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艺理学”对艺术学科建设的指导价值

 顺其自然h 2021-12-26

“艺理学”是讨论“艺术共有性学理知识时空结构内涵”的学科,换句话说,是讨论“艺术的非技术及其技术应用之形而上理论类时空结构内涵”[1]的学科。用“艺理学”名称和概念替换艺术学现有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之为,是对艺术学理论和艺术学的完善。

一方面,“艺理学”作为研究艺术门类共有学理的学科,应该在学理、思维、方法、观念上,给予艺术学科以统领性的指导作用,带动学科的整体联动性发展。另一方面,“艺理学”的发展也应以“指导作用”为参照系,反观学科自身的发展、建设情况,检测学科是否起到应有作用、发挥学科应有价值。本文从研究本体、研究结论、理论运用、体系生成四个方面对“艺理学”在艺术学科中的指导作用进行讨论。

一、

引导明晰艺术学科的研究本体


目前,艺术学科的研究还存在很多问题,搞不清学科研究本体是什么,首当其冲。试想,做研究的人搞不清自己究竟该做什么,这听起来似乎很可笑,但仅看一看每年的硕、博士论文研究选题,就会发现这样的问题比比皆是。比如说,油画专业的选题是研究一位中国画画家,艺术学理论专业的选题是研究某部电影体现的电影美学,很多钢琴专业学生认为选题应只局限于分析某一部钢琴作品,等等。不能明晰研究本体,一方面,揭示出自己对研究的具体对象认识的模糊性,另一方面更反映的是学科所属位置、学科范畴、学科核心内涵的不明确。

(一)确立“艺术学”的学科研究前提

艺术学各学科间固然存在很大的差异,呈百态之姿,但需要明确的是,各学科都从属于艺术学门类之下,这就已经为学科研究定下了“基调”。只有明确了“艺术学”的学科研究前提,学科的研究才能抓准本体。

1.“'艺术学’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在中国目前的学术分科制度中,艺术学是一个独立门类,序列代码为13[2]。艺术上升为“学科门类”,是在制度上给了艺术一个合法、合理的身份。对于中国的艺术来说,这是一件大事。然而,在与从事艺术学科研究或学习的“同行”聊天时,不时会听到,我就是学XX艺术的,跟'艺术学’其实也没什么关系,有没有它也没什么区别”。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只有我是学音乐的”“我是学电影的”这样的专业界定,时常忘记这些都是“艺术”。其习惯性思维的偏差自然就会体现在学术思维运用中,导致从根本上、学理上对艺术本体的忽视或盲视。很显然,持以上之类言论者,是陷入各自学科的“小我”中,而忘记了艺术这个“大我”与“真我”。

2.“艺理学”的核心支撑

上述观点出现的症结究竟在哪里?换句话说,如何让艺术学与各艺术学科发生关联呢?“艺理学”就是二者间的核心。艺术学是研究艺术的总体性学问,与各学科之间呈共性与个性、总与分的关系,而“艺术学理论要整合各种不同的艺术的美,探讨各类艺术的共性与个性、表现形态、创作方法、社会作用以及历史演变、相互影响等”“不论艺术怎样分分合合,都不能离开艺术学理论这一中心”[3]。总之,艺术学科研究可以总,可以分,可以整体,可以个案,但都不能忽视“艺理学”在学科研究中的核心集成与支撑职能发挥。

(二)明晰学科本体研究的边界

     明确“艺术学”的“研究定调”是明晰自身学科本体研究的基本前提,厘清“研究本体”的边界,还需要明确其中的“目标”和“认识”。

1.以“目标”为核心的学科本体研究

“目标”代表着学科属性问题,也是学科最为核心、不可动摇的根本。比如,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是音乐学的下属学科,研究全世界各个民族、各个阶层的音乐。民族音乐学的目标就是研究音乐,这是学科研究的出发点,也是最终落脚点。“目标”似乎是本体研究中最显而易见的问题,但即便如此,在“目标”的界定中也时常出现偏差,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也是如此。近年来,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经常出现“去音乐化”的现象,也就是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本体不再是音乐,而偏向于人类学、文化学等内容,音乐的成分变得微不足道。虽然民族音乐学作为跨学科存在,与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语言学等学科不可“一刀切”,但跨学科的圆融性研究并不等于焦点模糊,没有重点。笔者并不认同将民族音乐学等同于纯粹音乐形态分析的学科,但更不同意民族音乐学“去音乐化”的现象与观点,民族音乐学的“音乐学”学科属性和“音乐的”学科研究核心内容是需要坚守的。同理,所有艺术学科的学科本体研究中最具身份标识的“目标”都是不可丢的。由此也阐明一个原理——揭示出这些关于艺术学科的基本道理与知识结论,均有赖于艺理学的昌明。

