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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义务教育化学新课标学习(2)——核心素养

 藍天追雲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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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核心素养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而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化学课程核心素养包括化学观念、科学思维、探究实践和科学态度与责任四个方面,它们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反映了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的教育价值与育人功能。化学课程核心素养是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化学学科育人的基本要求,面展现了化课程习对学生未来发展的重要价值。


  1.化学观念
 “化学观念”是从化学视角对物质世界的总体认识,是人类探索物质组成与结构、性质与应用、化学反应与规律所形成的基本观念,是化学概念、原理和规律的提炼和升华,是解释物质及其变化的现象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
“化学观念”主要包括“物质是多样的,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物质是由元素组成和微粒构成的”“化学变化有新物质生成,伴随能量转化,并遵循一定的规律”“化学变化的本质是原子的重新组合”“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化学反应揭示物质性质、实现物质转化”等观点。

2·科学思维
“科学思维”是在化学学习中基于事实与逻辑进行的独立思考与判断,对不同信息、观点和结论作出的质疑与批判,提出创造性见解内能力与品格;是从化学视角研究物质及其变化规律的思路和方法,是从宏观、微观、符号相结合的视角探究物质及其变化规律的认识方式。
“科学思维”主要包括:在解决化学问题中所运用的比较、分类、分析、综合、归纳等科学方法,基于实验事实进行证据推理、构建模型并推测物质及其变化的能力,在解决与化学相关的真实问题中形成的质疑、批判能力和创新意识。

3.探究实践

'探究实践”是指学生经历化学课程中的实验探究、学科实践和跨学科实践形成的学习能力;是综合运用化学等学科的知识和方法,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在解决真实情境问题和完成综合实践活动中展现的能力与品格。
“探究实践”主要包括:以实验为主进行证据推理的科学探究能力,通过网络等技术手段获取和加工信息的自主学习能力,利用工程和技术设计、制作与使用相关模型和产品的能力,参与社会调查实践、提出解决实际问题初步方案的能力等。

4.科学态度与责任
“科学态度与责任”是指通过化学课程的学习,在理解科学、技术、社会、环境相互关系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对化学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认识,以及所表现的责任担当。
“科学态度与责任”主要包括:对物质世界的好奇心、想象力和探究欲望,对化学学习和科学探究的浓厚兴趣;对化学学科促进人类文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认识;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敢于提出并坚持自己的见解、勇于修正或放弃错误观点、反对伪科学的科学精神;安全意识,遵守科学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意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习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推动社会进步勤奋学习化学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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