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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十二钗》与曹雪芹|中国艺术研究院70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红学论坛(2021)会议纪要

 昵称37581541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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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日下午14:00—16:30,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红楼梦学刊》编辑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艺术学系、中文系联合主办的中国艺术研究院70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红学论坛(2021)——“《金陵十二钗》与曹雪芹”在腾讯会议如期举办。

本期论坛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李虹副研究员担任学术主持。邀请到的主讲嘉宾是复旦大学中文系陈维昭教授,学术对话嘉宾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李鹏飞副教授,学术总结嘉宾为中央民族大学文学院曹立波教授。本场论坛以腾讯会议平台为主会场,并在bilibili平台同步直播。

论坛开场,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生院艺术学系系主任孙伟科教授首先对众位嘉宾的参与表示感谢和欢迎。接着,李虹副研究员向大家介绍了本期论坛的主要嘉宾:陈维昭教授、李鹏飞副教授、曹立波教授,对各位嘉宾的出席表示感谢,并对各位老师、同学、朋友的参与表示热烈欢迎。随后,李虹副研究员就红学论坛的开办作出简要说明。她申明红学论坛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立项举办,红楼梦研究所和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艺术学系、中文系联合主办的高端学术论坛,同时也是庆祝中国艺术研究院建院70周年的系列活动之一。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我国最高的艺术研究机构,拥有红楼梦研究所、《红楼梦学刊》、研究生院的艺术学系和中文系的相关机构和平台,拥有独具特色的红学博士点和硕士点。周汝昌、冯其庸、李希凡等各位先生是中国艺术研究院具有全国影响的红学前辈。红楼梦研究所、《红楼梦学刊》和中国红楼梦学会在新时代为红学的学术研讨提供了新空间。此次红学论坛以《红楼梦》为研究对象,站立学术前沿。其宗旨在于推出学术话题,活跃思想,引领发展,为师生(包括红学爱好者)提供精神营养,寻绎文学经典价值,为红学的再出发开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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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环节,陈维昭教授围绕“《金陵十二钗》与曹雪芹”这一话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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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曹雪芹究竟喜欢哪一个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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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昭教授首先提出一个问题:“《红楼梦》在创作、传抄过程中曾有过诸多书名,那么曹雪芹最喜欢哪一个书名呢?”

甲戌本凡例提到了四个书名,其中《红楼梦》是“总结全部之名”,《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至于《金陵十二钗》,凡例则未名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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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前面的楔子又提到了六次书名变化:此书最初因为石头(石兄)所记,名为《石头记》;经空空道人传抄,易名为《情僧录》;吴玉峰传阅,题曰《红楼梦》;孔梅溪传阅,题曰《风月宝鉴》;后由曹雪芹修订、写定,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上述一串书名是真?是假?还是有真有假?吴玉峰、孔梅溪又为何人?这些问题学界尚无定论。而在“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处有眉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意为自开头至此的文字均为曹雪芹所撰。那么,曹雪芹将《金陵十二钗》归于自己名下,还是显示出了这个书名的独特之处。陈维昭教授认为,《金陵十二钗》应是曹雪芹最喜欢的书名。

关于《金陵十二钗》这个书名,以前也有红学家讨论过。如俞平伯先生曾谈到:“所谓十二钗,其实不止十二个女子,……全书原都出于雪芹的笔下,但雪芹独提出《金陵十二钗》归在他自己本名之下,或者指他更得意的文章罢。”(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陈维昭教授认为,“全书原都出于雪芹的笔下”,或许还有探讨的空间,但以《金陵十二钗》指曹雪芹更得意的文章,他是十分赞同的:“如果《红楼梦》有一个创作组或创作序列的话,那么《金陵十二钗》就是曹雪芹的标签。”

刘梦溪先生《论〈红楼梦〉的书名及其演变》一文亦提到“不可轻视的《金陵十二钗》”,刘先生认为:“曹雪芹对于书名,不赞成《红楼梦》,同意《石头记》,更喜欢《金陵十二钗》。”但对于题名《金陵十二钗》的原因,刘先生称:曹雪芹“要用《金陵十二钗》这样的富有谈情色彩的书名,来为书中描写的反封建的政治内容打掩护”,只有从这个角度理解,才不至失误,“任何其他的解释,不能认为是正确和贴切的”。