2.以“认识”为范畴的学科本体研究

紧抓“目标”的核心研究本体≠陷入到“只识目标”的狭窄研究眼界中。在以“目标”为研究核心的基础上,应该以“认识”为范畴划定研究本体的最终边界。换句话说,就是以“目标”为圆心,以“认识”为半径画一个学科圆。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认识”就代表着学术之心眼,“认识”有多远、有多宽,研究本体就会随之拓展。比如,民族音乐学研究范围的拓宽,就应着力于“族群音乐事象”“研究者”“民族音乐学研究成果”三个方面。对“族群音乐事象”则可分为少数民族族群、“城市人”、中国20世纪上半叶的“抗战人”、被殖民族群的音乐研究;“研究者”可对其身份问题、权力问题、社会性别问题、性格问题、学术与研究经历、注意力分配、学术共同体、成就、荣誉等等方面的整合研究;对“研究成果的研究”则可进行“史”与“论”的研究,以及元理论研究[4]。当然,“认识”的触角并不能随心所欲,就如同圆规,只有一只脚稳稳地在圆心站立,另一只脚才可规划出半径。对于民族音乐学来说,“圆心”就是音乐研究。

对于学科本体的明确,尤其是学科“认识”半径的拓展正是来源于“艺理学”的引导。“艺理学”是对各艺术学科形而上的学理提升,反之,各学科是对“艺理学”学理的下架。“艺理学”为虚,各学科为实。但虚非虚,实也非实,而是虚实相生,缺一不可。各学科应以“艺理学”为指导、启迪,能避免在思维上将各学科窄化、固封为纯粹技术性操作,忘记学理的眺望;“艺理学”也应以各学科为根基,避免成为无根之树,一味追求脱离实际的妄想。

二、

引导诉求艺术学科研究的顶点性结论


可以说,“艺理学”就是艺术学各学科研究的顶点性结论。所谓顶点性,就意味着原理性、独特性、不可超越性。顶点性结论是“艺理学”引导各学科研究的标准和方向。

(一)艺术学科研究结论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学科研究结论中要达到“顶点性”这一要求,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各学科研究结论存在的口水化、重复性、剽窃等问题是需要警醒的。这三个主要问题,仅举一例便可知。笔者今年8月份去云南某县采风,期间参加了“某县民间文艺协会成立十周年座谈会”,某县W宣传部长的话引起了笔者的注意,他们那些大学教授是不行的,我看了他们写的文章,都一样,没有自己的观点,指望他们来研究我们的文化是不行的……”。“都一样”“没有自己的观点”,他的这些话,虽然不乏以偏概全,但也足以反映我国当前于艺术学各学科学术研究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1.口水化结论

口水化结论是学术研究中存在的一种常见现象,这与人们日常说话习惯的表达方式分不开。但研究结论的表述和日常用语是有明显区别的,研究结论代表着相对完整洞见的最终呈现、代表着精华、代表着新系统知识的呈现。在研究结论的呈现中,应该避免口水化的表达方式,做到字字珠玑。杜绝口水化结论表达是可以通过日常的自我严格要求和训练达到的,比如尽量用“一句话”对事物进行表述,“一句话”并非真的只能说一句话,而是要在意识中提醒自己,话出口前应先清楚究竟要表达什么意思、表达的逻辑是什么、要达到什么效果,出口之言应为事物之要义、核心。

