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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 法理与人情是解决问题的两把钥匙

 道德经学用 2021-11-26

01

只讲人情,事与愿违

工作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和用人单位的角度去理解某一个问题或者看待一件事会有着各种不同答案,甚至众说纷纭。因为大家都要各自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害。但在任何一件事情中,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一方彻底维护了自己的利益,那另一方就一定会觉得自己吃了亏,很多的纠纷和争执也都是来源于此。

在学习《道德经》的这几年中,在不断的反思中,我们认知也在不断地刷新。特别是在人的问题上,作为一个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对待员工,我们也是有一些经验教训的。我们有一家幼儿园,在两年前有一位教师因为被园长严厉地批评了,就愤而辞职,甚至迁怒于单位,找各种理由和借口,不断升级要求,向幼儿园索要各种补偿。

在这件事的一开始,我们很珍惜她在这里多年的付出,一心想多补偿她一些钱,哪怕是有争议的钱我们也没计较,更没有去要求她赔偿擅自离岗造成的损失,我们只想用最大的善意来对待她。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我们每一次的退让和甘愿吃亏的举动,都被她当成了软弱可欺,于是她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更过分的要求,甚至明明是自己辞职,却要求单位按照辞退她的情况来补偿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不出意外的是劳动仲裁部门也很反感她这样贪得无厌的做法,对她提出的十几万的无理补偿诉求不予支持,最后只判定了几千元的补偿金。对这样的裁决结果,这位教师傻了眼,她托人带话给我们,说因为她要入职新单位,怕打官司的话会影响新单位的录用。我们也觉得这是一个化敌为友的好机会,于是我们当时就提出愿意额外多付几千元来解决问题,我们都觉得这件事这样处理应该可以完美解决了。

但是,令人意外的事再次出现:那位教师看到我们还愿意多给钱,就再次提出了新的诉求。这个诉求其实是她当初辞职的时候,我们私下里答应过她的,如果当初她接受了我们的善意,而不是屡屡加码,何至于走到今天。不过鉴于她前面的表现,我们这次接受了律师的意见,不再同她私了了。既然进入了法律程序,那就让法律来说了算吧,特别是咱国家的法律是不会让劳动者吃亏的。

其实那位教师可以在一开始,就轻易获得因为我们的同情和善良而私下答应的高额补偿,却因为她的屡次加价而坐失良机,不愿服从劳动仲裁的裁决,这件本来可以协商的事,最终让双方走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她的无理诉求当然还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法院驳回了她大多数不合法的要求,这时她再一次后悔,想要调解,只是我们已经没有了这种意愿,善良不等于没有底线。

在这件事情中,我们从善良出发,用了最大的诚意,但面对不断升级的贪婪,我们无路可退。前不久,一位同事还问我说,如果接到那位教师新单位的入职调查怎么回复?我说只能实话实说,不能隐瞒她的真实表现,我们为了自己的“善”而隐瞒情况,会让她的新单位无法掌握真实信息,那这样的善就是伪善,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通过这件事,也让我有了新的认识,法理之外,再讲人情。按照规则办事,遵循制度行事,看似无情,但先把规矩立好,这才是负责任的做事,否则不讲规矩,不按制度,对遵规守矩的员工就是不公平,这才是对善良最大的伤害。

02

既遵制度,也有温度

在前几天的工作中,一位园长和我说了一件事:她们园里一名教师疑似在“泡病假”。这是一名很优秀的教师,在前年的一次工作中,带领孩子们下楼时,因为一个孩子下楼梯时摔落,她飞身上前,不顾自身安危及时保护了那个淘气的孩子,但自己却摔伤休养了几个月才好,这件事让所有人都很敬佩和感动。

可正是这位教师,在上周的一次活动中说自己因公受了一点伤,虽然经医院检查筋骨都没事,只是软组织有轻微的瘀紫,批了一周病假。但是在一周病假之后,她又再次开了两周病假,就是这件事让园长有点失望。因为这名教师请假走的时候还是“活蹦乱跳的”,怎么这么点事就歇这么长时间,再加上平时对这位教师的看重和期望,以及前年她奋不顾身的那种感人事迹,这种反差让这位园长心里很失望,也很不舒服。

对于这件事,我听了以后第一感觉就是这名教师在闹情绪啊!但转念一想,还是要把人往好处想。这位教师这次伤得再轻,也是因公受伤。一方面,我们请她按照单位的制度,到医院开好证明和假条。另一方面,我们还是要信任她,关心她,帮助她。这位园长后来真的经常打电话关心那位教师,不管能不能产生我们期望的良好效果,我们作为一个团队,制度要遵守,人情味更要有。

由此,我想到上个月的一个感悟,就是不应该随便给人贴上标签。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办过坏事就给他贴上坏人的标记,但也不能因为谁做过好事,就把他定义为永久的好人和模范。

生命是运动的,人生是变化的,世事是无常的。客观看待一个人,就事论事是一名管理者必备的心里素质。不客观就无法公正,就会被情绪左右,而无法站在更高的层次看待和解决问题,就会平添烦恼和负面情绪。“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我们愿意相信每一个人,特别是自己的伙伴,我们必须选择善意的和信任我们的人交往。当然,这不是说作为管理者没有别的选择,如果事实真的证明了,我们的善良没有换来真诚,那规章制度和法律手段,也是护持善念的一种工具。

编辑整理:道德经学用 | 星火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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