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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第一学历”歧视需多方发力

 木香草堂 2021-11-25

近日,教育部就网友提出的“第一学历”问题做出回应:国家教育政策文件及管理过程中从未使用过“第一学历”概念。这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2014年以来第二次正面澄清这一问题。

在崇尚学历文凭、重视出身背景、强调竞争筛选的背景下,用人单位关注“第一学历”的现象由来已久。“第一学历”(即高等教育第一阶段的学历文凭)歧视已成为雇主选人与用人、个体升学与就业乃至落户购房的显性或隐性“门槛”。学历歧视会考生择校产生重要影响甚至会引发马太效应,既不利于高等教育的发展,也不利于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

2013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招聘活动要严格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2018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管理,严禁发布含有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的招聘公告。

但是,用人单位对学历的偏好并没有就此停止,而是逐渐从“地上”转移到了“地下”。若要杜绝“第一学历歧视现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规范人才选拔标准,引导用人单位科学选人用人。不断提升社会整体的人力资源治理水平,营造尊重人才的氛围,努力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新格同时,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历歧视的争议处理机制。

此外,教育部门也要努力提升成人高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学校等继续教育水平,让“第二学历”教育更规范,更有公信力。

(作者刘斌,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此为蒲公英评论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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