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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提高体力劳动者报酬,还是要加强劳动执法

 蚂蚁上树啃大树 2021-11-30

我们要促进共同富裕,当下要注意适度提高体力劳动者的报酬,因为我们在纠正改革开放初期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收入“倒挂”之后,现在的体力劳动者收入已经过低了。要适度提高体力劳动者的报酬水平,不能单纯靠劳动力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而是要加强劳动执法,增强劳动者权益保护,以使体力劳动者不断层、可持续。

一、为什么说当下体力劳动者的报酬过低?

体力劳动者,主要是靠体力劳动为生的基础劳动者,工作的复杂程度不高,且在大年龄段(大于45岁)的供大于求,因为这个年龄段,既有体力、健康程度的下降,更有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歧视,普遍找活不好找,各种因素叠加,造成了他们的报酬水平过低。

为什么说当下的体力劳动者报酬水平过低?判断的依据是,劳动收入能养活自己, 多少照顾自己的家庭,更重要的是能缴得起养老和医疗保险,能为自己的养老做些储蓄。

现在的情况是,体力劳动者最为集中的人群——灵活就业者,他们中的大龄人员,最容易受外部冲击的影响而失去收入来源,即使有工作的,往往收入极低,勉强养活自己。他们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率低,这就是最明显、最突出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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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度提高体力劳动者报酬,防止体力劳动断层和不可持续

如果我们长期听任体力劳动者的过低报酬水平,将会在这波的人口红利(60后、70后)过后,迅速面临体力劳动者的断层和不可持续困境。原因很明显,体力劳动挣钱少,在社会上不受待见,年轻人都绕着走,甚至在家“啃老”也不愿意从事这些体力劳动。

体力劳动是很重要的,或是生产着产品,或是打扫着街道、店铺,或是跑着运输,或是保安执勤,看护着小区。如果没有这些人的劳动贡献,城市的面貌、人们的生活质量都会下降。而体力劳动者报酬长期过低,会在全社会造成鄙视劳动、逃避劳动甚至好逸恶劳的不良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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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度提高体力劳动者报酬,单纯靠市场是无效的

也许有人会说,市场供大于求,谁能有什么办法呢?硬性提高了报酬,用工单位觉得亏;再说了,即使不提高报酬,这个上有老下有小年龄段的人找工作也很迫切,想干活儿的人大有人在,根本不用管!

其实,单靠市场是无效的,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和用工单位的优势地位,会过度消耗我们的劳动力,继续让体力劳动者挣到不养老和医疗保险,只是在拿命换生存的钱!一旦他们干不动了,却变成了养老、医疗无着的人群,全社会都要去承受这种后续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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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执法能保护什么?

加强劳动执法,就是确保《劳动法》被全面执行,保护体力劳动者的就业权、休息权、休假权,并不是要大幅度提高他们的报酬水平,仅仅是保证他们的劳动收入,能够缴得起最低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而已。这不是什么高标准,而是最起码的底线!

要通过劳动执法,重点解决不缴单位承担社保的用工行为,纠正“伪劳务派遣”真廉价用工问题,追缴和问责拖欠工资行为。

劳动执法,是促进低收入人群朝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的“娘家”和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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