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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牧青:全域旅游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是“ 旅游”,而非“旅游 ”

 贵理工涛声涛影 2021-11-16
目录

01城市规划理念害了乡村,也害了景区

02 全域旅游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是“+旅游”,而非“旅游+”

 ○ 全域面积具有相对性,重在点线辐射到面,而非覆盖
 ○ 全域旅游的本质在休闲,而非单纯观光
 ○ 相关产业先后关系重在“+旅游”,而非“旅游+”
 ○ 全域旅游重在引领,旅游只是切入点,不是落脚点

03 休闲旅游是精神层面的,文化主题对产品有统合作用

04 文化活化就是生活化,原生活是文旅融合起点和终点

05 建筑设计替代不了旅游规划,地产思维带偏文化旅游

06 康养旅游应该叫康养旅居,不居何以养?

07 文旅地产是旅游先行,而非地产先行

08 大多民宿名不副实,枉挂了一个“民”字

09 虚拟光影不止灯火,沉浸式体验极致是生活

10 门票减免不只政策所限,实乃市场发展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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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是“+旅游”,而非“旅游+”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3月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把旅游“作为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手段,把旅游业打造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产业”。全域旅游被定义成“一种战略方向和途径,一种区域发展的哲学思考与政策导向,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或思维。从根本上说,是引领旅游产业大变革、破解经济发展痛点的关键,更是一种以旅游为引领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全面协调发展的区域化共进战略”。
这个“意见”对于全域旅游的定位无疑是精准的,在当时也是极具指导意义的,从政策、产业、路径和方法上界定了旅游对个别区域全产业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是“+旅游”,而非“旅游+”。
1、全域面积具有相对性,重在点线辐射到面,而非覆盖
既然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或思维,起码有三点是值得探讨的:
一是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未必适合全国的所有行政区域,事实上,只有少数区域可做全域旅游,除非旅游资源既有特色,又有规模,还靠近市场。
如:黄山市部分县域观光与皖南休闲度假的一体化发展,以及成都市、杭州市、苏州市、三亚市部分县域的休闲度假。随着行政区域的扩大,从县域到市域、省域,所谓全域旅游的点的分布、线的串联、面的辐射,也在相应减少。
二是即使是所在区域内,也未必是真正概念上的“全域”,应该是以点带线,以线辐射到面,而非全覆盖。如新疆巴彦郭楞蒙古族自治州若羌县为华夏第一县,面积达20多万平方公里,有些地方是无人区、自然保护区、军事禁区。
三是即便不在一个行政区域内,也未必相互之间没有旅游带动作用,如武汉市黄陂区全域旅游与周边县域部分区域的关系。
总之,所谓“全域”,既是一个相对区域化的概念,也可以是一个跨区域化的概念。但我们在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时,却过于机械地理解全域旅游概念,不少县域都做全域旅游规划,把“区域”做满了,把旅游产业无限夸大了,明明是一个招牌,却被当地政府当成一个品牌;明明是一种产业引导方式,却被当成了一个全旅游产业,到头来成为表面文章,反而无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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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域旅游的本质重在休闲,而非单纯观光
全域旅游是地域化的,本质上也是全域休闲的概念。如果是全域休闲,或具有示范性,因为各地市场不一,相互之间竞争性差。如果是全域旅游,那又成了景区性概念,特色化的东西是不具备示范意义的,只具有借鉴性。
对于发达地区的大城市近郊县区,全域休闲是大概率存在的。不过休闲半径与旅游半径大相径庭,由于同一区域内资源总会有同质化倾向,故而除了个别有特色的景区,外地人去旅游,不会把区域内景区之外的城乡挨个逛遍。
基于此,全域旅游发展方向应该是当地人休闲为主,外地人观光为辅;主打旅居,兼顾度假。
目前,不少全域旅游示范区已经通过验收。但实事求是讲,能够名副其实的不多,因为涉及城、景、乡全区域,涉及资源禀赋,涉及基础硬件和服务软件,更涉及休闲度假全产业链,尤其是旅游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及引导带动作用。
