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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冉子退朝(13-14)

 经义工坊 2021-11-07

孔子对“政”与“事”有着不同的理解。政即国政,事即家事。孔子认为,应严格加以区别并慎重对待,才是遵守礼制。

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对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

【注释】
晏:晚。
虽不吾以:虽然不任用我了。以,用。
闻:知道。

【译文】
冉求退朝回来。孔子说:“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晚呀?”冉求说:“有政务。”孔子说:“只是一般的事务吧?如果有政务,虽然国君不用我了,我也会知道的。”

根据周礼,大夫虽然不参与治国理政,但仍然能够听闻国家政务。孔子曾经为大夫,虽然现不被任用,仍有可以听闻政务的待遇。如果孔子都没有听闻过,那就应该不属于国政。
弟子冉求当时是鲁国大夫季氏的家臣。季氏在鲁国专权,把持朝政,国家大事基本上都要经过季氏才能决定,这是严重的违礼行为。孔子对季氏专权非常不满。“冉子退朝”并不是从鲁君的朝廷上回来,而是从季氏家中回来。季氏的家事只是一己私事,而冉求自以为是公事、政务。

历来认为,孔子认为冉求“政、事”不分,等而视之,混而同之。郑玄郑康成批注“君之教令为政,臣之教令为事”;《左传·昭二十五年》杜注:“在君为政,在臣为事。”两字使用有君、臣之别。朱熹《论语集注》:“政,国政。事,家事。”两字使用有国、家或公、私之别。
李炳南《论语讲要》引日本人竹添光泓《论语会笺》观点,认为“冉子所议实是国政,不是家事,有政亦是据实而对。但季氏专于鲁政,不议于公朝,而独与家臣谋于私室,则虽政亦事也”。季氏专权,冉有为季氏宰,所议之事当是国政,不会是家事。所以,他所说“有政”也是据实回答。只是地点不合礼制,议政应在鲁君朝廷之上,而不应该在季氏家中。一旦在私家商议,即使是国家大政,也就成为私事了。
孔子在回答子路“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时强调“必也正名乎”,并进一步指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此处既有“正名”之意,更是借此机会教诲冉求不要混淆概念,而要深刻领会政、事的实质所在,尽管是一字之差,其实质却是天壤之别。当然,孔子明面上在批评自己的弟子冉有,实际上也是在暗讽季氏僭礼,其意十分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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