陈维昭教授认为,这一解释尚带有时代烙印,且本质上是将《金陵十二钗》《石头记》等书名视为同一对象的不同命名,放在一个平面来考察。他提出了另一种思路,即从“成书过程”来理解不同书名,并通过图示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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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上部《石头记》与《金陵十二钗》重叠在一起,指的是平面考察的思路;而图示中下部分则是一种基于成书过程的理解:从楔子交代的成书过程来看,先是石头写作了《石头记》,后来曹雪芹加入了写作过程。曹雪芹之前已作有《风月宝鉴》,形成了自己的题材取向、艺术风格、思维习惯、经验积累,他将这些个人烙印带进了对《石头记》的修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金陵十二钗》的命名,突出体现了小说中曹雪芹得心应手的部分,也即带有他个人色彩的内容。后来,此书又重新命名为《石头记》。

同时,陈维昭教授也特别强调,不能把这一思路与“二书合成”说简单等同起来。“二书合成”说常常流于机械地区分小说不同的内容来源,缺乏足够的说服力。陈维昭教授的重点是欲探讨曹雪芹如何将个人色彩赋予作品。

接下来,陈维昭教授又进一步辨析了几个书名的寓意:《红楼梦》的书名很哲学,《石头记》的书名很历史,《风月宝鉴》的书名很情色。但曹雪芹无意于故作深沉,不愿意卖弄秘史,也不屑于兜售情色,他是实实在在地要讲故事,讲一群他亲见亲历的女子的故事,使“闺阁昭传”,故书名为《金陵十二钗》。俞平伯先生也曾说过:“《红楼梦》是为十二钗作本传的。”(《红楼梦辨》中卷)当然,小说中不只写了十二钗,这里只是强调以十二钗为代表的女性群体对创作的意义,以及曹雪芹为什么要把这部小说定名为《金陵十二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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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金陵十二钗》(书名)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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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陈维昭教授又分析了脂批中与《金陵十二钗》书名相关的内容。

甲戌本凡例说:“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甲戌本凡例作者为谁,学界尚有争议,陈维昭先生倾向于认为是脂砚斋。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脂砚斋并不了解“十二钗”的确指,对于《金陵十二钗》的书名也比较困惑。脂砚斋揭示了“红楼梦”“风月宝鉴”“石头记”的寓意,流露出对三个书名的认可态度。比较而言,他对“金陵十二钗”这个书名便显得不以为然。

脂砚斋认为,这部小说本是写贾府故事,他在第二回评“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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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写荣府正人,先写外戚,是由远及近,由小至大也。若使先叙出荣府,然后一一叙及外戚,又一一至朋友、至奴仆,其死板拮据之笔,岂作《十二钗》人手中之物也?今先写外戚者,正是写荣国一府也。故又怕闲文赘累,开笔即写贾夫人已死,是特使黛玉入荣府之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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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十二钗》人”自然是指曹雪芹,此处,脂砚斋肯定了曹雪芹高超的叙事艺术。紧接着的“诗云”之后,有双行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 陈维昭教授指出,脂批对曹雪芹的才情、叙事艺术、写诗水平都给予了高度评价;但是,脂砚斋或畸笏叟并没有提到过曹雪芹对家族命运的关注,也没有强调曹雪芹对于曹家的情感。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正文“说毕,命贾珍在前引导,自己扶了宝玉,逶迤进入山口”处有双行夹批:“此回乃一部之纲绪,不得不细写,尤不可不细批注。盖后文十二钗书,出入来往之境,方不能错乱,观者亦如身临足到矣。今贾政虽进的是正门。却行的是僻路,按此一大园,羊肠鸟道不止几百十条,穿东度西,临山过水,万勿以今日贾政所行之径,考其方向基址。故正殿反于末后写之,足见未由大道而往,乃逶迤转折而经也。”此处,陈维昭教授认为,“十二钗书”指“有关十二钗的文字”,不指书名,但也表明批点者已把“十二钗”视为故事主体。