所谓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应该是双向的引导和带动效果。但是,真正达到这一目标的并不多。果真是 “景+城+乡”一体化的全域旅游区域,那么一定是旅游目的地,也一定是一个包括乡村的全域性的休闲旅游度假区。反向推之,这样的区域又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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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产业先后关系,重在“+旅游”,而非“旅游+”
全域旅游重在“+旅游”,而非“旅游+”。顺其势者必合其市,这是自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也是旅游业内在发展规律。这不是单纯的“旅游”在前在后的问题,而是关系到空间、产业、行业主导性与从属性问题。
单从“文化和旅游部”的命名也可以看出“文化+旅游”之先后关系。当然也有例外,海南省是“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旅游在前,因为海南有其特殊性,旅游产业相对其他产业更突出一些,作为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正在推进建设'世界一流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
当然,“旅游+”这一提法的产生有其现实背景,当时几乎是难以逾越。“全域旅游”是旅游主管部门率先提出来的,“旅游+”则是伴随着全域旅游的概念提出来的,这里有一个背景与习惯问题,鉴于从上到下旅游部门的弱势地位,可能不得不主动地去“旅游+”。
但是,单纯的旅游主管部门是驾驭不了全域旅游这一经济发展战略的。当下有些事情动辄就提“一把手”工程,其实,全域旅游也必须是一把手工程,尤其在当时文旅部门没权没钱情况下,更需要一把手把控和统揽,否则,还真推不动。从全域旅游层面考量、从经济发展大局计,必须高屋建瓴、统筹兼顾,有全局性,还得保证有实操性,可落地执行。
再者,果真是全域旅游区域,区域内的所有产业都会自发地、尽可能地与旅游产业挂钩,从旅游行业中分一杯羹。这个角度讲,轻重主次关系一目了然,那就是“+旅游”。
由此,全域旅游需要“八动”:一是政府策动,正确理解和把握国家政策,由地方政府推动;二是景区带动,重要品牌景区引领,众多景区联动,观光带动休闲;三是产业拉动,农文旅康养研工……旅游在融合中引领;四是文化驱动,旅游离不开文化,全域旅游需要文化融合与贯通;五是城乡互动,县城是最大的游客中心,景城乡互动,观光、休闲、度假互补;六是周边联动,跳出区域谈全域,旅游人群导流、引流、截流;七、时间缓动,全域旅游重在过程,重在引领,重在实效;八是全民行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规合一,全民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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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域旅游重在引领,旅游只是切入点,不是落脚点
尽管“全域旅游”概念由旅游主管部门提出,但“全域旅游”的第一个立足点是“全局”,然后才有“全域”。“全域旅游”战略实施必须由更高层面推动和引导,这才有国务院办公厅发文的问题。
这个层面上的“全域旅游”就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有了全局考量,旅游成为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一种手段、一种路径、一种策略。
对于全域旅游,就是一个提法和口号,是一种经济引导模式,对于一些特殊区域,在经济发展较为疲软的时期,为提振经济计,作为一个经济抓手和切入点,未尝不可;从政府的角度,拿个牌子,当个政绩也说得过去。
但是,从市场的角度说,全域旅游绝不会像5A级景区一样成为一个对旅游者有强大吸引力的品牌;再者,按照现有景区标准化发展模式,对标全域进行规划,会伤及乡村旅游以及广大乡村的可持续性发展。
人们去乡村是为观赏乡土化景观和体验乡土生活,何必画蛇添足、狗尾续貂。事实上,即使规划了,也完成不好。不如重在点和线,以点带线,以线带面,而不要漫天覆盖全区域。
目前,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从创建到验收,已有2批168个,其名称仍是“全域旅游示范区”,而非“全域旅游区”,以此看来,目前的推进工作仍有示范意义,既然是示范,就应该有一种探索发展的特征,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示范效果才更有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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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马牧青原创,转载请联系授权并注明出处

图片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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