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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感知论中奇妙的感知意识(六)

 淘沙金 2021-12-14

崔健:

《感知论》理论体系中的概念、范畴——意识 《我读感知论》系列文章之二十(六)

仔细梳理一下,在我们的意识中,即使我们明确的唤醒和我们一体同在的“反思意识主体”,那么,它的行为特征是什么样子的呢?

除了上面说的,它能看出我们寻常精神性意识里万千理念的虚妄性,帮助我们破除执迷,大大缓解因为各种执着给我们带来的无尽压力和苦难之外,我们会发现,这个“反思意识主体”几乎是和“精神性意识”一体两面的存在,它破除了“我执”、“法执”,否定了精神性意识里的万千理念,但是往往又执着于一个“空”或者“无”,只要有执著,就难以随顺和谐,并且,如果每天纠缠于破除这个理念那个理念,实际上就已经沉浸在这些理念中不得安宁了,这就是某些教派特别容易陷入争讼之中的症结所在。

另外,这个“反思意识主体”有一个非常明显的行为特征,就是它反思、观照的仅仅是你自己的存在,包括你的肉体存在和精神性意识。所以,人们可能有意无意的把这个主体想象成自己的保护神一样的存在,比如,它可能以上帝的形象出现,或者以佛祖、神仙、祖先、导师等等形象出现,它慈祥、静静地观照着自己,帮自己审视自己的起心动念,甚至给自己力量和机遇,以实现某种愿望。在这种场景中,这个“反思意识主体”的意识里,实际上充满的还是一系列的升级了的精神性意识理念。

这个以“保护神”姿态出现的“反思意识主体”,能够反思自己的执迷,但却无法使自己和他人以及世界融为一体,反倒可能是越加疏离,这就说明这个反思意识主体的境界仍然留滞在自我中心的水平上,无暇顾及整体性存在的伦理逻辑,也就是说,“反思意识”尚不是能够实现整体性存在和谐运行的一元终极。

这符合“主体只能认知对象,不可自知”的哲学基本逻辑前提。如果我们总是能把“反思意识主体”形象化为某种神一样的存在,好了,这个主体就成了我们的意识的认知对象,我们知道它了,那它就一定不是“不可自知”的终极的主体,那就一定还有一个认知它的主体,而且那个主体,一定是一个层次更高的存在。实际上,这个能够认知到“反思意识主体”的认知主体,才是真正的、终极的、不可自知的主体,我们再也无法想象它的样子,而这个存在中的一切,都映照、呈现在这个终极的认知主体意识中,这个意识主体,就是《感知论》为我们揭示的“感知意识本体”,它才是人类苦苦追寻千万年的一元终极存在。

六:感知意识 再次强调一下哲学中无法证伪的、关于存在的最基本的逻辑前提:存在必须相对于主体而存在,没有主体的存在无法存在。也就是说,我们只要确立一个存在物,那就一定有一个主体与它相对,正是因为这个主体的认知,这个存在物才能表现为它存在的样子。

那么,我们现在把整个存在打包处理成一个存在物,叫做“整体性存在”,这在逻辑上是完全成立的,因为哪怕就是按着唯物观的认知,这个世界也有一个唯一的起源点——奇点,奇点更像是一个逻辑上的点,或者就说是一种高维物质的点,那个点上没有时空和世界,它大爆炸后,演化出我们这个神奇的时空世界,也就是说,无论这个世界多么丰富多彩、奥妙无穷,所有的现象或者说存在物,都有一个共同的始祖,就是奇点,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一切,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不管是生物还是非生物,不管是物质还是意识,一切的一切,都是同源的,来自于一个共同的祖先。既然是同源共祖的,那就一定是遵守一套存在规则和逻辑的,只有这样,这个整体性存在才可能表现出现在这样协调一致、完美运行的行为特征,否则,整体性存在无法呈现为整体性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整体性存在的一部分,彼此联系,互相依存,不可分割,协同运行。

实际上,不管是唯物还是唯心、辩证法还是形而上学,大家都认同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存在物,彼此都是普遍联系互相影响的,都在遵守着一套逻辑和规则而运行,所以,大家都在努力寻找这个唯一的逻辑和规则,也就是哲学家们梦寐以求的一元论本体,以解释这个整体性存在的终极动因。

好的,我们确立了整体性存在这个存在物,那根据“存在必须相对于主体而存在”的原则,是谁有资格来面对这个协调一致、完美运行的“整体性存在”呢?

是前面说的第一个作为意识基础的“规则和逻辑”吗?显然不是,“规则和逻辑”只规定了意识主体的规定性,它并不是主体,它只是执行主体的意志,它无法面对任何存在。

是第二个“感应性的潜意识”吗?更不是,它只能感应到外界的变化,做出自己的调整,它尚且没有形成自己的意识世界,不可能面对“整体性存在”。

是第三个“本能意识”吗?也不是,本能意识只为生存而战,它的意识世界里连理念都很少,怎么可能面对丰富多彩、美轮美奂的“整体性存在”?

是第四个“精神性意识”吗?绝对不是,“精神性意识”更多关注的是人世间的是非恩怨、得失成败、金钱美女、功名利禄,它顾不上自我精神性意识之外的更为丰富多彩、先验存在的世界。

是第五个“反思意识”吗?还不是,“反思意识”更多的是关注如何破解“精神性意识”的执著,如何让个人离苦得乐、获得解脱,而对“整体性存在”有所触及但关注不多。

所以,以上五种意识主体,都有自己大小不一的局限性和狭隘性,根本无法匹配完美运行、周流不息的整体性存在。

能够匹配“整体性存在”的认知主体,一定是哲学上孜孜以求的“本体”,只有本体,才有资格以整体性存在作为认知和观照对象,存在中的一切,皆出自本体,纳入到本体的关注范围之内,无一遗漏。如果你发现有一样存在物,超越了本体而存在,那就可以判定,这个所谓的本体级别还不够,它还没有达到包容一切的顶级,就不能被称作本体。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人类最难以克服的精神性意识,其对应的存在范围太小了,我们倾尽一生的精力和智慧,只为了自己蝇营狗苟的得失成败,我们的精神性意识远远无法匹配整体性存在,所以,我们应该放开心量,去追寻那个必然存在的、能够匹配和面对“整体性存在”的那个意识主体,那才是真正的一元本体。(接下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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