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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计员工股的退出方案?

 法律经验库 2021-11-22

为了激励员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少有限责任公司也实施了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政策。或者激励政策支持的员工往往能够成为公司的小股东。但是由于员工毕竟属于公司的打工人,其未来发生离职时如果仍然持有公司股权,对公司经营容易产生不利。其实不仅限于离职时,当员工发生死亡、转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等情况时,都要考虑上述问题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各种不确定风险。

公司在员工入股公司之前,有限责任公司就要考虑到持有公司股权的员工如何逐步退出公司经营的问题。下面我们结合业务操作实践,谈一下如何设计员工股的离职退出方案。

一、以章程或者协议书设立退出机制

我们知道,公司章程是公司约束各股东的最高内部制度。在设计员工股的退出机制时,首先要考虑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但遗憾的是,很多地方的公司登记机构对于公司章程的设计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往往不允许当事人对公司章程做过于个性化的设计。在此情况下,当事人要考虑以协议书的形式代替公司章程。该协议书的当事人包括:各股东、公司。

此外,协议书中应当注明公司章程规定与协议书不一致的,以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二、如何设定退出方式

  1. 如何设定持股退出的前提条件

可以设定的员工股退出情况必须是不符合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条件。例如,发生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时或者员工发生死亡需要由他人继承股权份额或者变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等。

上述举例中的条件发生后,员工实际已经无法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法律对上述情况下的员工退出持股一般是支持的。但是不能以员工违反了某规章制度,就直接将违反该制度作为员工转让公司股权的条件。这种退股条件很容易被视为违法。

2.如何设定股权转让价格

员工股退出时的转让价格要尽可能以公允原则为准。实务中一般以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定的公司净资产价值结论作为计算基数,乘以该员工所持股权的比例来最终确定转让价格。实践中也有的当事人以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所确定的股权净额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3.全体股东和公司完成确认

上述股权退出的前提条件及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方式等均应当由全体股东完成签字确认并表述一致同意。同时建议公司也在上述协议书上完成公司角度的程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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