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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需要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吗?

 阿福根 2022-01-29

有业主来咨询,问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是否需要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也有业主将法院的判决书发过来,说他们小区业委会起诉物业公司,法院以业委会的起诉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和授权,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了业委会的起诉。

那么业主委员会对外提起诉讼是否需要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呢?笔者认为不需要,理由如下。

一、诉权是业主委员会固有的权利。

诉权的基本内容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起诉权,另一个应诉权。诉讼中最基本的当事人有两方,原告和被告。在法律实务中,业委会可能是原告方,也可能是被告方。业委会可能起诉别人,别人也可能起诉业委会。如果业委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需要业主大会表决,那么相应的业主委员会作为被告应诉也应该需要业主大会的表决授权。如果这个逻辑成立,就会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那就是如果业主大会不授权业主委员会应诉,业主委员会就没有被告的主体资格,法院就要驳回对方的起诉。这显然不利于对方权利的保护,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在诉讼中,如果业委会以业主大会没有授权,自己没有被告的主体资格为由提出抗辩,要求驳回对方的起诉,法院一定不会支持。如果业委会不到庭应诉,法院则可以缺席判决。

由此可见,对外诉讼是业委会固有的权利,业主委员会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机关,只要依法成立就与生俱来的拥有诉权。

二、法律没有规定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需要业主大会表决。

小区里的重大事项需要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才能实施。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八条规定了需要业主大会表决的重大事项一共有九项,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但在这九项需表决事项中并不包括业主委员会对外提起诉讼。有人可能会认为业主委员会对外提起诉讼应该属于该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这种认识也是不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其他重大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处分共有部分,以及业主大会依法决定或者管理规约依法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根据该条规定,业委会对外起诉不在“其他重大事项”范围内。

由此可见,业委会对外诉讼依法不需要业主大会单独进行表决。

三、业主委员会因执行业主大会决议事项而对外提起诉讼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不需要业主大会再次表决。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关,执行业主大会决议是业主委员会的法定职责。业主委员会为了更好地执行业主大会决议而依法提起诉讼,是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手段,不需要业主大会再次授权。比如,业主大会已经表决通过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授权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在业委会与新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老物业公司却不愿意退出,不办理交接手续。业主委员会可以起诉要求老物业公司退出小区,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资料等。此时业主委员会的起诉是执行业主大会聘请新物业公司决议的一部分,不需要业主大会表决授权。

四、业委会实施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的事项是越权行为,法院可能因此判决业委会败诉,但和业委会的诉权无关。

业主委员会如果实施了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而没有进行表决的事项,属于越权行为,其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业主委员会如果因实施该未表决事项而提起诉讼则极有可能败诉,但业主委员会败诉的理由是所实施的事项未经业主大会表决,而不是业主委员会的起诉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

业主大会对法定事项进行表决,是业委会起诉的前置条件,只要前置的事项进行了表决,业委会的起诉不需要再次表决。如果法院以业主委员会的起诉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而驳回业委会起诉,属于认定事实错误。是法官没有把业主大会表决事项和业主委员会诉权之间的关系搞清楚。

五、业主委员会履行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不需业主大会表决。

业主委员会除了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关,依法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外,还有自身的法定职权。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该条规定了业主委员会两大类职权:一类是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事项的权利;另一类是其自身拥有的召集权、代表权、管理权、监督权等各项职权及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业主委员会履行自身职权不需要业主大会的表决,因此而提起的诉讼更不需要业主大会的表决和授权。

结语: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依法拥有独立、完整的诉讼权利。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业主大会表决事项以外的职权时不需要业主大会表决。对于需要业主大会表决的重大事项,只要业主大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表决,业主委员会在执行业主大会决议过程中提起的诉讼不需要业主大会再进行表决授权。法院以业主委员会起诉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授权为由驳回起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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