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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比剑——汉代剑术研究之下篇

 思明居士 2021-12-13

作者:龙哥刘在涛 来源:龙哥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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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载,曹丕就是击剑的高手,他在《典论》中说:“余好击剑,善以短乘长。”“短”是指刀剑等短柄兵器(下称短兵),“长”是指矛戟等长杆兵器(下称长兵),“以短乘长”就是用短兵对战长兵。中国的短兵技法著作中常以长兵为假想敌,如明代程宗猷之《单刀法选》、吴殳之《手臂录·单刀图说》在讲述刀法时就是枪为假想敌的。之所以会有这个特点,笔者认为,在古代、特别是冷兵器时代,军事武艺是民间武术发展的主要源泉。在古代军队中,抛开攻城野战器具、防御器具、远射兵器不谈,单兵装备最多的进攻性兵器就是戈、矛、戟、枪之类长兵,在史书中形容兵多常称“持戟百万”而不称“持剑百万”或“持刀百万”,唐李筌《太白阴经·器械篇》记述的一军的兵器配备中也只有枪是满配的,说明刀剑等短兵虽然也是重要的格斗兵器,但在战场中的地位是无法与长兵相抗衡的。一般而言,长兵在攻击距离和操控性上对阵短兵是具有先天优势的,因此用短兵战胜长兵并不容易,比如吴殳《手臂录》就说“刀剑降长,必须拼命,扑身枪尖上去,逼之不得不发,乃能降之,稍松必败,此死中求生之法也”,又云“行列稍疏,短无破长之理”,戚继光《纪效新书·手足篇第四》说“短兵利在速进,终难接长,持久即为所乘”,此皆金石之论也。当佩剑已成为服饰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时,人们不可能在生活中还随时佩带长兵,因为那样既不雅观,也不方便――这就象近现代军官平时只需要佩带一把手枪而不可能随身佩带冲锋枪是一样的道理。鉴于长兵真切存在的威力,如能用剑战胜之,就足以证明击剑技术的精湛。因此,练习击剑技术时就会自然而然的把战场上可能发生的短兵对长兵的情境移植过来,把长兵作为剑的假想敌了。

江苏铜山出土画像石“比武图”非常形象地展示了持短入长的比武画面。图中一人执戟进攻,另一人左手用钩镶将来戟钩开,随即右手用环首刀反击对方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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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铜山出土画像石“比武图”

国家博物馆展有一块河南新野樊集村征集的车骑出行画像砖,在画面的右上角画有二人分持长短兵器演武,左侧一人呈左弓步,身体前倾,双手持长兵器突刺,右侧一人左手持盾,右手短兵器朝前,大跨步上前,兵刃相交。这应该是在主人面前表演武艺,画面非常写实、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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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樊集村演武画像砖

河南郑州也曾出土不少汉画像砖,其中有三块画像砖展示的均是以短入长的比武画面,所不同的是,用剑者除一手持剑进攻外,另外一手分别用盾、钩镶格挡对方攻来的长兵器,甚至是以空手试图抓取对方长兵器的长杆。三图画面构图相似、动作清晰、画面灵动,确实有倏忽纵横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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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比武画像砖

关于用剑之道,曹丕在《典论·自叙》中讲了一个与邓展切磋剑技的故事。

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言将军法非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固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芋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求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鄛,正截其颡。坐中惊视。

先说明的是,此时曹丕尚未称帝,故邓展与曹丕比试剑技不会存在太大心理压力,所以基本不会有故意让着曹丕的可能性,就算真让,稍微一让意思一下也就可以了,这才几个回合就已“三中其臂”恐怕就只能说明是技术高低问题了。

上文大意是,曹丕一次与刘勋、邓展一起喝酒,因曹丕久闻邓展擅长拳法和兵器,能够空手入白刃,在口头讨论之后,曹丕认为邓展剑法不高明,邓展不服,于是二人就用甘蔗代替剑进行了比试。交锋几次,有三次打中邓展的手臂,引起了围观者的大笑。邓展面子挂不住,还要继续打。曹丕便说自己所学的剑法属于很快的那种,难以打到对方的面门,所以只能打到手臂。再次交手的时候,曹丕知道邓展要突刺攻击自己的胸口,于是装出深入冒进的样子,邓展果然按曹丕预判的那样进行攻击,曹丕却快速移步,避实就虚,剑正中邓展额头。

在这里,准确理解“余却脚鄛,正截其颡”这八个字非常关键,“”是面门,“鄛”字却最难理解,在一些曹丕比剑的网文里说是“踢”,就是比剑的时候突然起脚去踢对方。这种理解龙哥认为并不恰当。稍有短兵格斗训练经历的人就会知道,双方在以刀剑对峙时施展拳脚极易受伤,大约只有在两者刀剑处于顶格纠缠状态下才可能会用到脚。那么“”字是何意呢?这个字非常生僻,本是汉代的一个地名,用在这里显然不通。因此龙哥认为,“”字在这里是个通假字,通“”或“”,《说文解字》:“勦,劳也”。也就是说其本意是使辛劳,后还有引申为“矫捷”的意思,如唐代李贺有诗句:“六郡无勦儿,长刀谁拭尘”。因此在这里可能就是让脚快速移动的意思,体现的是身法。也只有快速斜身上步,才能够正好截击其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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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邓展比武示意图

在比武中,曹丕能够打中邓展胳膊三次,说明邓展剑法确实无法与曹丕相比。因为手臂是短兵的延伸,也是身体最接近对方的部位,因此是短兵的重要攻击目标之一,击中手臂那短兵也难以握持,胜利也就在眼前了。等再次交手,曹丕用语言和动作迷惑了邓展,引诱邓展全力来攻,邓展求胜心切,中了曹丕的圈套,再次落败。这次交手,曹丕在较技过程中步法灵活,手法快捷,完全符合“倏忽纵横”的要求。从这段记载来看,曹丕确实是击剑的个中里手。

要之,从技术层面看,必须做到眼疾手快、步法灵活。“倏忽纵横”就是描写快速的形象化词语,王充《论衡·物势》云:“利剑长戟,手足健疾者胜;顿刀短矛,手足缓留者负。”程宗猷《单刀法选》中说倭寇之刀法:“其用法,左右跳跃,奇诈诡秘,人莫能测,故长技每每常败于刀。”显然倭寇刀法之所以被推崇,也是因为步法灵活,动作快捷。吴殳《手臂录》中剑诀:“短兵进退须足利。”也指出了步法灵活的重要性。从实战角度出发、追求击剑动作的快捷,也可能是汉剑制作较为轻薄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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