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法律行為

 金华303 2021-12-07

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知识里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民事法律事实,就是我们生活中发生的一件事,我们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事,每一件事不一定都具有法律后果,只有有法律后果的那些事才叫法律事实。比如:李雷和韩梅梅登记结婚,是法律事实。李雷向韩梅梅表白,韩梅梅接受了,不是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的体系:事件和行为

图片来自越律网

1. 事件:自然事件(地震、海啸……)、社会事件(罢工、战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 行为:分为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

我将图中的概念整理成一张表格来区分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通过快问快答来消化上面这两张表

问:甲的狗把乙咬了,是不是法律事实?

答:是,因为引起了法律后果。

问:是法律事实的哪一种?行为还事件?

答:事件。

问:甲乙达成协议,甲给乙赔偿1000元,是哪一种法律事实?

答:法律行为,合同。

问:一个外卖小哥把人家车划了,要不要赔?

答:要!

问:一个7岁的孩子把人家车划了,要不要陪?你说:他还是个孩子呀!

答:这里是事实行为,把人家车子划了不管你是不是孩子都要赔,孩子没钱孩子家长赔。

问:一个5岁的孩子在ipad上打游戏,打了一天把把输,一气之下把ipad扔进了垃圾箱,并被小区的垃圾车运走了。这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答:法律行为。

问:法律行为中的哪一种?

答:处分权利,抛弃权利。

问:垃圾桶里的ipad是遗失物品还是无主物品?

答:遗失。因为5岁的孩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抛弃是无效的,不能引起所有权消灭的后果。

问:小孩儿可不可以和他的爸爸说,这个电脑太纯了打游戏老是输,委托爸爸扔了ipad?

答:可以。

问:吃包子有法律意义吗?

答:有,能引起包子消灭。

问:3岁孩子吃包子和成年人吃包子,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答:不管几岁吃包子都能引起包子的消灭,所以不需要民事行为能力,是事实行为。

好意施惠,单方面提供便利,包括:搭便车、请客、陪同、无偿帮工。没有法律意义,意味着不是法律事实。为什么呢?因为好意施惠的约定没有法律意义,你身边有没有同事对你说过,以后有空请你吃饭哦,但是从来没有兑现过承诺,虽然违反了允诺,但是没责任。

但是如果在好意施惠实施的过程中发生了损害是需要赔偿的。(好人不要随便做,要做最好有个事先约定。)

案例:甲乙约定,乙搭甲的便车去机场,在这个时候是好意施惠的约定,没有法律意义,如果甲当天放了乙的鸽子没有接乙去机场,乙跳着脚骂街,但不能追究甲的民事责任但是甲开车接乙,在路上由于甲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乙受伤住院,乙可不可以追究甲的民事责任?可以。

在这里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够牢靠的话,还是提前做好法律约定,提前规避风险。法虽无情,但靠谱

biubiu~~打卡成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