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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为何被称为暴君?因为他要给2个世纪以来的战国君主背锅

 123xyz123 2022-01-15

有关“秦始皇是否为暴君”的问题,如果认真分析的话,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现这其实是2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

秦始皇是否暴虐?

第二个问题:

【暴君】这一称谓本身是否为一种客观公正的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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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秦始皇画像,眉宇间可见画师有意表现其凶狠的特点。

就第二个问题,严格来说,暴君一词为典型的政治人物标签化的产物,一旦默认了政治人物可以被简单标签化,就很容易容易使人陷入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在这种思维局限下,很多人会错以为政治人物在所有政治活动中要么一律采用残暴的政令,要么一律采用仁慈的政令,而且还会误认为该采用残暴或仁慈的政令完全取决于政治人物的个人爱好,从而无视了具体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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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阴阳模型。阴阳家为古代二元思维学科,但即使如此也强调“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那么,回到问题本身:

秦始皇究竟有哪些政令能被称之为残暴?而这些残暴的政令又能让足够其被贴上暴君的标签呢?

就这一问题,我们先要捋清整个战国时期的政治惯性脉络,以及秦王朝时期的政治环境。

按:

以下内容参考杨宽《战国史》、《战国史料编年缉证》,林剑鸣《秦史稿》,李孟存《晋国史》,童书业《春秋史》,吕思勉《秦汉史》,阎步克《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不涉及相关文学著作及影视作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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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秦之源:战国时期变革的巨大惯性

在历史的断代中,历史学家会把公元前221年前后分成两段,前者被称之为先秦,后者被称之为秦汉。

这道后来者人为设定的界限仿佛真的把历史的长河拦腰分成的两个不同的世界,相比于后来者而言,处于后半段开端的秦王朝确实总显出一股天生各色的桀骜气质。

那么,秦王朝是否真的是一个天生另类的短命王朝呢?

显然不是的。

如果我们把先秦和秦王朝短短的15年进行拼接的话,就会发现——秦王朝的一切“暴行”本质上是战国乃至整个东周时期持续变革的极端产物,其中以晋(魏)国式变革的影响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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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晋国全盛期的疆域。

(晋国是春秋时期秦国的主要邻国,也是当时最大的霸主国,在各个领域均有深远影响。)

说到这里,我们先要引出一个问题:

晋国式变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晋国的早期变革,相继发生在曲沃桓叔时期(李孟存《晋国史》P30)、晋献公时期、晋文公时期。

在这一阶段,大致已呈现出以下特点:

·公室成员政治边缘化;

·外姓重臣全面上位;

·常有女性以妻子或母亲的身份参与政治;

·极度崇尚军功;

·执政重臣位高权重。

在晋文公死后,卿权进一步膨胀。由于晋国崇尚军功,因而卿族不可避免地尝试垄断军事长官的位置,出现有将军世袭化的现象。特别注意——当时的军队并不是常备的,而是平时为农,战时为兵,因此晋卿也会不可避免地尝试直接控制基层,再不可避免地最大限度挖掘基层的生产力和军事动员力,进而形成有早期的官僚制度、土地私有制及明文法律,也就是我们熟悉的委命制度、授田制度及铸于铜鼎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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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春秋末期晋四卿时期的领地划分。

(可见,当时晋卿领地在体量上已经十分接近大中型诸侯国的规模。)

到了魏国时期,魏廷对基层的压榨更进一步:

在军事上,魏廷制定了武卒制度,民户一旦能被选拔为武卒就能减免税赋,而这些减免的税赋当然会被分担在其他民户头上,注意魏武卒的规模向来在100,000人以上,当时魏国百姓的负担可想而知。

