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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与司马光:头号敌人?老朋友?

 heshingshih 2022-01-03

国家主义者VS民本主义者

从我恰好读到的史料来看,王安石与司马光肯定是私交甚笃的朋友,在才情和为人上相互欣赏,同时又在政见上势同水火,连同朝为官都不可能:王安石在朝,司马光退隐;司马光拜相,王安石下野。

悖论的是,让他们在政治上不共戴天的正是让他们相互欣赏的东西。两人都同样地少年得志,弱冠之年便进士及第,但又长期游离京都权力中心之外,王安石在地方醉心于“青苗法”的构想与试验,司马光则到历史研究中寻找宋朝的定位。由于专心经营理念世界几乎必定意味着与外界的疏离,他们都成了在现实体制中长期找不到位置的人。史书中描写他们为人的用词都是一样的:生活质朴,不慕名利,不修边幅,还不近女色,他们是科举制知识分子中少见的观念型知识分子,抗拒在科层制的阶梯中攀爬和依附,而是一开始就站到了最上面。“最上面”当然是就视野眼界而言的。他们对世界拥有一整套的解释和观念,并且像对待宗教福音一样地对待这种观念,笃信他们的使命就是获得一个实践这种观念的机会,在这样的机会到来之前,他们只有等待。从这个意义上,他们的相互欣赏也是对自我的激励,为的是在漫长的等待中不致消泯掉与现实抗衡的勇气。

对于王安石来说,这个王朝的许多方面都不具有真实性。为什么大户人家竟然可以利用农业周期性的青黄不接趁火打劫,以高利贷盘剥农民?为什么价格杠杆可以落到不法商人之手,任由他们囤积居奇,操纵甚至垄断市场?他对非专业的民兵体制有着“时代误置”的期待,而认为当下这种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募兵制必然产生“偷惰顽滑、不能自振之人”。王安石在观念上是一个国家主义者,他不能接受民间自发的经济秩序,尤其不能接受投机性的商业信贷的存在。他信任的是由国家体制担保其信誉的行政人才和财税技术,认为依靠这两者,通过适当的货币政策,就可以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熙宁二年(1069),当48岁的王安石终于等来了按他的观念蓝图重塑大宋河山的机会时,他的变法措施就严格地体现了上述的观念。比如,“市易法”事实上是用官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去代替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最为王安石看好的“青苗法”,被寄予三重期待:一是帮助农民克服内在于农业生产的危机,二是把民间高利贷资本挤出信贷市场,三是也是最重要的,能让官府获得丰厚的利息收入。然后,王安石把这些他认为已获得解放(从市场垄断和高利贷剥削中解放出来)的农民组织进商鞅式的保甲组织中,亦兵亦农,既缴“汗税”(地租)又纳“血税”(兵役),是为“保甲法”。

民本主义者司马光完全不能认同王安石的国家立场,他认为王安石建立在与民争利基础上的“国富论”其实是本末倒置的。具体到财税政策,司马光和王安石代表了在任何国家或任何时期面对财政问题的两个对立选项:一个是节流,一个是开源。司马光认为,王安石的开源方案置诸高薪养廉的宋朝极具反讽意味。司马光对国家职能的定位是,“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也就是说,国家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履行财富再分配的职能时,自身绝不以敛财为目标。这是历史研究赋予司马光的基本理念。

战时状态的结束需要司马光

在整个赵宋历史上,神宗统治时期都构成一种例外,这种例外状态源自两个因素的耦合:一是神宗的父亲英宗并非仁宗的儿子,而是他的堂侄,这个出身上的法理问题曾困扰了英宗短暂的执政时期(1063-1067年在位);二是神宗认为他需要证明这个皇位是他应得的,证明的方式就是收复北方故土,尤其是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燕云十六州。这意味着,他要把当时的国家转向战时状态,首先是转向战时经济。王安石的国家主义构想正好适应了他。