庚辰本第三十八回写贾母对薛姨妈谈起幼年在枕霞阁“同姊妹们天天顽去”,一次失脚落水碰破了头,凤姐便讲了一个老寿星额头上长包是因为“万福万寿盛满”的笑话,此处有双行夹批:“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定[岂]不又添一部新书?”枕霞阁的“一部《十二钗》”,也能体现出作为书名的《金陵十二钗》对于批点者的影响。

陈维昭教授还指出,脂批中还有一些关于“《石头记》大笔”的文字值得充分重视,这会为我们理解“作《十二钗》之人”带来一些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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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写宝玉要午睡,秦可卿把他带到自己卧室,其布置甚为艳淫。对此,甲戌本有侧批:“一路设譬之文,迥非《石头记》大笔所屑,别有他属,余所不知。”脂批指出,这类艳淫的笔调是“《石头记》大笔”所不屑做的。可知“《石头记》大笔”者自有另一种风格的笔法。关于这条脂批,也有学者讨论过,如杜春耕先生认为,在《石头记》之外,还存在另一种非《石头记》文笔的文字引入《红楼梦》。(参见杜春耕《宁荣两府两本书》)薛瑞生先生进一步指出:“此曰《石头记》者,显指《红楼梦》初稿之一的《石头记》,'别有他属’意即出自另一部与《石头记》内容、风格都不尽相同的书稿,虽未指明,却系《风月宝鉴》无疑。”

陈维昭教授认为,“《石头记》大笔”应是曹雪芹之前的作者之笔,但他又不希望将这个问题引向“二书合成”说。他试图通过比观“《石头记》大笔”与“作《十二钗》之人”,来引导大家思考曹雪芹在成书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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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脂砚、畸笏与《金陵十二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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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陵十二钗》的考察,亦有助于说明脂砚斋与畸笏叟是一人还是两人的问题。

前已提及,脂砚斋在凡例中对《金陵十二钗》的书名存在困惑,他是不太满意这个书名的。

在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处,有双行夹批:“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去秦可卿有七,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凤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苗云、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

这条批语没有署名,后面畸笏的批语则就此而发:“(树)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畸笏是读过原稿全书的人,知道“情榜”等内容,对“金陵十二钗”也更了解。

畸笏所针对的前批应该就是脂砚斋所作。庚辰本第四十六回这条署名“脂砚斋”的批语,亦可辅以说明问题:“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追、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脂砚斋。”这里,脂砚斋仍然对金陵十二钗的确指十分模糊,与畸笏差异明显。陈维昭教授认为,脂砚斋不了解“金陵十二钗”,是因为他没有看到过“情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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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砚斋的批点时间主要在甲戌(1754,乾隆十九年)、己卯(1759,乾隆二十四年),畸笏的批点时间主要在壬午(1762,乾隆二十七年)、丁亥(1767,乾隆三十二年)。畸笏于丁亥年批《石头记》时,不时会指出脂砚因未见及后文而作出了不正确的批语。如庚辰本第二十七回写凤姐见红玉机灵,提出要把她要过去,红玉再一次机灵地回答。此处有“己卯冬夜”的眉批:“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证。作者又不得可也。” 畸笏在其后批曰:“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从提及八十回后情节的角度看,壬午的批语多关涉后文之“情榜”,而五年之后,丁亥的批语则多涉及“狱神庙”及相关人物或情节,包括提及倪二等人、卫若兰射圃等情节。

陈维昭教授进而又提出了一种推断:在壬午年,已有“情榜”结局,丁亥年则有“狱神庙”结局。丁亥年(甚至壬午年)之前,脂砚、雪芹等人已相继去世,脂砚应该不会知道“狱神庙”的内容。至于“情榜”,如果脂砚知道其内容,他也就不会一直为“十二钗”的确指问题而困惑。

陈维昭教授还从脂本批语的阅读感受上,谈了畸笏叟与脂砚斋的不同特点。那些署名“畸笏”的批语,多与秘史(如家史、创作过程)有关。畸笏一直在卖弄“知情人”的身份,虽也偶尔谈及作法、伏脉,但基本上是一个乏味的老头。而署名“脂砚”的批语,虽也有与历史真相相关的,而他的文艺观,他对全书章法、文思、情思的透彻感悟,让读者感到这是一个睿智的、情商极高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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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陵十二钗》与“情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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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砚斋未见及后部的“情榜”,但曹雪芹应该是了解“情榜”的,因为《金陵十二钗》这个书名正对应着“情榜”。

