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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业委会的日子(42):地下车库的管理权(一)

 天下小粮仓 2022-01-06

前两天,遇到了一位媒体的朋友,一听我对物业管理有参与,就问我地下车库的事情。她在采访中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某小区的地下车库抬高了管理费的价格,问我怎么办?我回答没法办,可能发改委的物价部门对他们会有点影响,但影响不大。

地下车库的管理方抬高价格的事,我遇到过不止一次。几年以前,某全国知名地方商开发的小区有小区几千户业主,但是没有业委会。他们抬高了地下车库管理费的价格,同时将地面一些车位进行了封堵(如果有业委会,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逼着业主将车停到地下。后来业主将车停到地下车库出口,以示抗议。但结果还是大多数业主将车停入地下车库而结束。

TJ花园小区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HDA物业管理公司重新回到小区之后,将原来地下车库停车位的价格按照排气量,由原来的200元,提到300(1.6),400(2.0),500。原来业委会有成员曾经提出来与他们交涉,但在开会时,却无人提出,最终默认了管理费的价格。

地下车库的管理问题是根上的问题,与我们前面所讲的产权问题密切相关。曾经有朋友给我发过有关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开发商如果拥有地下车库的产权,可以将车位出售、出租等。这里的关键词是“出售”。我们假设一个小区地下车库有500个车位,出售了400个。如果是房屋的话,那么这些购买车位的业主应该是地下车库的业主,他们可以投票决定谁是管理方。很遗憾,现在的管理并不是如此。即使你购买了地下车位,也没有获得相应的产权,整个地下车库只有一个产权证。这也就决定了,开发商有权利聘用谁为车库的管理方。业主不但没有权力决定谁来管理自己,也没有权力决定管理费的价格。在一些小区,当车位供需失衡,甚至地下车库是唯一的选择时,业主就成为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地下车库也是整个物业管理环节中最为赚钱的环节。在整个物业管理中,支出最大的应该是管理人员的工资。但地下车库则不需要那么多的管理人员,现在的车库管理都实现了机械化,只需要将车牌号输入系统中,车辆的进口和出口分别放置一个管理人员即可。

物业管理和地下车库的管理分属两个管理方,会带来许多问题。小区在建设时,水、电和消防等都是一体的。如果分属两个管理方,对于不可分割的这些公共产品如何管理就是一个问题。另外,也会带来安全问题。物业管理方的保安可能会很尽责,但地库管理松懈,地库就会成为安全管理的漏洞。

政府部门也意识到了类似的问题。2018年5月,天津市出台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个小区只有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但包括地面设施,也包括地下附属物。看到这样的规定,我们很兴奋,以为拿到了圣方宝剑,这样可以把开发商的物业彻底请出小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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