如果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就是确保国家有钱打一场有限度的战争,它的有效性是可以想象得到的。青苗法实施一年后就得到了300万贯的收入,市易法得到150万贯,熙宁到元丰年间国库丰饶,军需充裕。熙宁六年(1073),在王安石支持下,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空前的大捷,北宋王朝因此呈现中兴之势。但是,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自始就在追问这种成就的代价:行政干预把民间资本的收益收上来作为自己的收益,也就是国库的收益,但这个收益是有成本的,那就是由此增加的行政成本:即便不算权力腐败,至少还有相关官员的薪俸需要从国库中扣除,而这个薪俸在高薪养廉的宋朝决不可以被忽略。此其一。其二,用政策性贷款取代自发的民间借贷,对于农民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们与民间资本至少可以维持一种形式上的(交易)主体平等的关系,但当他们被迫与权力打交道时,他们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吗?其三,“保甲法”是什么意思?如果你老王质疑禁军(内陆驻军)的战斗力,那你解散他们好了,为什么既要让这些老实本分的农民出钱养着他们,又要自己亲自来当兵(民兵)?(王安石其实也推行了精简军队,淘汰老弱病残和兵痞的“裁兵法”,但旧党觉得那远远不够)。

现在我们知道,当时的确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自愿借贷变成了强迫借贷;经济事务行政化导致的指标分解和执行过程中的层层加码;改革成了权力扩张的新场域,出现了“吃改革”的官员;农民因官贷而失地的情况有增无减,再加上保甲制下天天“教阅”(训练),又一部分农民自残或逃亡。这些问题也都出现在旧党们的弹劾或奏章中,但绝大部分都被神宗以“危言耸听”、“言过其实”打发了。最后,当这一切以造型艺术的形象出现在郑侠的《流民图》里,并且当这幅画作极其偶然地在1074年被越级再越级地呈送到神宗面前时,王安石的变法之路戛然而止了。出现在权力秩序终端处的这张《流民图》,把变法的结果归结为三类令人不忍直视的形象:饿得面黄肌瘦沿街讨饭的流民,因为欠债被官府带上脚镣上山砍柴的小贩,为了规避(民)兵役而当街自残的年青人。

后人经常感慨,一幅画作的劝谏力竟然超过了那么多旧党官员前赴后继的弹劾。但真正的原因或许是,此时的王安石已经完成了他被赋予的历史使命。王安石变法是为了迎合神宗开疆拓土的诉求,在这个诉求尚未满足的时候,多大的代价都不是代价,只要能够筹到用于战争的钱粮。反之,当神宗(只有他才有权力界定这个使命是否完成)认为他已经完成了他的夙愿(尽管收复的并非是他最想收复的燕云十六州),因此宋朝有必要回归日常政治时,这个代价就凸显出来了。战时状态已经结束,神宗的英武和英明已经无人质疑,王安石的国家主义修辞学可以休矣。

因此,看似是神宗的过世结束了司马光的等待,其实是战时状态的结束需要司马光来把社会重新拉回到原来的状态。司马光是王安石的负片,观念对立,但同样狂热地忠诚于自己的理念。太皇太后高氏看中的正是司马光与王安石的这种同性相斥的关系。司马光看待被变法改变了的现实,就像看待敌占区,不惜玉石俱焚也要把它解救出来,即便敌占区的生活或许并不悲惨。他根本不在乎有些变法措施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的事实,既然造成这种效果的观念是错误的,那么即便产生了好的效果也是不可接受的。司马光主持“元祐更化”时,已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年(1086),但他愣是把王安石方方面面的变法措施尽数废除了,甚至不顾巨大的争议(并且注定在后世带来更大争议),把神宗时期攻占的米脂、浮图、葭芦、安疆等军寨主动退还给西夏。

雍容华贵的政治文化气象

由于元祐更化的彻底性,现在的我们已经回答不了这样的问题:变法作为一种社会手术,当时出现的问题是过程性的阵痛,还是手术的最终结果(标志着手术的失败)?只因为主刀大夫治疗理念不同,就把手术强行中断了。不仅如此,新任的主刀大夫还把前面手术的缝合线都拆掉了。两个同样不肯与现实妥协的人,最终把他们的观念之争演变成了要么拥有一切,要么一无所有的剧烈社会动荡。

元祐更化之后,宋朝似乎又回到了原点。但党争已经形成,是导致靖康之难的一个原由。所以,王安石或司马光,是否要为北宋的灭亡负责呢?