由于情榜原稿今已不可见,围绕情榜的争论也有很多。如情榜究竟是36人,60人,还是108人?分别对应哪些人?除了黛玉的“情情”、宝玉的“情不情”,还有哪些“情”?陈维昭教授关注的重心则是十二钗与情榜在结构上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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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俞平伯先生开始,研究者就倾向于认为《红楼梦》有家散与人亡两大主题,或两大故事版块。陈维昭教授借助图示说明:家散的故事以家族盛衰为主线,以第一至四回的四大家族故事为起点;人亡的故事以群芳聚散为主线,以第五回为起点。批语提到的小说后部“狱神庙”故事,既体现家散,又体现人亡,可以覆盖这两大版块。“警幻情榜”可能还在“狱神庙”故事的后面,起到结束整部小说的作用。但无论如何,“警幻情榜”都无法覆盖家散的内容,它对应的是人亡,是金陵十二钗的故事。小说虽然对两大主题进行了融合,但我们应该认识到其间有金陵十二钗这样一个自成体系的故事版块存在。

陈维昭教授认为曹雪芹对两类故事的感觉也是不一样的。那些家族兴亡的内容,曹雪芹似乎并不是很敏感。如甲戌本第十三回有回后批语:“'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不一定是曹)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此处“老叟”,当为畸笏叟,他的家族情感显然必曹雪芹更为强烈。曹雪芹感兴趣的是闺阁故事。《金陵十二钗》的书名并不隐晦,其旨在为闺阁立传。明义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但在他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中,我们只看到“风月”,没看到“繁华”;只看到儿女嬉戏,没看到家族兴亡。或许,明义看到的是一部《金陵十二钗》的雏形。

陈维昭教授还结合脂批中有关“开头”及“正文”的内容,探讨了小说的主体故事。第一回无论是凡例误入正文的“作者自云”,还是女娲补天、一僧一道、甄士隐的故事,都不能算是主体故事的正文,只是引出了家族兴亡的主题。甲戌本第二回回前有批曰:“此回亦非正文本旨。”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是四大家族故事的侧面叙述。至第三回“且说黛玉自那日弃舟登岸时”,甲戌本侧批:“这方是正文起头处。”这是贾府故事的开头。第四回写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这对于贾府乃至四大家族故事来说,虽非正文,却是重要的序幕。在完结冯渊家人得银一事时,甲戌眉批:“其意实欲出宝钗,不得不做此穿插,故云此等皆非《石头记》(即贾府和四大家族故事)之正文。”若以十二钗为故事主体,则第五回才是正文的真正开端。第五回一开始写“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甲戌本眉批:“此处如此写宝钗,前回中略不一写,可知前回迥非十二钗之正文也。” 第五回才是十二钗故事的正文之开端。它以太虚幻境薄命司判词的图谶形式揭示十二钗的数运之机、推演小说此后的故事情节。后来以“情”为榜的做法也自然是承“十二钗”的思路而来的。

总之,脂批中关于“开头”与“正文”的不同表述,是因不同的故事版块而发。陈维昭教授特别提醒,研究《红楼梦》的叙事艺术,一定要注意《红楼梦》的不同故事版块及成书过程所带来的复杂性,不宜简单套用西方叙事学理论。

最后,陈维昭教授总结说,对于八十回后原稿,今天的学者不妨作各种各样的猜想、探究,而前八十回的故事及其批语,仍有重新品味的余地。曹雪芹将其编撰的书名题为《金陵十二钗》,这一事实无庸回避,其深意也值得探究。如果我们将“《石头记》大笔”与“作《十二钗》之人”,以及《金陵十二钗》与“情榜”的对应关系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或许可以更好地认识曹雪芹在《红楼梦》成书过程中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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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李虹副研究员对于陈维昭教授的精彩发言表达了感谢,认为这场讲座涉及红学中的诸多关键问题,有着丰富的学术含量,启发性很大,值得好好消化。接着,她分别邀请李鹏飞副教授与曹立波教授进行了学术对话与学术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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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对话环节,李鹏飞副教授同样认为陈维昭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令人受益匪浅。他还高度肯定了陈维昭教授《红学通史》的学术价值,指出一部红学史,也是一部论争史。陈维昭教授今天涉及的书名问题、成书问题、结构问题,都在红学史上有过长期的争论,但陈维昭教授能给我们带来新的启发,这是难能可贵的。具体来说,李鹏飞副教授主要谈了三个问题。

