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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部门工作评议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水淡淡兮生烟 2021-11-26

开展部门工作评议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部门工作评议侧记

    201510月29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大会,授予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地税局、县畜牧兽医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大代表满意单位”。这标志着2015年度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历时5个个多月部门工作评议,已全部完成动员准备、评议调查、督查整改阶段、会议测评的各项工作。 

近年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创新工作思路,探索监督工作新方式,连续四年先后对23个单位(其中政府工作部门17个,垂直管理部门6个)开展工作评议,较好地促使了被评单位不断改进工作,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改进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精心谋划安排,组织保障有力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将工作评议纳入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并提请县委批转。为抓好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各工委主任为成员的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组织和动员,分阶段、分项目落实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并由一名副主任任组长,相关工委和办公室人员参与组建6个评议调查组,一对一分工负责地做好一个被评单位开展工作评议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各被评单位也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接受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专班和工作职责,为推进工作评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在评议对象的确定上,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尊重民意,尽可能科学确定评议对象。在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上对“一府两院”在县人代会上由全体人大代表对各单位工作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然后根据得票情况,按照与本年度监督议题尽可能不相重复的原则,由主任会进行初步推荐,再经常委会议票决确定评议对象。2015年,共确定了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地税局、县畜牧兽医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个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的确定后,相关评议调查组并督促和指导各被评单位拟定接受人大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将工作评议安排落实到了机关、所属单位和每一名干部职工,形成了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专班运作、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推进工作评议打下基础。同时搞好宣传动员,在工作评议前召开由各被评单位行政班子成员和乡镇人大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座谈会,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对推进年度工作评议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和要求。同时,积极引导各被评单位通过召开动员会、编发信息简报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凝聚推进评议工作的合力。为把评议工作做好做实,县人大常委会还通过长江巴东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围绕找准问题,开展评议调查

2015年5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会后,各评议调查组分赴各单位展开动员,由各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动员报告。评议调查组分别与各单位领导、中层干部、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详细了解单位干部职工如何认同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尔后,各评议调查组还分别前往各有关乡镇了解县镇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对六个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每到一个乡镇,各评议调查组都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评议组围绕找准被评单位存在的问题,广泛深入到与被评单位相关的服务对象、企事业单位走访,详细了解被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广大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纷纷肯定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意见建议这种形式,认为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环境,创新监督方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并对六个被评部门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各评议调查组认真梳理被评单位的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文件的形式一对一地分别向被评单位发出整改意见。

督促整改落实,解决民生问题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最突出的特点是实行先整改后测评,改过去或外地评议工作先评(测评)后改(整改)的作法,将评议测评放在督查整改的下一阶段。并且安排督查整改阶段为两个半月的时间,既给被评单位整改落实留足了充裕的时间,又突出了通过督促整改、推进工作的目的。

各评议调查组指导各被评单位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整改意见,围绕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整改实效、有效推进工作的主旨,积极引导和督促各被评单位把问题整改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始终,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时限要求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各被评单位在推进整改中,坚持把解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摆到整改的突出位置,集中整改,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评议调查组坚持全程参与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服务对象共同参与重点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对能整改的要立即研究解决;暂时不能整改的,一方面要向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及时向政府请示研究,创造条件解决。如2013年在对县发改局工作评议中,县发改局在整改过程中,积极参与项目排障行动的统筹和协调,全县已办结排障任务59件,正在督办事项138件,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后的整改建议交办之后,县发改局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部署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全县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该局主动靠前服务,深入项目现场,提高工作效能,在较短时间内研究解决了东壤口卫生院、溪丘湾天池路和野三关发展大道等项目部分资金支持;下达了绿葱坡等5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资金计划;指导完成了神农小区门诊综合楼、巴东县三水厂等一批项目的可研、初设报告及上报评审工作。加强了项目单位实施项目建设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制度管理情况,以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得到了广大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肯定。

创新工作机制,客观公正评议

开展工作评议是对监督工作方式的创新,为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始终充满活力,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工作评议的过程中也十分注重工作机制的创新和完善。为把评议工作做好做实,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评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如今年10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召开工作评议大会,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及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韬、副县长罗敏毅到会讲话会议。评议测评上,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外,还积极吸纳乡镇人大副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有关被评部门的服务对象参与评议测评工作。对测评结果现场统计,被评单位获得满意票数超过总票数90%的单位为满意单位,被评单位获得不满意票数超过总票数30%的,为不满意单位,其他为基本满意单位。对获得满意等次的被评单位现场颁发“人大代表满意单位”奖牌,强化和调动了被评单位接受、参与评议工作的责任性和积极性。被评单位纷纷表示: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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