本文的看法是:

一)围绕着宋朝的现状应该维持还是改变,一直存在两条路线的争执,王安石让这个争执显豁了:它迫使每个官员在这个问题上选边站。可见,变法本身是党争的战场,而不是党争的原因。况且,为什么党争只能被看作是耗损性的现象,而不可以看作是政治富有活力的标志?

二)如果非要为北宋的灭亡找一个责任人,为什么不是指使他们变法或废法的神宗或太皇太后?

三)把历史图解成清浊忠佞的路线斗争,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败坏我们的历史观的了,它除了阻挠我们对历史成因及其机制进行有效的探讨外,我看不出它还能起到什么作用。关于他们二人的关系,在熙宁三年(1070)二人围绕变法的书信往来中已有清晰的论断。司马光在《与介甫书》中说:“光今所言,正逆介甫之意,明知其不合也。然光与介甫趣向虽殊,大归则同。介甫方欲得位以行其道,泽天下之民;光方欲辞位以行其志,救天下之民,此所谓和而不同者也。”王安石在《答司马谏议书》中也提到:“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

赵宋王朝的创世纪源于太祖赵匡胤在陈桥的“以武犯禁”,提防出现新的“以武犯禁”遂成为有宋一朝制度设计的轴心。他们对军队一方面推行统(兵权)调(兵权)分离,另一方面又用制度性贿赂换取政治野心的上交,只要军人们一心贪图享受,政府宁愿把他们包养得白胖如猪,精致如孔雀。赵宋王朝的光荣与耻辱皆衍生于此。它首先决定了赵宋虽然坐拥历史上最繁荣的商业和最庞大的军队,却始终无法摆脱后周以来“积贫积弱”的困局;决定了它无论对辽、金还是西夏,都宁肯割地赔款,亦不肯拼死一战;决定了它步步败退以至偏安江南。

正因为宋朝的文化自信不能建立在阔大的疆域之上,所以才转向政治开明和文教建设,逼仄的地理空间反而孕育出雍容华贵的政治文化气象。如果换一个朝代背景,想必应该是这样的:神宗支持王安石变法时,天下咸与变法;太皇太后否定变法时,天下全是拥护“(元祐)更化”的呼声。但在神宗(整个宋朝皆如此)一朝,王安石变法时,反对的旧党后浪推前浪,一浪刚被贬谪出京(其实是强制下野),下一浪又来了,直到满朝只剩下新党才算了事;“元祐更化”后,那些被贬谪的旧党人士全部复职,新党则尽数退出。这里颇有些责任内阁的意思,变法的成废关键在于权力的最高主宰者,但他既不能让变法的反对者支持变法,也不能让变法的支持者在失去权力后换一副嘴脸,继续赖在权力的殿堂(例外当然总是有的,像王安石多有倚重的吕惠卿)。这里尽管有党同伐异之嫌,但又似乎与利益无关,那些旧党人士很难说是在变法中利益受损的既得利益集团,新党成员也并非都想着到改革里大捞一笔。仁宗时王安石的变法主张不被采纳,他就撂挑子出京,仁宗也不治他的罪;司马光因政见与王安石不合,也可以换个地方继续写他的《资治通鉴》。王与司马这亦敌亦友的充满张力的关系结构乃至整个党争的结构也只能存在于宋朝这种文化空间中,并成为它曾经存在过的证据。(撰稿 毕会成 作者为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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