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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后服务表现将纳入教师职称评聘重要参考,这个做法值得点赞

 平湖一柱家教号 2021-11-22

【平湖一柱 第1652期 教师职称专题

【核心提示】学校课后服务虽然“有偿”,但却并不是每个老师都乐意干,原因很简单,课后服务属于加班,而许多老师劳累了一天,更希望得到休息……


时下,各地学校的课后服务已全面铺开。

顾名思义,学校课后服务就是放学以后的事,就是工作时间之外,是一种加班行为,是一种额外劳动,也就是“非必须”的。

当然,国家和学校是不能让服务教师“白加班”“空奉献”,也会给予一定补助,多数地方规定,“原则上按每课时不高于60元的标准”。

但是话反回来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当今时代,钱并不是万能的。特别是教师这个工作,和学生打交道,特别不容易。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不说,还要处理学生们“教学之外”的鸡毛蒜皮事务,一天下来,身心疲惫得很,都想休息休息。

特别是对许多青年教师来说,下班之后,他们要的更是闲暇和自由,不想再被“束缚”在校园里,在和孩子“劳神费力”了……

有一次,我亲历一个青年教师,对教务主任说:“如非必要,课后服务不要安排我啊!

当然,这位教师思想觉悟还是蛮高的,人家没说不接受安排,只是说,“如非必要,不要安排”,而不像个别老师,可能干脆说“无论多少钱,你都别安排我!”

所以,课后服务这件事,并不是说因为“有偿”,教师们就会“抢”着干啊!

但是,当下课后服务这件事是势在必行,而只要学生在校就得要有人服务。

分内之责。尽管是在放学后、法定工作时间外,尽管是加班!也因此,课后服务就成为每个教师必须的责任和义务,就不再是个人的“自愿”行为。

针对实行课后服务后,部分教师不愿“加班”的现象,不少地方出台规定:将教师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评职称、绩效工资分配重要参考。应该说,这个规定是合理的,及时的,值得点赞!

因此,每位教师,当提高对课后服务的认识,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参与、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做好这件“名利”双收的好事。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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