在农业上,魏廷制定了“尽地力之教”的制度,要求农户必须认真耕作,没有达到要求就要遭受惩罚。这一法令听上去不错,但执行起来时就会暴露阶级压迫本身凶残的一面——比如,检查每一户的耕作质量,这么大范围有深入基层的工作究竟能交给谁来监督?再比如,如果有农户想通过学习知识让自己变成士人,那么他该如何在达到耕作标准的前提下有足够的精力进行学习?又比如,如果有些家庭因为战争或其他原因失去了壮劳动力,那么他们除了把耕地转让给有足够劳动力的家庭以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在政治上,魏国整体采用郡制,但也存在有分封。比如,魏文侯时期,魏军在攻下中山国以后封给了太子击。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到,战国时期的封君主要人选是宗室成员或中央重臣,封地主要在边界或新占领地的战略要地,表面目的应当是牵制周边的郡守,深层目的自然与配合郡守压榨当地的经济力量和军事动员力有关——需特别指出,战国时期列国均采用类似的郡县制与封君制并行的制度,秦国也是如此,目前网络上有关“秦国郡县、六国分封”之说出处不详。

至魏惠王前期,魏国对民众的压榨已经十分成熟。在当时,魏国一方面在大梁为迁都修建宫宇,一方面在又不断兴修水利和长城,另一方面还四处征战,同时还要满足魏惠王奢侈的生活。但即使如此,魏惠王在当时的评价也只是“昏庸”,并没有人特别在意他的“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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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魏惠王全盛期的疆域。

(魏国过于妖娆的版图注定了需要耗费大量军事资源才能维持。)

再到魏安釐王后期,魏国对民众的压榨终于形成了《魏奔命律》这一空前恶毒的怪物。这一阶段,魏国的统治者毫无遮掩地下令迫害失去男丁的有产家庭,从此鼓励基层过度动员兵力以创造更多的失去男丁的家庭。在这一法令的刺激下,魏国的军队动员力达到了惊人的700,000人,仅次于秦、楚的1000,000人(见战国末期托“苏秦”之名的伪作中“魏襄王”时期的数据,核对当时列国情况的话,其创作原型应为邯郸之战至卷之战这段时期),甚至是魏惠王全盛期360,000人的翻番。在这段时期,魏国的军队四处征战,甚至出现了4年之内战国七雄打了一圈的惊人战绩,同时还支持封君大肆养士,当时魏国百姓的生活处境相比于秦王朝时期而言很有可能更为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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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魏安釐王后期魏军的活动范围。

(其中,到秦庄襄王逝世之前的4年内,甚至出现了破秦、收赵、攻燕、攻韩、侵齐、败楚的壮举。)

不过,上述“壮举”最终不过是竭泽而渔下的回光返照。在魏安釐王及信陵君逝世的第二年后,秦将蒙骜攻魏,魏国海市蜃楼般的霸权瞬间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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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晋一体:“晋国化”的不可逆

在春秋时期,秦国对晋国确有模仿,但程度有限。

究其原因,也比较好理解:

其一,秦晋之好并非常态,秦国在当时能引进的内容是有限的;

其二,晋卿的权势过重在晋文公死后就已暴露,秦伯本人不可能对晋国式变革进行无保留的效仿;

其三,秦国在春秋时期还受到了宗周、楚国(联姻)、宋国(蹇叔)等国的影响,尤其在秦晋交恶之后,秦国与楚国的往来更为紧密。

那么,秦国又是从什么时候全面效仿晋国式变革呢?

在春秋末期,晋四卿发生火并,魏、韩、赵三家瓜分了晋国的智氏,执政智襄子的头颅被赵襄子用作当日用器皿,智氏族人被迫出逃秦国。

有关当时的秦国需要说明一点,当时秦国在位的君主是秦厉共公,其在公元前461年曾攻取了晋属的大荔,也就是河西地区,从这一表现来看应有东进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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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红圈为大荔的大致位置。

从实际的具体记录来看,秦厉共公对这批智氏族人应该相当不错,由此才能解释为什么两年后又有一批智氏族人再来投秦。至于善待的理由,不出意外的话应当就是想要从中了解晋国的情况。