第一,建议以折中、调和的态度,来理解《红楼梦》的书名。陈维昭教授比较充分地论证了曹雪芹喜欢《金陵十二钗》,这一点,李鹏飞副教授也十分认可。不过,他同时又注意到,《红楼梦》这一书名虽为吴玉峰所题,但书中也提到:“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里“悼红轩”的“红”,很可能也是《红楼梦》的“红”。另外,“红楼梦”相比其他书名,在小说文本及脂批中出现的次数也是最多的,曹雪芹对于这个名字应该同样有感情。李鹏飞副教授又引述了诸多既有研究,指出《红楼梦》的五个书名,可以代表作者不同的创作意图,也可以成为读者解读的不同角度。李鹏飞副教授还比较关心作为文学手法的“多立异名”现象,其《神奇的来历——〈石头记〉“成书故事”的来龙去脉》(《文学遗产》2020年第5期)即为这方面的研究成果。

第二,认同脂砚斋、畸笏叟二人说。关于脂砚斋与畸笏叟的身份,红学史上也有着长期的争论。后来出现的靖藏本,成为支持脂畸二人说的重要依据,近年又有学者下大力气否定靖藏本的真实性。李鹏飞副教授认为,对于靖藏本的利用,确实应该谨慎。但即使不利用靖藏本,也有很多证据能够说明脂砚斋与畸笏叟为两个人。他在今年的香山红学会上,即专门就这一问题撰文。陈维昭教授从《金陵十二钗》的相关问题入手,为证明脂畸二人说提供了新的支持,这对于李鹏飞副教授完善他的思考也带来很大的启发。

第三,《红楼梦》的成书,也是李鹏飞副教授关心的问题。他指出,《红楼梦》留下了诸多的版本文献,为成书研究带来了可能,这也是红学相对于其他古典小说研究的独特之处。张爱玲的《红楼梦魇》较早通过比对《红楼梦》的不同版本,探讨了《红楼梦》的成书问题,后来冯其庸、刘世德、陈庆浩、沈治钧、朱淡文等先生在版本、成书研究中又有很多推进与丰富。其间虽然有些观点还停留在假说阶段,但这样的研究仍是有意义的。陈维昭教授今天虽然不是专门探讨成书,但他通过揭示“十二钗文字”与“《石头记》大笔”在融合过程中的不完美之处,也能为成书研究带来启发。这是一个很有新意的角度,值得继续关注与讨论。

此外,李鹏飞副教授还谈到,《金陵十二钗》与“情榜”的对应,对于讨论《红楼梦》“大旨谈情”的写作意图亦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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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总结阶段,曹立波教授表示对今天的论坛话题颇感兴趣,其间涉及的版本、成书等问题,也都是她在求学阶段曾持续关注的。今天听完陈维昭教授的讲座与李鹏飞副教授的对谈,收获、感想也都很多。具体而言,曹立波教授总结了以下三点。

第一,关于书名,曹立波教授主张用一种“兼美”“兼容”的眼光去看待。曹立波教授出版过专著《红楼十二钗评传》,她对《金陵十二钗》这一书名很有好感。但她也注意到“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问题,对《红楼梦》这一书名亦加以肯定。对于陈维昭教授谈到的家散、人亡两大故事版块,曹立波教授同样主张兼容性地看待。比如,第一至四回的家族故事中,也出现了黛玉、宝钗、香菱等十二钗正册、副册人物的事迹。家散与人亡常是交融在一起的。《红楼梦》与《金陵十二钗》两个书名间,也应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第二,曹立波教授重点谈了本次讲座对于学术研究方法的启发。