      2.重复性结论

     笔者将“重复性结论”与“剽窃性结论”分开,就意味着“重复性”并不包括恶意剽窃,而是自我重复或是非恶意的重复他人的研究结论。我们可以认同自己或他人的观点,但在研究中更需要做的是有方法让自己不与人同、让自己在自己的主题研究中,有阶梯提升性新进展。笔者在整理田野笔记的过程中,就曾体会过“重复”的失落和“不同”的喜悦。当笔者细细翻阅、再次回味在田野中怀着兴奋和珍视记下的那些思考、想法时,就发现了“重复”。面对自己思考的足迹,心中满是失落与不甘。因为在笔者看来,田野中的体会与思考固然会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但一定也应有其独特性。当再次将笔记按类梳理、找到高频词语时,笔者发现了“田野”中隐藏的另一番景象。田野中闪光的思考点逐渐显现,思考的各个层面和深度也逐渐清晰,之前流水账似的内容变得立体、新颖、有深意,发现“不同”的喜悦也随之而来。研究者需要时刻鞭策自己进行自我充权,需要能够持续续航的学术能力,需要对学术抱有永不枯竭的热情,更需要敢为人先的学术眼界和魄力。

     3.剽窃性结论

对很多人来说,剽窃这一有失学术道德的行为,在其还未有明确研究意识,或是在研究能力养成的过程中就开始滋长了。比如,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对很多人来说几乎可以用“抄写”来形容,东拼西凑、偷梁换柱,为了躲过“查重”更是绞尽脑汁地一句话十样说。毕业论文的写作本应是学术能力养成的重要环节与成果呈现,却因抄袭、剽窃变得狼狈不堪。而这些行为又何止是只发生在学生身上?太多功利性的目的已经让人们的大脑无法进行正常的学术思考,学术思维枯竭,道德污水却横流。学术界歪风邪气不除,学术研究就难以大步向前。艺术本是散发无法阻挡的、耀眼的人性光辉,纯粹且真实,然而,伪学术的阴云总在时不时地飘过,艺术学界又该何为?!除之“伪”是首选之上策。如何除?对于艺术学而言,艺理学是法宝。

(二)“艺理学”作为学理顶点的启示

“艺理学”的顶点性结论作为艺术学科研究的标准和方向,启示艺术门类各分支学科在研究中应该确立顶点意识,找到适合自己置身之艺术子学科研究的方法,在研究中形成顶点性结论。

     1.艺术子学科研究中顶点意识的确立

“艺理学”作为艺术学各学科的统领性学科,其学科地位决定了其必须具有顶点性、原理性、统领性。在艺术各子学科各自的研究中,顶点意识也同样至关重要。就好比在集体发言中,第一个人是最容易说的,因为第一个就意味着没有“现场”比较;最后一个发言者是最难的,通常的情形就是发言者多只表示说他们说的就是我想说的。如果发言者有顶点意识,能够在思维上“跳一跳”“摸摸天”,将思维的天窗开一点缝,也许你想说的就会与之前发言者有区别而是独一无二性的了。研究者应该避免将自己禁锢在眼前的视野中,应该善于为自己“开窗”,让思维“透气”,能够时刻拥有“站在山顶摸天”的学术思维意识。

      2.艺术子学科研究中“蹦床”理念的运用

“艺理学”之所以能够成为艺术学科的揭示顶点性结论的学科,正是由于它能够扎根于各学科间,掌握各学科的秉性;同时,又能够借各学科之力,敏锐抽离、高度腾空。就好比跳“蹦床”游戏,只有向下落到蹦床的力足够集中、足够大,蹦床陷入的深度足够深时,我们才能够获得相应向上反弹腾空的力量和高度。换言之,研究者若想能够在学术研究中摸到顶点,就应该在学科研究中深耕,将学科中的“这点事”,真正摸清、看透、说准。

总之,“艺理学”无论是从学科思维、学科方法、学科内涵、学科边界,还是学科发展都应该给予各学科足够的启示。学术研究不可只吃“剩饭”,不可丧失道德,不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可“只朝黄土、不朝天”;学术研究应该时时有新,应该成为社会中的一股清流,应该是“知其一也知其二”,更应该懂得深耕,也懂得“摸天”。

三、

引导正视理论在艺术学科研究中的价值


作为完善、完整的学科构建和学科发展,任何学科都应拥有学科的形而上思想和形而下操作。但目前的现状是,艺术学科很容易在意识中将自己设定为形而下的技术性学科,或是在研究中偏向形而下研究方向和内容。对很多研究者来说,学科研究中如何从实际操作上升到理论形态的表述成为一个难题,或是,很多人认为实际操作不必上升为理论。“艺理学”的存在,就证明了艺术学科也是需要理论支持和理论性表达的。“艺理学”在“理论的认识”和“理论的运用”上能给予艺术各子学科以正向引导。