截至到目前为止,我们并不能确定当时秦廷是否从智氏那里引入了晋国的变革经验。不过按照常理看,秦厉共公和智开等人不可能没有过交流,有交流的话不可能不涉及到晋卿相关的变革成果,至于秦伯本人有没有动心就不太清楚了。

如果一定要说出个结论的话,从秦厉共公这个寒碜的谥号上看,有的可能性居高,也因此与当时秦廷的利益集团产生了一些矛盾,只是到底办没办不好说。至于秦灵公时期秦国能够和魏国在少梁展开长达5年的拉锯战,且秦军还占据有主动权,想来在之前还是或多或少有一些变革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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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红圈为少梁的大致位置。

(在秦灵公逝世当年,紫箭头所示秦军已在籍姑、繁庞筑城对其形成包围之势。)

等到了秦简公时期,秦国开始正式执行土地私有化的改革,并且出现了“百姓(官)戴剑”的早期官僚系统。这一阶段秦军甚至一度攻到了魏国内陆的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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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红圈为狐阳的大致位置。

(当时秦军的进军路线可能是绕过三门峡进行进攻。)

到秦献公继位以后,这位在魏国生活了长达30年的秦伯应当十分清楚魏国变法的具体内容,因此很快开展了一系列变法,最终甚至在石门斩首魏军60,00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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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红圈为石门的大致位置。

(秦军在此地大败魏军后,周天子来贺,秦献公称“伯”,即伯长,也就是霸主。)

就秦献公时期的变革,重要的5点包括:

·废止人殉;

·迁都栎阳;

·大规模置县;

·建立全国性集散市场,即“行为市”;

·向基层渗透军事动员机构,即“士卒相伍”。

有关迁都和行为市需要特别解释一下。由于秦国的盐和青铜主要来自于魏国的进口,而栎阳是联通魏国的重要通道,在这里建立全国性集散市场自然有垄断重要商品流通的意思。

现在,我们在看秦廷之后的政令:

在秦孝公时,秦廷以鼓励耕作为由限制民间经商,当然商品交换的需求并不会因为秦廷的政令而消失,最终的结果必然是由官商取代民商——补充一点,这一思路其实源自于齐国式变革。

在秦惠文王时期,民商至少在青铜贸易的领域中处于下风,因此秦公室正式垄断有青铜货币的铸币权,所涉及的青铜进口及铸币业务也必然由秦伯身边的魏籍士人执行。

当然,仅有经济的支持并不能让秦廷上层的控制者立于不败之地,战国的根本还在于战争,还在于军功。

在秦献公执行士卒相伍之后,秦廷开始向基层进行渗透。在秦孝公时期,秦廷一方面开放阡陌,以创造土地兼并的空间,一方面制定一系列繁琐的罪行及连坐的惩罚方式,以逼迫秦人到战场上斩首抵罪。

从以上两点政令来看,秦国和晋(魏)国在压榨民众上一脉相承,区别仅在于不同环境下所选择的不同办法。

但是,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两者之间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

晋(魏)国的重卿及上层官僚中以本土士人居多,秦国的上层官僚中以外籍士人居多。

至于秦廷为什么以外籍士人居多,原因可能有2点:

一是秦灵公逝世后,秦国重臣把其子秦献公赶走,改立了其叔秦简公,之后秦献公继位以后也就不可能十分信任本土士人,那么器重一些从魏国带来的士人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这一惯性之后被秦孝公、秦惠文王延续,最终造成了秦国本土士人失去了上升的空间;

二是秦国本土士人与中原士人相比处于下风,而历代秦伯为了富国强兵,本身就热衷使用外籍士人。

我们都知道,权力是有自我增强效应的。

如果有某个集团长期充斥在秦廷,那么这一集团自然会压制潜在的对手。

那么,秦孝公时期限制本土士人,一方面增加求仕家庭的税赋,一方面下令焚烧《诗经》、《尚书》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话说回来,打击潜在对手只是一方面,外籍集团重非铁板一块,各个小集团不可避免会依靠军功巩固自身的地位。

