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发布武清三个片区规划招标公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有效指导、加快推进武清站站城一体化和站南片区发展,提高武清站周边用地效益和配套水平,紧密对接在编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武清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工作,以现行批复控规单元为基础,科学深入研究站南片区的站城组织模式、功能发展定位、用地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落位等事宜,拟开展站南片区详细城市设计及14-03-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 本次修编范围涉及14-03-07一个控规单元和站南片区(东至翠亨路、西至武静线、北至京山铁路、南至滨河道),总面积约237.16公顷。 城际站南片区详细城市设计及14-03-07单元控规修编范围 科学构建功能空间结构,合理规划用地布局,与14-03-07单元的功能优化统筹考虑,确定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与用地管控要求,构建功能强大、特色鲜明的城市未来门户中心,形成面向双城生活人群的服务便捷高效,职住均衡的新型功能空间。确定新时代武清站南地区的详细城市设计方案和空间形态,以实施导向完善公共空间系统、景观系统、建筑形态管控等要求,针对各街区的公共空间、街道界面、交通组织、建筑形态等进行详细设计。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脉络与景观特色,构建城市景观系统的重要路径、门户、标志物、景观节点,明确其位置、特征、主题等,明确设计要求与控制建议,优化城市景观视廊与界面等,提出建筑群体量的分布建议、建筑高度与强度等控制建议,塑造优美的城市天际线,形成符合城市未来发展方向与功能需求的城市设计方案。 在详细城市设计方案的基础上,依照《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并参考国内站点地区新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要点,形成符合天津审批要求的控规成果,包括现有控规的评估分析,功能分区与规模控制,公共设施规划与控制,成为下一步城市建设、管理的依据,支撑“京津明珠、幸福武清”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先行示范区”目标建设。 通过区委区政府组织的专家审查后,进行规划公示,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评审,修改形成规划验收稿;通过相关部门的规划验收,提交正式规划成果。 具体时间进度根据公示、汇报和审查等程序的进度情况进行调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次修编及修改范围涉及 14-05-03、14-05-04、14-05-05、14-05-07 等四 个控规单元,总面积约 12.33 平方公里。同时,将 14-05-08、14-05-09、14-05-10、14-05-11 等四个单元作为控规协调区,统筹下朱庄区域整体发展。 1、控规评估 主要工作有现状摸底调查(包括人口、用地、权属、建筑、设施等),总体实施度评估(包括上位规划落实情况、规划人口及用地规模、规划结构落实情况、开发总量与开发强度、规划条件实施等),分项实施评估(包括居住用地规划实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实施、绿地及开敞空间规划实施、道路交通规划实施等),绩效评估(控规规模及布局实施度评估)。 2、控制性规划修编或修改 (1)功能分区与规模控制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总体城市设计相关要求,结合各专项规划,明确各控规单元的主导功能,对单元进行综合承载力分析,包括交通承载力、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力、市政设施承载力等,将上位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分解落实至各单元,确定各单元可开发用地总规模、总建筑容量,以及规划控制要素,综合制定各发展单元的开发强度指引,保证公益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设施和公共绿地的规模和控制要求。在明确土地权属和开发方式的前提下,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确定城市土地细分性质,将用地划分至小类,确定可开发用地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2)公共设施规划与控制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与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要求,重点落实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区级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控制要求: 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在各单元中确定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各类市级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范围及各项控制要求。 ②交通基础设施 把握城际轨道站地区的交通组织特点,确定单元内各类交通设施的配置标准、数量和位置,包括对外交通设施及场站、轨道交通线位及站点、公交换乘枢纽、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加油站等,明确用地范围和各项控制要求。 ③市政设施 根据总体功能发展和土地使用,合理确定与城市人口规模和开发建设总量相对应的市政设施配置总量和结构。明确各类市政设施的用地、建设规模与分布(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供电、电信、燃气、环卫等),区别表示现状与新增项。对设施建设提出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强度、建设标准、防护要求等指标要求。 ④公共安全设施 进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提出消防、城市避难场所的用地规模、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规模并布点,提出地下空间利用指引,并落实到地块上。 (3)线性系统规划 与控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与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要求,结合绿地系统规划、水系规划、市政工程规划、交通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要求,梳理和控制道路、水系、绿廊、市政管线走廊、轨道交通廊道、微波通道等保障城市运行的系统性要素,提出各单元的“五线”控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规范,提出相应的控制范围和要求。 ①红线: 校核新城道路系统,组织各级路网和道路交通用地,完善主次支路系统。区分刚性道路和弹性道路,分离客货和交通快慢行系统,确定道路相关技术标准和控制要求。 ②蓝线: 划定河、湖、库、渠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确定水体岸线的使用原则,明确规划控制要求。 ③绿线: 进行绿地系统规划,明确生态廊道和各级城市绿地,划定各类绿地的保护范围,明确规划控制要求。 ④黄线 进行市政工程廊道规划,对各类管线工程的走向、管径和有关设施进行定位、定量控制,明确管线通道的地下、地面和上空的有关控制要求。重点划定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廊道控制范围,标示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走向和具体控制范围,明确规划控制要求。 ⑤橙线 整合铁路、轨道交通线路规划相关内容,区分货运和客运功能,明确防护距离要求,预留未来可能的轨道交通通道,提出站点周边的功能和空间控制要求(包括地下轨道站周边)。 3、城市设计指引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总体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相关要求,结合相关规划,确定片区主导功能与发展目标,深化单元城市设计指引,有效引导单元地块后续开发建设。 (1)片区整体景观格局指引 结合区域特征、发展契机及片区已建成情况,分析规划结构,梳理绿地景观结构、视线廊道,优化片区交通,确定功能布局。 (2)片区风貌分区指引 结合城市整体风貌格局,划定不同类型风貌区,对不同风貌区内建筑形式、建筑风格、色彩、重点建筑等进行重点建设指引。 (3)片区高度分区指引 明确建筑建设高度分区,分级引导居住、商业商务等不同功能建筑的建设高度,指引规划范围内建筑建立统一的、舒缓有序、格局清晰的高度秩序。 (4)片区强度分区指引 依据空间形态、主导功能、轨道站点、综合承载能力等控制要素确定强度引导要求。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划定建设强度管控分区,建立总量管控、功能适配的强度格局。 (5)片区色彩指引结 合风貌格局提出色彩主体总色谱,按照建筑功能对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三类色彩对区域内城市色彩进行指引。 成果形式 1、控规实施评估报告(修编成果要求) 2、控规修改论证报告(修改成果要求) 3、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说明书、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单元控规图则(区位索引图、用地现状图、用地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市政工程规划图等)、数据库。 4、土地细分导则 文本、说明书、地块指标一览表、图则(区位索引图、用地现状图、土地细分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市政工程规划图)、数据库。 5、城市设计指引 片区整体景观格局指引、片区风貌分区指引、片区高度分区指引、片区强度分区指引、片区色彩指引。 通过区委区政府组织的专家审查后,进行规划公示,修改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评审,修改形成规划验收稿;通过相关部门的规划验收,提交正式规划成果。 本次修编及修改范围涉及14-01-01、14-01-03~14-01-06、14-03-01六个控规单元,总面积约17.45平方公里。 拟启动控规修编及修改范围 1、控规评估 主要工作有现状摸底调查(包括人口、用地、权属、建筑、设施等),总体实施度评估(包括上位规划落实情况、规划人口及用地规模、规划结构落实情况、开发总量与开发强度、规划条件实施等),分项实施评估(包括居住用地规划实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实施、绿地及开敞空间规划实施、道路交通规划实施等),绩效评估(控规规模及布局实施度评估)。 2、控制性规划修编或修改 (1)功能分区与规模控制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总体城市设计相关要求,结合各专项规划,明确各控规单元的主导功能,对单元进行综合承载力分析,包括交通承载力、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力、市政设施承载力等,将上位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分解落实至各单元,确定各单元可开发用地总规模、总建筑容量,以及规划控制要素,综合制定各发展单元的开发强度指引,保证公益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设施和公共绿地的规模和控制要求。