(一)艺术学科研究中对“理论”的偏见

正是由于“重技轻理”的思想观念作祟,使得艺术学科研究中理论不但得不到应有重视,而且对“理论”的偏见也是屡见不鲜。一则是对理论的误解,二则是对理论价值的忽视。

     1.“理论太浮夸”

 “我觉得学术研究还是要朴实些,不要总是用些概念、用些理论,太浮夸了。这是某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预答辩时,针对“论文理论运用薄弱”的意见给出的回答。对于一个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者来说,此言论确实让人感到惊讶,更让人反思他在学习过程中对于理论认识的幼稚和理论学习的缺失。更严重地是其见识损毁了“博士”这种人类问鼎最高阶专业学术圣殿的荣光。当然,他的话某种程度也反映出一些艺术研究者在运用理论时存在的问题,即,不理解到底何为理论,故“不切实际”地滥用理论,也就是为了理论而理论,导致理论运用与研究实际脱节,造成“浮夸”之象。但问题的存在是由于“应用者之失”,而非“理论之失”,更不该因此对“理论”进行否定、排斥。特定的理论是研究者学说的逻辑性、系统化抽象的结论,是一种新知识的贡献,理论不是装饰或遮蔽秃头的帽子。

      2.“我不是搞理论的”

时下高校不少的艺术教师常常表示,我只会唱,不会写、也不会说”,或者是,“我是画画的,又不是搞理论的,怎么能写得出那些大道理?”。这表明,一是错误地把理论=写作。将理论这种原理性认识事物的思维、方法与思想与自己的大脑分离之为,是危险的、错误的。二是他们并没有理解各艺术学科完善性建构中所需要素,也没有认识到理论的价值。从道理上讲,理论和实操本就是相依相生、不可或缺的;从艺术创作规律来看,艺术史中的大家通常也都有极具个人风格的创作思想、创作技术路线,以及各自的表述。如,石涛(1642-1708)的《画语录》,郑板桥(1693-1765)的“眼中之竹”、“手中之竹”、“胸中之竹”,理夏德·瓦格纳(Richard Wagner,1813-1883)的“乐剧”[5],等等。事实证明,他们对于个人技术的理论性提升和表达,是有助于艺术创作的成熟、完善、创新的;反之,艺术创作又会作为反馈,进一步促进个人理论的提升。可见,在艺术学科研究中应彻底摒弃“我不是搞理论”的观念,将理论与技术相结合,做到虚实相生的良性循环。

(二)“艺理学”对理论精准运用的指导

“艺理学”在理论运用方面对各学科的指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让艺术学各学科的研究者知道“理论”为何物,既不要刻意排斥、贬低,也不要将其“神化”;二是在“艺理学”与各艺术子学科的关系中得到启示,在艺术学科研究中善用“勾连”方法。

     1.明确“理论”为何物

无论是对理论的贬低、排斥,还是“高攀不起”的“神化”心态,都是对“理论”实质的不理解。理论,就是对某一事物的系统性认识和结论。关键是“认识”要成系统性,并且能够得出结论。试想,对于一个拥有10年、20年,或者更长久演奏经验的演奏者来说,对于“演奏”这一事物仅单纯基于经验都会有非常丰富的认识结论,如果能将这些认识结论重新组合排列,展现出某种本质逻辑性、揭示抽象性、学理概念性,就会成为他的演奏理论。如此,“理论”二字似乎并没有那么遥远,只要“有心”“有理”“有果”,“理论”也是可亲近之物。

      2.艺术学科研究中理论运用的方法

了解了“理论”为何物,那要如何在研究中运用理论呢?“勾连”,这并非笔者理论性的方法,只是在个人学习、研究过程中的经验分享。“艺理学”将存在巨大差异的艺术各子学科联系到一起,靠的就是差异中的合理共性。差异中的共性让艺术各子学科间相互独立却又彼此联系。同理,无论是艺术各子学科内,还是艺术学科与跨类其他学科之间,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或多或少都是可以找到相关性的。研究者需要做的,就是在学习、研究、发现的过程中,多在头脑中预设几条连线,自问自答,“这二者间有无联系,联系有多大,最重要的联系依据是什么?运用理论要说明什么?是否可以明确、合理说明?是否有牵强的嫌疑?反例是什么?”等等,在这几个问题中,“是否牵强”是需要慎重考虑的。虽然万事万物间都有着某种联系,但联系的相关性之疏密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在研究中,切忌对理论生搬硬套,能够切实说明、解决问题是首要的,也是“精准”的意义所在。