在这种局面下,秦孝公时期出现根据斩首数量决定升官进爵的制度就不奇怪了,而统计斩首数量的制度是一套一线官吏自点、自监、自检的制度就也不奇怪了,到秦惠文王时期发展为动辄80,000级、到秦昭襄王时期发展为动辄数十万级更是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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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伊阙之战的地形图。

(是役,秦军斩获了240,000级,约重1,200吨、】。)

这里澄清一点:

商鞅变法在公元前4世纪具有相当的先进性,但我们并不能就此认定它能突破当时的历史局限,更不能幻想它能超脱阶级压迫的本质——有一些朋友认为商鞅变法创造出了一个完美的“秦国”,这自然是毫无根据的臆想。

·

六世余烈:晋国式变法在战国末期秦国的变异。

所谓“奋六世之余烈”是《过秦论》中的一句修辞。

严谨的角度讲,这一句存在有一定程度的错误,它一方面忽视了秦简公、秦献公等君主的贡献,一方面高估了秦悼武王、秦孝文王等君主的作用。

但是,这一句本身确实准确表达出了一个历史事实——秦廷政治风格从战国中前期到战国末期的一脉相承。

现在,我们回看秦始皇在位时期的特点:

1、

秦公室的政治活动愈发罕见,仅有成嬌伐赵,而且还以此为机叛逃;

2、

外籍重臣在秦廷的地位更高,甚至出现有蒙氏(齐)、王氏(魏)、司马氏(魏)、冯氏(韩)、熊氏(楚)的家族化的情况,间谍活动由魏籍士人基本垄断;

3、

帝太后直接参与政治,甚至密谋造反;

4、

军功集团坐大,蒙氏、王氏业已世袭化;

5、

执政者的权势极大。林剑鸣《秦史稿》中指出,吕不韦修《吕氏春秋》的一字千金事件更多应在于炫耀权势,甚至指出秦王政生父之说可能系吕不韦本人编造以压制王权。即使不考虑到以上因素,长信侯、昌平君能够肆意掀起相当规模的叛乱,从这一点上也足以证明秦廷重臣的权力超过了应有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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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影视作品中的长信侯叛乱。

(但从史料来看,嫪毐叛乱时确调动了秦国军队,而秦王的平叛军队反倒动员了临时武装。)

一些记忆比较好的朋友可能会注意到,以上5点与前文说的晋国在春秋中期的情况有较高的吻合度,究其原因可能是秦国虽然模仿的是晋卿的变革,但由于本身缺乏有晋卿的政治演化基础及相关经验,因此在外籍重臣的膨胀下最终变成了晋国原有的样子,同时又吸纳了魏国时期特有的狠毒。

在这种情况下,秦王朝时期的暴政从客观上看固然是暴政,但从当时政治惯性看又显得特别正常。

比如说,秦廷在天下刚刚统一的时候不与民休息,而是紧锣密鼓地一连串的庞大工程还要维持南方、北方的战争任务。从后世角度看的话,秦廷这么做可能纯粹是闲不住的神经质表现,但如果从晋侯、魏王的政治惯性看这么做也没什么所谓。

再比如说,秦廷在当时的焚书令,也就是有70个博士官及背后的家族垄断诸子百家的知识,由此形成认为的社会板结及强化专制。这一政令的根源可能是西周的“学在王官”,不过从实际诉求上看其实是商鞅变法时期焚烧《诗》、《书》的延续,即形成特定士人集团的知识垄断并加强专制。

又比如说,秦始皇本人的滥杀。就这一点说,晋、魏两国均无实际原型,不过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探讨一下秦始皇为什么滥杀,是单纯的个人爱好还是某种政治诉求下的结果——注意,并不是说存在某种诉求这么做就不残暴。

秦始皇大规模杀戮的事件主要有5次:

第1次是秦灭赵之时,据说是把得罪过外祖父的家族全部杀掉——这种说法存疑,一是秦始皇与其母的关系并不理想,二是外祖父的姓氏甚至都不见史册,当时真实的政治诉求并不好说,不排除只是随便找了个理由所有杀了一批赵国重臣;