在明确土地权属和开发方式的前提下,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确定城市土地细分性质,将用地划分至小类,确定可开发用地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2)公共设施规划与控制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与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要求,重点落实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区级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控制要求: 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在各单元中确定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各类市级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范围及各项控制要求。 ②交通基础设施 把握城际轨道站地区的交通组织特点,确定单元内各类交通设施的配置标准、数量和位置,包括对外交通设施及场站、轨道交通线位及站点、公交换乘枢纽、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加油站等,明确用地范围和各项控制要求 ③市政设施 根据总体功能发展和土地使用,合理确定与城市人口规模和开发建设总量相对应的市政设施配置总量和结构。明确各类市政设施的用地、建设规模与分布(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供电、电信、燃气、环卫等),区别表示现状与新增项。对设施建设提出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强度、建设标准、防护要求等指标要求。 ④公共安全设施 进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提出消防、城市避难场所的用地规模、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规模并布点,提出地下空间利用指引,并落实到地块上。 (3)线性系统规划与控制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与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要求,结合绿地系统规划、水系规划、市政工程规划、交通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要求,梳理和控制道路、水系、绿廊、市政管线走廊、轨道交通廊道、微波通道等保障城市运行的系统性要素,提出各单元的“五线”控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规范,提出相应的控制范围和要求。 ①红线: 校核新城道路系统,组织各级路网和道路交通用地,完善主次支路系统。区分刚性道路和弹性道路,分离客货和交通快慢行系统,确定道路相关技术标准和控制要求。 ②蓝线: 划定河、湖、库、渠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确定水体岸线的使用原则,明确规划控制要求。 ③绿线: 进行绿地系统规划,明确生态廊道和各级城市绿地,划定各类绿地的保护范围,明确规划控制要求。 ④黄线 进行市政工程廊道规划,对各类管线工程的走向、管径和有关设施进行定位、定量控制,明确管线通道的地下、地面和上空的有关控制要求。重点划定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廊道控制范围,标示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走向和具体控制范围,明确规划控制要求。 ⑤橙线 整合铁路、轨道交通线路规划相关内容,区分货运和客运功能,明确防护距离要求,预留未来可能的轨道交通通道,提出站点周边的功能和空间控制要求(包括地下轨道站周边)。 3、城市设计指引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总体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相关要求,结合相关规划,确定片区主导功能与发展目标,深化单元城市设计指引,有效引导单元地块后续开发建设。 (1)片区整体景观格局指引 结合区域特征、发展契机及片区已建成情况,分析规划结构,梳理绿地景观结构、视线廊道,优化片区交通,确定功能布局。 (2)片区风貌分区指引 结合城市整体风貌格局,划定不同类型风貌区,对不同风貌区内建筑形式、建筑风格、色彩、重点建筑等进行重点建设指引。 (3)片区高度分区指引 明确建筑建设高度分区,分级引导居住、商业商务等不同功能建筑的建设高度,指引规划范围内建筑建立统一的、舒缓有序、格局清晰的高度秩序。 (4)片区强度分区指引 依据空间形态、主导功能、轨道站点、综合承载能力等控制要素确定强度引导要求。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划定建设强度管控分区,建立总量管控、功能适配的强度格局。 (5)片区色彩指引 结合风貌格局提出色彩主体总色谱,按照建筑功能对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三类色彩对区域内城市色彩进行指引。 通过区委区政府组织的专家审查后,进行规划公示,修改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评审,修改形成规划验收稿;通过相关部门的规划验收,提交正式规划成果。 具体时间进度根据公示、汇报和审查等程序的进度情况进行调整。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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