总之,通过“艺理学”认识到“理论”的实质、正视理论存在的价值、找到合理运用理论的方法,对艺术学科研究而言,起着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对学术研究的厚度、深度、高度都有着重要催生意义。

四、

引导构筑艺术学科研究的体系生成


对于任何学科而言,学科体系的建立、完善、成熟,都是衡量学科发展状况的重要参照。“艺术学”门类下设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五个一级学科,支撑起了“艺术学”的学科体系,虽然这个体系的建构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艺术学”门类的体系化已经标志着艺术学拥有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与空间。而“艺理学”体系的完善则是艺术学科的“开路先锋”,“艺理学”体系的内涵构成将为其他艺术子学科提供重要的学理支持、思维开启,以及空间容量的扩充。在“艺理学”的指导作用下,艺术学科应树立起构筑“体系”的观念,找到构筑体系的方法,彰显体系构筑的意义。

(一)艺术学科研究中“体系”观念的确立

目前,艺术各子学科研究中对于“体系”观念的忽视是普遍存在的,这导致了具体艺术学科发展、个人研究呈现支离破碎的现象。艺术研究者需要以行动扭转方向,树立“体系”观念,以“体系”带动学科的整体发展。

     1.艺术子学科研究中对“体系”的忽视

艺术子学科研究中“体系”观念的确立与“正视理论价值”有着密切关系。对于理论价值的理解不到位,以及对于理论的忽视,都会导致研究中“体系”观念的淡漠,落实到个人研究也呈现出缺乏严密逻辑结构的碎片化特点。比如:民族音乐学以田野工作为基石,往往田野工作的效果决定了研究的成败与成效。由于田野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所以在很多专业学生看来,写论文都是根据情况来,结构总在变,都是先找到一堆材料,看能攒出什么来就是什么,有时答辩的题目和开题时完全不一样,也无所谓。“根据情况”“调整结构”,在田野工作和论文写作中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将研究当成“攒机器”,这样的观点笔者却不敢苟同。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以田野为基础的选题最终呈现的状态都是材料的堆积,没有说明实际问题,没有得出提升个人专业水平的结论的原因。一个人如果没有骨骼支撑,那岂不就成为一堆无法行动的肉了吗?学术研究同样如此。确立“体系”观念是让研究、学科可以独立行走的重要前提。

     2.艺术子学科研究中需要“体系”观念的支持

“艺理学”的提出是“为了整合性建设'中国特色’艺术学”,“在这个持续对艺术学学科进行研究与反思的阶段,产生和确立'艺理学’的名称,是朝向建设'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理想实现的积极之为”[6]。相应地,艺术学各学科研究体系的确立同样是对学科自身、艺理学、艺术学的反馈和补充性支持。

中国音乐学院赵塔里木(1954- )教授一直醉心于民族音乐学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他的理想是构建“中国民族音乐体系”和“中国民族音乐教育体系”。对于他的这个理想,很多人提出质疑和担忧,中国那么多民族,各个民族都不同,想建立中国民族音乐体系太难了。这个理想确实交杂着美好、责任和艰难,但这个理想也一直支撑着他持之以恒地进行学术研究,这个宏大的体系也在他和同道人的努力下逐渐充实着,这样默默耕耘的学术作为也为中国的民族音乐学和少数民族音乐的学科发展带去扎实稳健的足迹和意义。可见,“体系”观念的确立无论是对个人学术理想实现,还是对艺术各学科整体发展都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二)艺术子学科研究中“体系”建立方法的探索

“体系”的构筑往往是复杂、宏大、精细、整体、联动的。在这个庞大工程中,仅有体系观念的支持是不够的,如何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法是构筑体系成败的关键。笔者提出的“整合生态法”和“异同互为法”只是抛砖引玉地分享个人经验的行为。

