(清)与明朝没有什么不同,科举之外,又有推荐和征召。然而推荐和征召只有汉朝是近古的。以后有关部门奉行多不遵循惯例,多以举荐人的等级高低上下为左右,书信为上下,毕竟对于国家没有什么补益。不是推荐和征召制度不及古代,大概是执行推荐和征召的人不是古时候的人。 至于武科,唐朝开元年间,长安洛阳两京诸路各自设置太公庙,用张良配祀,武学从此开始。宋朝开宝元年,停止武举考试。仁宗时,富弼、苏洵各自上书说武举应该像以前一样举行。庆历二年又下诏书停止武科考试,因为苏轼、司马光的话又灰复了。明朝下诏决定武举设科考,应该像文进士一样享受恩例。 国(清)朝文武并用,训炼武士有武学,科举有武举,任命官吏有武艺选拔,武学原来就是不可偏废的。邓应韬编的县志不记载武科,官职没有地方稽考,则记载武科是从王士俊编的县志开始,现在仍旧记载。写在选举部分的内容。
读清流道光县志(卷之六 选举志) 中国古代选举是由统治者来选择统治者,或者说是以“贤”选“贤”,即还是通过少数来选择少数。 它从理论上虽说也是所有人都不被排斥在外,但实际上却总是只有很少数人参加或被选,选中者自然是一批人,而非一个人,他们也不是成为最高决策者,而只是成为君主制下的官员或者获得任官资格。竞选者所依靠的主要是体现在个人自身的德行、才能、名望、族望,或者文化修养。每次的被选中者也不构成一个统一的集团,而仍是一些个别的人;每次选举也不带来国家政策上的改变,而只是为统治阶层输送新血。所以,它总是精英的,从形式到实质都是少数人的一种活动。它的选择标准是受到某种先定的实质内容的限制的,它也不涉及到传统国家和政府合法性的根本基础。但它为社会提供了一种稳定的、可以合理预测的期望,对社会资源的分配、社会分层的确立,以及个人地位的变迁意义至关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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