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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不是道,规律是以经验为根据的“我”对万物的认知

 百花A彩虹 2022-01-29

叫得出来的概念,就不是永恒的概念。所以,“规律”不是“道”

老学爱好者十有八九把“规律”理解为“道”,忽视了“道”跟“万物”的层次差距,混淆了“形而下”跟“形而上”的概念区别,这篇文章发表后,也肯定会引起不少质疑和反对。

但是,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没有万物就没有所谓的规律,当万物还处在初始状态,即处于“一”的状态时,是没有所谓的“规律”的,硬要把万物出现之后才有的规律往“一”上靠,并超越“一”,并驾齐驱于“道”,那只是人的后天认知,是将宇宙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的生发过程当做了“规律”,并等同于“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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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罗袍3先生说得对:规律是以经验为根据的“我对“万物的认知”。

在“人”之前,万物的生灭变化各循自性,没有“人”所谓的“规律”,为了方便对万物的了解,人们创造了“规律”这一概念,既然是叫得出来的概念,那就不是永恒的概念,老子说“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所以这个“规律”是属于“可道”“可名”的形而下的范畴,要说它离道十万八千里,肯定又会遭到不少人的激烈反对。

“道”是就万物的自然属性而言的,“规律”是就现象过程而言的

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道”和“规律”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如果不是,他们又有什么不同之处。既然“道”的概念大家都比较熟悉,甚至认为“道”是不可说的,那么,“规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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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规律,我们就会想到法则,想到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规律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比如水向低处流,鸟在空中飞。而且是反复起作用的,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比如日出月落,春雨秋风等等相对稳定的现象。

就以上现象而言,我们可以说水流鸟飞、日月交替是规律,但不能说它是“道”。不是说“道泛兮其可左右”吗?不是说“无所不在”“在屎溺”吗?为什么水流鸟飞就不是“道”了呢?

那是因为人们混淆了本质与现象的差别,鸟能飞,水下流是它们的自然属性决定了的,这是“在道”;而鸟的南迁北徙、水的固态液化是它们重复的、变化的现象,这是可以被人所认知的,能被人所总结出来服务于人的称之为规律,规律是就现象而言的。我们常说“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说的就是透过现象看“规律”。所以两者的层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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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人们对“规律”的认识是有时空局限性的,它也只是局部的某一阶段某一地域的事物联系。所谓“人法地”就是这个道理,游牧文明不同于农耕文明,农耕文明不同于海洋文明,就是“人法地”的体现。因此,只有“合道”的规律才是有价值的规律。

“道”是万物之“母”,“规律”是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因此“道”是万物之所由来处,是万物之母;而“规律”是万物之间的相对稳定的“关系”,如同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母亲”指向明确且只有一个,而兄弟姐们之间的“关系”却没有具体指向,它可以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关系”不等于“母亲”。

道的功能是“创生”万物,其实就是我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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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道”这个思维模式来认识万物,但“道”是独立的超越的存在,它跟万物之间的关系是“辅万物之自然而弗为主”;它先天地生,万物出乎于道最终又归之于道;它“绵绵兮若存,用之不勤”;在万物的作用上体现为“道恒无为也”。

而“规律”是不能“创生”万物的,它不是独立于万物之上的存在,而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它不是先天地生,而是伴随着万物而生的形而下的“象”,它不能“用之不勤”,只能在相对的时间、空间里才会有效。

“道”只有一个,而“规律”有千千万万

道只有一个。“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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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却有无穷个,随着人类对万物的了解越来越深入,“规律”会越来越多,科学正是研究万物规律的。但科学上的定理,其效应都有相对性,今天的定理,可能会被明天的新发现所推翻,因此它们都有时效性,而不像“道”那样具有“恒久性”。

而且万事万物都有其各自的运行规律,社会运行规律不能取代自然规律,地球的运行规律不等于月球的运行规律,动物的生存法则不等于植物的生存法则,人类的思维规律不能取代社会运行规律,更不能取代自然法则,等等。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规律加起来就是“道”,因为“规律”只是人类对万物之“象”的认知性描述,具有人类认知的局限性。

遵守规律只是遵循人类自以为是的“人道”,并不等于尊道贵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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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所以,规律就是“道”?

通常认为: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它揭示的正是万物产生发展运行的原理。但是整个原理,这个规律只是人类对万物的阶段性认识,古人认为天圆地方,亚里士多德和托勒密从理论上确立了“地心说”,哥白尼提出“太阳中心论”,推翻了长期以来居于统治地位的“地心说”。

但是今天的宇宙学有一个基本原理:“宇宙在大尺度上是均匀和各向同性的“,即宇宙中不存在任何特殊的位置(比如中心,边界等),每一个位置都是等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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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曾经被认为最具真理性的规律,没有任何一个规律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绝对真理,所以说规律所反映的,只能是以经验为根据的人类对对万物在一定时期内的认知能力。

规律是就事物的必然联系而言的,只有事物变化发展中的确定不移的、必然如此的联系,才能成为规律。规律发生作用是有条件的,即决定规律的本质原因没有消失,规律就会发生作用。 比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宇宙万物的认知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当新的科学发现推翻了旧的认知,原先的岁尾“规律”就不复存在。

而“道”不管事物之间有无联系,有没重复出现,也不管事物发生怎样的变化,它始终对万物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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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以感知,但不可以论证;规律却是论证出来的

现代科技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科学的思维,然而却把人带进逻辑推理的死胡同。不是一切都要用、能用科学来验证、来推导的。

科学只是实证和逻辑,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手段或利器,但不代表世界的全部和人类智慧的全部。我们趟过一条河,需要借助工具测量河水的深度和河床的硬度,但是测量工具验证不了我们趟水的目的。

如同庄周梦蝶,科学该如何验证到底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西方信奉上帝,同时推崇科学。以西方的科技发达程度,为什么还要笃信宗教而不疑呢?那些新任总统都要左手《圣经》右手贴胸或一手指天,那不是信誓旦旦地说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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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人的认知总是有限的,科学验证也总是有限的,规律是短暂的认知,而“道”却是永恒的存在。

“无极”是道的终极性概念,道永远没有边界。列子说:无极之外复无无极,无尽之中复无无尽。无极复无无极,无尽复无无尽。人类的认知从“天地”到太阳系,到银河系,到河外星系,然而到目前为止,人类所能认知的物质,仅仅是这个宇宙的5%。这5%的人类认知跟“无极之外复无无极”的宇宙相比,何其小也,宇宙跟“道”相比又何其小也?

西哲鼻祖泰勒斯一生就留下了一句话“水是万物之源”,而水在老子那里,只是“几于道”的存在。即便如此,泰勒斯依然被西方哲学赞美了2600年,现代科学却没法验证它的真理性成分到底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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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人体比作宇宙,那些体内的细菌或许可能探索到它们活动范围的一些规律,但是它永远不可能明白整个人体的结构及其活动规律。和宇宙相比,我们只是体内那些细菌。细菌所能知道的,或者所能适应的只是它身边的规律,却永远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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