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经验主义之五:乔治.贝克莱1
但人们反对和轻视贝克莱,并非全无道理。从他本人的主张看,他的许多宗教见解和政治见解,本来就与他那个时代的思想主流不甚合拍,尤其与法国启蒙运动更是相去甚远。他虽然生在一个充满战斗气氛的时代,他本人却绝对没有什么战斗的意思。他身为教士,又生在英国,特别是当他成年之后,光荣革命早已完成。凡此种种,更使这位聪明睿智的思想智士,不但与法国启蒙思想家相比显得有些唯唯诺诺,不登大雅之堂,即便和他的前辈洛克比较起来,他对光荣革命的价值和欧洲政治的走向,也是懵懵懂懂,显然没有多少值得人们重视的见解和意见。相反,他对最高权力的敬畏,对忠顺和服从意识的提倡,却很容易使人把他想到歪路上去。 北京大学的学者编的一部哲学史著作,就曾一连引用他这方面的好几条意见,让人一看,不能不对他产生想法。例如,他说:" 忠顺乃是一种自然的或道德的义务" ;又说:" 勿反抗最高权力乃是一条不容置疑的道德信条" ;还说" 任何程度的反叛都是居民的罪恶" ;并且自问自答地写道:" 在无法忍受的压迫下,造反是否也不能容许?我的回答是:决不容许。" 如此等等,令人腻烦。如果拿他这些话与洛克关于民主政体的政论对比阅读,人们很难不对这位贝克莱主教产生某些大不敬的想法。纵然以他的这些立论同培根、霍布斯、斯宾诺莎相比,人们也会对他大失所望。难怪昔日的许多大陆书籍,一提到这位先生,往往对他批判有加。 然而,这并不公道。诚然,贝克莱绝非一个民主斗士,也不是一位如洛克、伏尔泰、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狄德罗、卢梭那样的启蒙思想家。因为他是一名教士,我们在阅读他的著作的时候。就不能不面对这个现实。如果我们硬要一位教士作无神论讲演,那就并非著书人的过错,而是批评者的过错了。 更重要的是,英国到了贝克莱时代,光荣革命已经结束,英国正处在产业革命时代的突飞猛进之中,但这种突飞猛进,不是万众欢腾,而是有秩有序。彼时的英国,虽不能说就应该是世界的榜样,至少它确实处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前列,而且随着革命时代的过去,社会必然会对传统文化进行新评估和再认识,对宗教的看法,自然也属于这个范畴。即以英国为例,至少自托马斯.莫尔开始,就对传统宗教不断给予新的认识和批评。而霍布斯更是一位大刀阔斧反对神学的斗士。但是光荣革命既已完成,宗教作为一种文化,它不但未曾消失,而且理所当然地要求确立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地位与新形象,况且,历史已然证明,即便在光荣革命发生300 多年后的今天,宗教作为一种文化,不但没有消亡,而且还有发展。 或许可以这样讲,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世界已发生重大变化,到了洛克时代,至少在英国,历史已经达到一种新的境界。它已经开始慢慢扭回头去,重新审视一下自己昔日的行为。应该说从莫尔,经培根、霍布斯、洛克到贝克莱,已经走过了一个不很规则的圆圈,即从对传统宗教提出新的企望——莫尔,到将科学从神学传统中独立出来——培根,再到对神学观念采取严厉的否定立场——霍布斯,又到主张宗教宽容、信仰自由——洛克,直到重新宣讲宗教道德理想与现实道德生活的一致性——贝克莱。如果说贝克莱实在算不上一位革新人物,那么,这责任也并非全部应该由他承担。 但要明确,尽管贝克莱有上述种种议论,他仍然不是16世纪之前的宗教旧老,而是生于18世纪,属于18世纪的一代新人。公正地说,他是一个重视宗教也重视哲学,甚至重视哲学和理性更甚于重视宗教的新的历史人物。用美国作家厄姆森的话讲,他的唯一一篇关于" 服从" 或" 不要反抗最高权力的基督教学说" 的演讲," 在形式上是关于' 谁反抗权力,谁就是反抗上帝的法规' 这条经文的说教,其论证却完全建立在理性的、哲学的思考之上,而未求助于权威或启示。 因此,他一开头就说,在为被动服从作论证时,' 为了为这一责任打下更深的基础,我们先对一般道德责任的起源、本质和履行以及据以知道它们的标准进行某种探讨'。" 实事求是地讲,这绝非宗教性风格,难怪上面所引书籍的译者要说:" 近代英国哲学家贝克莱,是一位怀着近乎宗教热诚追求真理的人,正因为如此,自己深信不疑,视之为真知灼见的学说不为人们所理解甚至理睬,就更不能不说是最大的不幸了。" 那么,贝克莱究竟是一位怎样的人物呢?且看他一生行状。 乔治.贝克莱1685年3 月12日出生于爱尔兰基尔肯尼郡拉马斯镇附近的基尔克村。他祖上是英格兰人。他祖父时,迁居爱尔兰。他的家庭属于保皇党派,但他接受的教育并不落后。他14岁前便完成了中等教育,15岁正式进入都柏林三一学院神学系学习。在校期间,他不但在数学、语言学、逻辑学等学科打下坚实基础,而且阅读和了解了许多当时著名的新时代哲学家的著作,其中包括培根、霍布斯、洛克和笛卡尔。他对牛顿的科学名著" 自然哲学中的数学原理" 也饶有兴趣,进行了认真研究——他崇敬牛顿,但不能全然同意牛顿的学说。 1704年,他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但他并未离开三一学院,而是留在学院继续深造。1707年,他被选为研究员,依然在该院从事研究。此时他年方22岁,正是大好年华。1709年,他24时便发表了他的主要哲学著作《视觉新论》,次年又发表他的代表作《人类知识原理》。在此期间(1706 -1708年),他还写了好几大本日记,这些日记直到一个多世纪后才被弗雷泽发现,并以《平凡的书》的名字于1871年出版。1713年,他又出版了《海拉斯与费罗诺斯对话三篇》。应该说在1713年之前,他的最主要的著作已经全部面世,而此时,他不过是一位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研究员,贝克莱聪慧早成,堪称后生可畏。 1713年,他成为牧师。这一年他曾到伦敦休假,又去法国和意大利游历了一番。在伦敦,他见到当时的一些出色的科学人物,如波普,爱迪生等、并且在他的好朋友大作家斯威夫特的引荐下,进宫谒见了英王陛下。顺便说,他不仅与斯威夫特是好朋友——实在这二位的政治观念十分相似,而且在其他方面也似乎颇有共同语言,至少以文笔而论,贝克莱的文章写得十分出色。在法国,贝克莱又与马勒伯朗士多有接触,而且意气相投,很有些相见恨晚的情势。1721年,他获得神学博士学位。 1724年他被任命为德里的教长。但他并未亲身到职,直到1734年,他享受教长头衔达10之久。1728年他43岁时结婚。此时他萌发了一个要到百慕大群岛建立神学院的计划,同年去美洲,计划不曾实现。但他在美洲的声望很好,以至到了19世纪,美洲人还没有忘记他。美国的一位牧师在加利福尼亚办起一座学院时,就将这所学院命名为贝克莱学院。或有人揣度,他之所以享此殊荣,是因为他在美国的时候,曾有一篇诗作,诗中写道:" 帝国的航船取道向西"。然而,动人的诗句固然可以成为一个契机,更重要的还是他当初在美洲的所作所为和他此后享有的巨大社会声望,因为他实在并非一个特别出色的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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