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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石头记》研究】之霍国玲谈红学(第116期)

 果冻0881 2016-11-13


草根红学探索的沙龙;红楼梦爱好者的家园;为你分享不一样的金陵十二钗…

从《红楼梦》到《石头记》,从“红学”到“石学”的转变(三)




接上回:


三、曹雪芹著作的“本名”叫做《石头记》,《红楼梦》书名已被作者抛弃

    

(一)作者晚年将自己的著作定名为《石头记》

   

 遗留至今的曹雪芹著作的几部主要抄本,其成稿先后次序为:

    甲戌本(形成于乾隆十九年);

    己卯本(形成于乾隆二十四年冬);

    庚辰本(形成于乾隆二十五年秋);

    蒙府本(形成于庚辰本之后);

   

 戚序本(曹雪芹临终时正在修订之稿,至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176421日)曹雪芹去世时,此稿尚未修订完成);

    

这些抄本的第一回正文中,均记述了曹雪芹为自己的著作所起的书名。比较这些书名,便会了解曹雪芹最终确定的是哪些书名,其“本名”为何。

   

 甲戌本“凡例”中列出了四个书名,为:《红楼梦》、《风月宝鉴》、《石头记》、《金陵十二钗》,并将《红楼梦》看作“是总其全部之名”,亦即该书曾叫《红楼梦》。但是甲戌本的书名正式命名为《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石头记》,即称作《石头记》,而非《红楼梦》。在正文中列举出五个书名,比“凡例”多出一个——《情僧录》。其先后顺序为:《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

    

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甲戌本的书名叫做《石头记》,正文中提到的五个书名,《石头记》排在第一位。而“凡例”却不同,将“总”名定为《红楼梦》,文中提及四个书名,排在首位的也是《红楼梦》,书名中不包括《情僧录》。——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书名问题上作者思想的发展脉络。

   

 曹雪芹将书名由《红楼梦》改为《石头记》的过程,也反映在如下的一段话中:

    

(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甲戌本所定之书名为《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石头记》。这部《石头记》是“十载”前(乾隆九年,1744年)《红楼梦》修订而成。因而,可以确定“凡例”最初属于《红楼梦》。甲戌本在原“凡例”的后面增加了几段话。后来的本子将这几段文字作为第一回内容,置于该回前面。

   

 己卯本缺少第一回这部分。己卯本以后,“凡例”便不再出现。

庚辰本中也列出了四个书名,其先后顺序为:《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没有再出现《红楼梦》这个书名。

    

蒙府本中所列出的书名与庚辰本同,戚序本也是如此(请看影印件),均只有四个书名,像庚辰本那样,“本名”叫做《石头记》,而《红楼梦》之名,则彻底抛弃,就连正文中也不再出现。

    

(下图为戚序本有关“正文”部分。)


   

 我们作为后人,应当尊重作者曹雪芹的意愿:抛弃《红楼梦》之名,而采用《石头记》。

    

(二)曹雪芹为何最后一定要将自己的书定名为《石头记》?

  

  我们应当领悟作者为什么一定要抛弃《红楼梦》之名,而改为《石头记》?

   

 ——这就需理解《红楼梦》和《石头记》这两个书名有何含义。

   

 先看何谓“红楼梦”?

    

“红楼”有两种含义。一是泛指华美的楼宇,旧时常指富贵人家女子的住处;一是特指后宫。李白《侍从宜春苑奉诏赋》诗曰:“东风已绿瀛洲草,紫殿红楼觉春好。”“紫殿”系指皇宫。所谓“红楼梦”其意指书中所记之女子,原本不该居住在“红楼”中,后来由于种种历史的巧合,使她成为“红楼”的主人,回首一生,犹如作梦。

曹雪芹在《红楼梦》开始部分明言是为一个女子作传。那么这个女子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呢?

    

这位女子本名竺红玉,最初是曹雪芹家买来的一个小戏子,后做丫环,再后来代曹雪芹的表妹李香玉进了宫,改名“曹香玉”。她进宫后开始时做公主、郡主的陪读,雍正的皇后薨逝后,便被纳为皇贵妃,一年后生子弘曕,第二天便被册封为皇后。雍正暴亡后,她便成为皇太后。竺香玉的一生,由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奴隶,一步跃至社会宝塔最顶尖的人物——皇后、皇太后。乾隆皇帝称帝后,她出家为尼,重过清静淡泊的生活,回首繁华,真是如同作了一场“黄粱美梦”。[1] 雪芹开始著作此书时香玉尚活在世上,他以《红楼梦》来做这样一部书的书名,多么恰当啊!

  

  在曹雪芹开始著此书时,亦设计了《石头记》之名。其意为:此石被一僧一道变幻为一块玉石,由贾宝玉含在嘴里,降临世间,经历了一段人间悲欢离合,三劫之后,此石返回大荒山,此石上便记下了它在人间的经历。

   

 曹雪芹最后一定要抛弃《红楼梦》之名,而最后将该书定名为《石头记》,是由于竺香玉作为雍正的皇后,乾隆时期的皇太后,只因中了曹雪芹的妻子(原名李香玉)设的一个圈套,而死于非命,于是乾隆便以此为借口,将香玉皇后从历史上彻底抹去。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曹雪芹将自己的书视为一座巨大的石碑,书中的内容便是碑文。

   

 由于曹雪芹从不与其妻李香玉(雪芹祖母的侄孙女)同床,曹雪芹没有留下后代,李香玉便恳求竺香玉为她生一子。竺香玉这样做之后,李香玉便以此要挟她,不许她再与曹雪芹来往。香玉被逼自缢。乾隆皇帝发现此事蹊跷,进行追查,尽管未发现确凿证据,却借此机会,第二次查抄了曹家,至此曹家落得“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竺香玉也因此不仅不能葬入皇家陵园,而且埋葬后,没有留下任何碑文,后来又将她的所有历史档案做了彻底的删削,使后人永远不会知道雍正还有第二位皇后。[2]

  

  ——由此我们便会明了:为什么此“石”巨大无比——“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且上面“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为什么曹雪芹要“一字一泪,一泪化一血珠”记录书中之人、之事?

   

 ——这便是曹雪芹抛弃《红楼梦》之名,而将书的“本名”定为《石头记》的真正原因。[3]

                                                     (待续)



  [1] 见《红楼梦中隐着何人何事?》,载于《红楼解梦》第一集及本书“附件二”等文。

    [2] 同上。

    [3] 在“石学论丛”中已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可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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