第2次是秦灭魏之时,秦廷下令诛杀全部魏公子——严格来说,该事件不能完全视为“滥杀”,因为魏籍士人在阴谋领域的分布甚广,魏公子确有相当的政治能量,这一点在秦末魏咎、魏豹的活动中可以证实;

第3次是秦王朝末期的宫人泄密事件,当时秦始皇在闲游时看到了李斯的车队颇为盛大就唠叨了一句,结果这句话被身边的宫人传给了李斯,秦始皇于是大怒,要求御史查出是谁泄露的,结果未能查出,于是秦始皇就下令把那天所有随行的宫人一律处死;

第4次是坑儒事件,发生在上一件事的同年,大抵是两个方士在未能炼得丹药,于是诽谤秦始皇后逃跑,秦始皇要求御史捉拿二人,结果御史又没能抓捕,于是秦始皇抓捕咸阳的诸多学士靠相互揭发诛杀了460名学士;

第5次是是陨石事件,发生在上述事件的第二年,大抵是魏地有陨石坠落,上面刻有“始皇帝死而地分”,秦始皇要求御史查明是何人所刻,御史又又又表示查不出来,于是秦始皇下令杀死周边的居民。

需要补充一点,也是在当年,秦廷的使者声称遇见了山鬼,并称山鬼传话“今年祖龙死”。世上当然不可能有山鬼,秦廷的使团也不可能只有一个人,所以这一事件显然是一次集体伪证——然而,这一次秦始皇似乎疲沓了,他连招呼御史查都懒得查,也再没有下令把使团全部杀掉。

有关秦始皇的5次滥杀,其中前2次属于针对于特定政治集团的清洗活动,后3次则更多是腻歪御史系统的不作为而以最粗暴的手段保证执行的显性化。

相信每个朋友在读完秦始皇滥杀事件的时候,善良的你我都会由衷产生这样一个想法——咋不把御史给宰了?

就这一问题,答案是:

当时的御史大夫是冯劫,其父为右丞相冯去疾,两人出自韩国的冯亭家族,冯亭在长平之战阵亡以后,不知何时这一家族进入秦廷并取得了相当高的地位。

但总而言之,这种已经家族化的重臣不可能乱杀,杀了就会有巨大的政治风险——所以,秦始皇只能选择杀其他七七八八的。

在秦始皇死后,二世皇帝的赵高及王氏家族立即对冯氏、蒙氏家族展开政治清洗,另有6名秦公子被诛杀。上述举动向来是二世皇帝残暴的最大罪证,不过在介绍完相关的历史惯性之后,我们就会发现实际就是晋国内部卿族火并及诛杀群公子的那一套。

·

总结:秦皇之暴是汉代政治风格反衬下的结果

秦始皇的统治是残暴的。

但秦始皇统治的是一片无数暴君肆虐了5个世纪的残破山河。

此时的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证明自己和之前的君主不一样,一种是证明自己和之前的君主差不多。

公平来说,选择前者还是后者从统治集团的角度上讲都无所谓对错,但如若下一个君主选择了前者,那么在民众记忆范畴内的那几位必定是暴君——楚霸王如此,二世皇帝如此,始皇帝亦如此。

前面也说了,秦始皇的政令实际为东周政治风格及变革惯性使然,从后世角度上看他的一些政令应当是错误的,但本身依旧是理性结果。这种理性因素也就会成为一些评论者发挥的空间,以此解释秦始皇并非彻头彻尾的昏蛋。

在这样的基础上,就会有新的一批评论者会继续发挥,几轮过后就会变成“秦始皇仁慈”、“秦始皇不杀功臣”、“秦始皇焚书是为统一文字”一类的奇谈怪论,在配合国人想来对先秦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的这一情怀,编制出一个梦幻般理想的大秦帝国。

如此一来,秦始皇也就变成了另一番模样——他更像是另一个平行世界的虚构完美人物,这次也已经偏离了“洗白”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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