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美国枪声又起,凶手为何无罪释放?

 泰荣林黑皮 2022-01-12

民智编译

导语:

现年18岁的里滕豪斯在8月25日的一次抗议现场上现身,并八次使用AR-15步枪射击。其中包括向手无寸铁的36岁男子约瑟夫·罗森鲍姆开了四枪,将其打死;向一个身份不明、未持武器的人开了两枪;向手无寸铁的26岁男子安东尼·休伯开了致命一枪;以及向持枪的现年27岁男子盖奇·格罗斯克鲁兹开了一枪,导致其受伤。

里滕豪斯无罪判决宣布后,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美国社会再次撕裂。在政治和种族紧张的大背景下,随着越来越多的枪支从家庭中流出,以及放宽许可要求、扩大允许使用武力的法律不断推进,这起诉讼对于自卫的界限发出了惊人的新信号。

本文关注到凯尔·里滕豪斯案的审判过程本身,着重强调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中辩诉交易与陪审团制度两者对于被告的利害关系,并提出被告很可能在辩诉交易的过程中承认从未犯下的罪行,从而放弃宪法赋予的审判权。

本文编译自加图研究所发表的文章《凯尔·里滕豪斯案与美国审判权》,文章内容略有删改,仅为作者观点,不代表公众号立场。供读者思考。

凯尔·里滕豪斯一案中最引人注目的事情是其无罪的审判结果。

图片

在美国的司法系统中,绝大多数刑事诉讼不是通过审判解决的,而是通过一项特别的而且通常具有强制性的程序,即“辩诉交易”而完成的。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里滕豪斯案为那些决定使用辩诉交易而放弃陪审团审判的刑事案件提供了借鉴。

里滕豪斯被指控在2020年8月25日晚于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市发生的三起枪击案中犯有多项故意杀人罪。毋庸置疑的是,他枪杀了两人并击伤了另一人。但问题是,里滕豪斯是出于何种原因而开枪,以及他所宣称自己自卫的意图是否真实,是否合理。

图片

就像往常一样,在这个案件中,控辩双方对于案件发生的叙述方式截然不同。按照检方的说法,17岁的里滕豪斯要么就是一个毫不负责的警察崇拜者,要么就是一个嗜血的死刑犯,端着枪去闯祸并且还真的做到了。

然而,辩方试图将里滕豪斯包装成一个模范公民,他是按照当地商人的请求而全副武装去保护他们的财产,并且在当晚早些时候帮助灭火并为示威者和相关人员提供医疗帮助。

图片

虽然证据本身多多少少都说明了控辩双方说辞的合理性,但在庭审中,检方这边的表现糟糕透顶。其中一个所谓的“受害者”以证人的身份承认是他用枪指向里滕豪斯在先;其余的证人则证实了里滕豪斯的证词,即里滕豪斯是在自己受到人身攻击的情况下而向两名死者开枪。

然而,案件中任何模棱两可不明晰之处对于我们的司法系统都是一次警醒。控辩双方,往往都是辩方来承担死里逃生、为自己洗白的举证责任。宁可释放十名犯罪嫌疑人,不可错判一名无辜者,这句谚语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图片

所以我们向检方施加实质性、不对称的压力,来达到自身对于无罪释放的偏好,尽管这有可能出错。所以,当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法律的适用性、被告是否处于自卫的目的这些方面有不确定性存在时,被告往往都会被无罪释放。

然而,纵观历史,政府总是不愿对自身权力加以限制,其中包括刑事定罪的权力。在美国,检察官们发现了一项能够绕过整个《权利法案》的工具,即具有胁迫性的辩诉交易。

图片

举个例子,假如你是一位检察官,你手头上的案子有许多漏洞,就如里滕豪斯案一样。可能你的指控与物证不符,也许你的主要证人缺乏可信度,又或者作为物证的毒品是通过非法方式搜查得到,考虑到毒树之果原则而应当被排除在外。

但是如果你能让被告放弃宪法赋予的审判权而主动认罪,那么所有这些问题都将不成其为问题。而放弃审判权,这正是绝大多数刑事案件中被告的做法。在联邦系统中,97.8%的刑事定罪是基于被告认罪,只有2%的案件进入了审判环节。在州一级,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比例似乎更小。

图片

我们的司法系统为被告提供了许多保护措施及有利条件,上述这样失衡的数字比例这样看来是很不正常的。那么究竟是什么让那么多人做出辩诉交易这种选择呢?是压力,而且是很大的压力。

控方及法官都自欺欺人地认为辩诉交易不存在胁迫,这太理想了。清白无辜者对自己没有犯下的罪行认罪,屡见不鲜。而许多学术研究也表明,诱使无辜的人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已经变得非常容易,也就不足为奇了。

图片

现代检察官用于诱导认罪的手段在胁迫效果上来说与欧洲中世纪相比别无二致。在中世纪,身体胁迫就是当时司法系统所明确认可的酷刑,以获取口供为目的。

当下的胁迫手段虽说不是物理层面的,但其达到的效果却并没有减少。这些手段包括更残酷的量刑建议或对被告亲人的起诉威胁,而多个上诉法院也明确宽容这些手段存在。

图片

尽管有大量证据表明在辩诉交易的过程中有胁迫行为存在,但美国司法系统却没有认真处理这种现象。

但是,没有认真去处理并不代表着没有能力去处理。如果我们愿意纠正司法系统对于办案效率的偏赖,那还是有改革的措施能够推进的。比如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让达成认罪协议的案件随机按比例进入审判程序;向陪审员提供量刑信息,方便他们了解被告所面临的风险,等等。

图片

当然了,如果我们能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审判的案件将会更多,并且刑事审判本身相比对控方而言更有利于辩方。

审判一多,检方在评估案件的可操作性上也会更加实事求是,并且有选择性地进行起诉,再加上陪审团审案本身带来的成本,那么综合考虑,在许多具有争议的案件中被告往往就能免除刑罚。

图片

正如美国《独立宣言》起草者、后来任第三任总统的托马斯·杰斐逊在1789年写给托马斯·潘恩的信中指出的那样:“我认为陪审团审判是人类唯一能想象出的,将政府控制在宪法原则之内的锚。”

陪审团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制约国家权力、保护个人利益的意义,这一意义和陪审团本身至今也没有过时。至于为什么,去问问今天故事的主角里滕豪斯就知道了。

译者:胡扬滔

编务:胡扬滔

责编:吴博晋

图片来源:网   络

图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