     1.整合生态法

 “整合生态法”是笔者由“整合生态观念”转化而来的一种方法。整合生态观念是Guy Woodward博士在其主编的《整合生态学:从分子到生态系统》一书中提出的,他尝试打破生态学探讨彼此分离的状态,“在这些领域之间努力构筑新的联系”,将分支学科进行整合,使其融为一体,“以期为生态体系提供更全面的视角[7]。笔者将这个观念运用到民族音乐学研究中,以“围合时空”作为此概念在民族音乐学中的延伸,从“族群音乐”“族群社会”“族群精神”三个方面对民族音乐学时空进行再造,也就是构筑出笔者理想中的民族音乐学体系。笔者认为,在构筑学科体系过程中,可以将“整合生态观念”转换成为一种方法,对学科的总与分、整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分层梳理与关系重构,对于学科体系构筑是有着积极的启迪、发现、创生意义的。

 2.异同互为法

 “异同互为法”是指在事物的相异与相同之间寻找切入、生发点,进行研究的拓展与体系建构。比如,基督教在近代传入中国,云南的很多少数民族都在基督教的传入过程中逐渐信奉该宗教,比如景颇族、拉祜族、苗族、傈僳族、独龙族,等等。基督教对这些少数民族的思维模式、生活方式、音乐表现方式等方面都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但是,同为云南少数民族的西盟佤族却在基督教传入时坚决地拒绝了,用佤族同胞的话说,那是他们洋人的东西,我们才不信呢,他们来的时候就把他们赶走了。同在云南省、同为少数民族,拒绝基督教的西盟佤族在地理位置上讲,距离信奉基督教的澜沧拉祜族并不算太远,为何对待基督教传入的态度会有如此大的差别?仅就这一个点的异同,就可切入,将这个裂缝逐渐撕开、探问、阐明。而在“撕开”的过程中,其他各方面的问题也会在族群、社会、文化这样的“大概念”下被牵扯进来。比如,族群的历史、族群的传说、族群发展、族群心理、族群思维、族群认同、族群社会关系等。而“体系”也会在这过程中不断明晰、建立、构筑成型。

总之,对于构筑体系方法的寻找相信会呈现出万千种可能和途径,只要有利于研究的进展,符合研究展开的逻辑,适合研究对象,就可以进行尝试、论证和运用,这一探寻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所在学科发展的促进。

(三)艺术学科研究中“体系”结论的生成

在明确学科体系观念的前提下,在探寻学科体系构筑方法的过程中,艺术学科体系性结论的生成为其必然的走向和结果,这也是中国特色艺术学完善性建立所期待和乐见的。

     1.艺术学的“中国梦”

中国的艺术学是需要“中国梦”的。也就是说,中国艺术学界需要建立中国特色艺术学。中国特色艺术学不应该是西方艺术理论的“换言之”,而应该根植于中华文化、民族传统、艺术传统和传承的内在性生发,只有如此,才能孕育出中国特色艺术学思想,才能构筑出中国特色艺术学科体系,才能创造出中国特色艺术呈现样貌。这是“艺理学”这一彰显中国特色艺术学之色彩的思考、概念、内涵所启示我们的。

      2.“中国梦”需要艺术学

当下对“中国梦”的提出和倡导,对文化事业的强劲关注,可以看出,中国的发展已经从侧重经济发展的时代真正一步步转向全面复兴的时代。中国的全面复兴离不开文化复兴,这就需要中国艺术学的参与和助力,艺术学的建设不仅关系到艺术学科本身,更关系到国家艺术文化的整体水平、导向、传播、形象、价值等牵扯到“国家”概念的重大问题。这要求艺术学人要认识到个人学术职责所在、认识到“艺术学人”群体的学术作为关系到的大局利害,对学术行为肩负起国家、群体所赋予的神圣责任,让中国艺术学成为“中国梦”实现的左膀右臂。

[1][6]梁玖. 艺理学作为艺术学中的一个学科名称[J]. 艺术百家,2015,(01).

[2]参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3月)。

[3]张道一主编.艺术学科研究生应用手册[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

[4]马琦玥.确立民族音乐学研究的整合生态观念[J].艺术百家,2015,(08).

[5]瓦格纳将自己的歌剧创作称作是戏剧、诗歌与音乐高度结合的“乐剧”,戏剧是目的,音乐是手段。

[7][英]Guy Woodward. 整合生态学:从分子到生态系统[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

来源:原文发表于《民族艺术研究》2016年第5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