(1)系统性研究在红学中是必要的。《红楼梦》的文本、版本、成书研究,都无法孤立展开。正如陈维昭教授所言,探讨《红楼梦》的叙事视角,不能忽视成书过程,否则就无法将问题谈透。

(2)关于《红楼梦》文学性的思考。曹立波教授结合陈维昭教授的发言认为,越是曹雪芹介入较多的部分,越是《红楼梦》文学性较强的部分。她进一步围绕“自叙”与“文学虚构”,探讨了“亲睹亲闻的几个女子”的不同写法。一些没有缺点的人物,如李纨,或者一些没有优点的人物,如赵姨娘,来自作者亲睹亲历的可能性或许大些,或尚待进行文学加工。但有一些人物的文学性、立体感、文化原型特征是十分突出的,比如薛宝钗、林黛玉,常被比作杨玉环、西施,其中既有家族的个性元素,也有民族文化的通性元素,这使“金陵十二钗”具有了一种文学典型性。

第三,曹立波教授由成书问题想到了《红楼梦》的阅读接受。在整本书阅读的背景下,一些普通读者已不满足于仅阅读《红楼梦》的某个版本,《红楼梦》很可能会迎来一种多维度的阅读。《红楼梦》经典文本生成的立体化过程,对于阅读者来讲,也会是充满启发性的。

陈维昭教授对两位老师的对谈与总结表示十分感谢,认为他们将他本期论坛主题引入到了更广阔的的学术背景,很有意义。同时,陈维昭教授也就三个问题进行了简单回应。

对于两位老师都很关心的书名问题,陈维昭教授认可《红楼梦》等其他书名在不同层面来看也是重要的,但他更关心的是如何通过《金陵十二钗》这个书名去审视曹雪芹本身。讨论《金陵十二钗》与曹雪芹的关系,是一个思考的起点,而不是为了区别哪个书名更好,更重要。

关于家散、人亡两个故事版块,陈维昭教授认为它们就是交融在一起的,他也极力避免将讨论引向“二书合成”说,他所强调的是立体交融中的相对独立。

曹立波教授提到的文学性问题,陈维昭教授深表赞同。他认为“《石头记》大笔”的作者主要是记录家族事件,缺少文学性的表达,是曹雪芹为这部小说赋予了文学性的价值。

本场论坛也是本年度中国艺术研究院红学论坛的最后一期,受孙伟科教授委托,红楼梦研究所石中琪副研究员对本年度红学论坛进行了简要总结。

石中琪副研究员说,红学论坛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立项举办,去年六期,今年六期,今天也正好凑成“十二”之数,“十二”在《红楼梦》中是有特别意味的数字,也与本期论坛主题呼应。红学被称为20世纪的显学,我们站在新红学百年的时间节点上回望,会发现红学确实是有着独特的话语体系、学术体系和学科体系的研究领域。当下无论是《红楼梦》的“整本书阅读”,还是最近《曹雪芹与红楼梦》纪录片的播放,都在不断地掀起红学的新热度。我们的红学论坛也是希望把《红楼梦》研究中最前沿、最核心、最富有学术价值的内容传递给大家,与广大的红学研究者和爱好者共同分享。今年的六期论坛,我们原有做线下的打算,但由于疫情原因,前两期做完线下后,后四期只能转到线上。其实线上、线下也各有各的好处,线上论坛我们可以更方便的邀请到全国各地的学者,也便于更广泛的人员参与,包括像马来亚大学的红楼梦研究中心,还能远程转播我们的论坛。我们这样的相聚,不免又让我想起陈寅恪先生《赠蒋秉南序》的开篇:“清光绪之季年,寅恪家居白下,一日偶捡架上旧书,见有易堂九子集,取而读之,不甚喜其文,唯深羡其事。以为魏丘诸子值明清嬗蜕之际,犹能兄弟戚友保聚一地,相与从容讲文论学于乾撼坤岌之际,不谓为天下之至乐大幸,不可也。”在疫情构成的特殊背景之下,我们通过红学论坛相聚在一起,相与交流读书研“红”之得,也可以说是“至乐大幸”之事了。最后再次感谢所有参与论坛的老师、同学和朋友们对我们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今年的红学论坛到此就全部结束,我们明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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