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指导 1、母乳喂养: 1)未服用抗病毒药物的产妇,新生儿接受规范的联合免疫之后,鼓励进行母乳喂养。 2)孕期服用抗病毒药物的产妇,根据具体病情,与医生讨论后决定喂养方式。 2、产后随访: 对于感染乙肝病毒的孕妇,包括HBV携带者和乙型肝炎患者,无论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和产后是否停药,产后都需要定期监测,复查肝肾功能、进行HBV DNA监测。 1)产后定期复查,监测肝肾功能及乙肝病毒量的变化情况,进行全面体检肝病评价,视结果是否继续抗病毒治疗或停药观察。如果停药,应该每3个月监测肝功能变化情况至停药后6个月。如出现乙型肝炎活动,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 2)妊娠期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部分患者产后需要继续抗病毒治疗,其监测及疗效评价同一般慢性乙型肝炎。 新生儿健康指导 乙肝联合免疫 1、为预防乙肝母婴传播,您的宝宝在医院已经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接种了乙肝疫苗。但出院后您的宝宝还需要在出生后1、6月(出生体重<2000g者,出生后1、2、7月)分别再次接种乙肝疫苗,请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完成后续乙肝疫苗的免疫接种。 2、宝宝接种完第三针乙肝疫苗之后的1个月,来院科室复查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测(乙肝五项)【不用空腹】,必要时监测HBV-DNA,评估预防母婴传播是否成功,这次复查十分重要请务必重视;若发现 HBsAg阴性、抗HBs阴性或小于10mU/mL,再按程序免费接种3剂次乙肝疫苗。 3、即使预防母婴传播成功,也应遵医嘱定期复查抗体水平。 来源:北京市妇幼系统标准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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