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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哲学源流史》美国十八世纪哲学之一:早期政治哲学

 地球生物与人类 2021-12-13

美国十八世纪哲学之一:早期政治哲学

  

说是18世纪的美国政治哲学,实际上主要是美国独立前后的政治哲学。  美国1776年立国,谈18世纪,他们还不够一个世纪哩!  
美国政治哲学的理论根据主要源于欧洲,具体地说,一是英国的文化传统与民主政治,二是法国启蒙运动尤其是卢梭的平等思想,三是他们在独立运动和建国实践中的独特创造。但从总体上看,还是欧洲大陆的影响更多些。

  
但有两个奇妙的社会现象值得注意:

一个现象:在社会行为上,他们是创造多于借鉴,而在理论表现上,则多有借鉴,少有创造。  一个现象:在自我感觉上,他们离英国文化甚远——因为美国独立运动的斗争对象正是英国;而在传承关系上,则他们受英国传统的影响且深且大。  

产生这种情况,大约和他们正处在一个轰轰烈烈的独立时代有最直接的关系。大凡这样动荡和向上的时代,人们无暇进行如德国古典哲学那样的深入思考,社会也不需要不理解不接受这样的思考。正如中国的京剧艺术虽好,但在抗战时期,看《霸王别姬》、《游园惊梦》的就少了,还是" 大刀向鬼子的头上砍去" 更能振奋人心。  

但这种风格也和美国文化的独创性有关。美国人并非没有文化传统,但他们是一个世界性国家。虽然他们的文化主根在欧洲,但又确实是由各种不同的文化——如非洲文化、美洲文化、东亚文化、阿拉伯文化、犹太文化,以及各种欧洲文化聚合而成的一种新文化。他们缺少传统,但也没有包袱。  美国人的文物固然不能和中国人相比,但历史负担却又轻而又轻,他们即没有资格也不喜欢动辄就要讲3000年青史、5000年文明。  

美国建国时间虽短,它的影响却越来越大。200 多年来,世界上发生的所有重大事件,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和美国发生联系。应该说,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除去其他种种原因之外,也和美国独立运动及建国初期的各种政治举措与文化定位有莫大关系。18世纪的美国,是19世纪美国的基础,是20世纪美国的传统。18世纪以来的人类文明,美国的政治哲学自有其一段历史风流。  

这个时期的美国政治哲学有如下4 个特点。

(1)讲究实际,反对抽象  
美国人反对抽象思维,特别在18世纪,大块文章,极为少见。以抽象思维为主且有巨大影响的哲学著作,可说一部也没有。既没有欧洲哲学史上那样的宏篇巨制,也没有如康德、黑格尔、休谟一般的哲学人物,他们不要抽象,只讲实际。这个传统一直影响至今,所以,基辛格博士曾说美国的国家哲学即实用主义。这个传统在18世纪美国独立前后,无疑表现得更为典型。  
因为美国人有这样的风格,所以就" 有人讥笑美国人没有政治哲学,他们对此泰然处之,因为他们不受政治理论的约束是一件好事而不是坏事。任何政党空谈理论的号召都得不到他们的支持,而由于他们无法从哲学上分清两大政党的区别,他们对政党的忠诚也就大大削弱了。由于他们的政党是可以附加多种原则的组织,而不是严格遵守建党原则的组织,他们可以不要旧世界大陆国家那种引起混乱的多党制,而使两大政党都为自己的需要服务。"
  对此,《美国精神》的作者,还作过一个特别形象的说明,他写道:" 美国人讨厌理论和抽象的思辨,他们就象健康人不吃药那样避开那些深奥的政治哲学和行为哲学。本杰明.弗兰克林才是他们的哲学家,而不是乔纳森.爱德华兹。他们喜欢埃默森是因为他强调自力更生,而不是他的理想主义。任何一种超越常识的哲学都引不起他们的兴趣,他们甚至把最抽象的形而上学也变成最简单不过的日常伦理。先验论在德国和英国造成的影响是使人们脱离公共事务,但在美国的影响则是时刻关心公私事务。他们虽然拒绝宗教意义上的功利主义,却是地地道道的功利主义者。确切地说,唯一可以称之为他们的哲学的,乃是有用即真理的工具主义。如果说他们不象德国和英国的哲学家那样去探索那些高深的哲学思想领域,那是因为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去作那种探索,倒不是他们没有能力去从事这种研究。他们本能地认为不幸的人和糊涂人才求助于那种哲学,可他们不是那种人。"

他们不是那种人,他们是另一种人。他们中虽然没有洛克和孟德斯鸠那样的理论家,但他们国家体制的民主程度一点也不比英国和德国低;他们中虽然没有德国古典哲学那样的大思想家,但他们的智慧一点也不比博大精深的德国人少;他们虽然没有出现牛顿那样的科学巨人,但他们的科技水准和发展速度一点也不比任何一个欧洲国家差。美国人的政治哲学是以实际行动表现出来的。当他们必需理论的时候,这些理论也往往采取法律和宣言的方式。他们对那些言简意赅,操作性强,能够一目十行,一览无余,睁眼可见,闭目得思的理论模式,显然更有兴趣。

(2)崇尚法制,不留余地  
美国18世纪的政治理论,完全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他们的法制理念虽然同样属于欧洲人发明的所谓" 自然法" ,却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欧洲的自然法,理论胜于实践;美国的自然法,却是现实高于理论,其理论水平不过" 常识" 而已,但实际成果却领时代风骚。18世纪的欧洲,最为先进的法治国家,当属英国。而英国的光荣革命,虽然成功,并不彻底。他留下一些余地给皇室贵族。而这些" 余地" ,也许还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得以顺化。法国虽然爆发了影响极为巨大深远的大革命,但法国大革命的结果却不是归之于民主政府,而是归之于拿破仑称帝。  
美国则不同,他的法治特色在于:以法立国,不许例外。美国人的法律,无论何人,必须人人遵守。而那些对美国开国立下汗马功劳的人物,虽在具体政见上常有激烈的争论,但在尊重和服从法治这一点上,确是异乎寻常的步调一致。
(3)权力制衡,约束政府  
美国政治哲学的突出特点,是强调大社会小政府。美国政府并非没有权力,也绝非不讲效率。但约束政府权力,使其无法肆意泛滥,则是他们的文化传统。所谓" 最好的政府,乃是最少管事的政府" ,是美国人信奉的一句格言。  
在国家体制方面,不但保证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独立,而且司法权力常常成为美国政治问题的最终裁决人,这一点,在18世纪的欧洲大陆确是十分罕见的。  
美国国家体制的分权原则,又可以称之为双重分权,因为它不但切实实行了孟德斯鸠等人主张的三权分立原则,而且还要实行上下分权,即中央和地方即国家和地方的分权。美国国家极大,美国中央政府的权力极大,但经此一番上、下、左、右的权力分割,使他们的行为主要是政治行为永远无法超过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力之外。
(4)借鉴他人,不忘创造  
美国18世纪的政治理论,其基本来源自是欧洲。但他们并非完全照搬,而是有借鉴,也有创造。对美国政治哲学影响巨大的人物中,包括霍布斯及其自然法和人性论,洛克的" 天赋人权" 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卢梭为突出代表的人权理论、平等观念和法国启蒙思想。但美国人对来自欧洲的理论,如对他们的人权论,不是照本宣科,而是有所变通。欧洲的人权思想,主要是强调自由、平等和财产权;美国的人权思想,则在保留欧洲人权思想的基础上,将个人财产权,改为追求幸福和发挥个人才能的权力。经此一改,便使之变得更适应于美国的人权现实,也更好地体现了具有美国特色的文化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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