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建立,将改变医保资金结构、患者就医买药的方向。 门诊或将成为医院投入资源的新“战场”,药店也因为个账资金的减少造成客流下降,患者或将重返医院。 1、四川医保制度改革将迎来重大变化2021年12月18日,四川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把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而职工医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办法》于2022年2月1日即大年初一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四川医保制度改革将迎来重大变化。 《办法》明确参加职工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待遇。 参加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缴费费率与统账结合单位缴费费率一致的人员,按年度设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150元。
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5%至10%。
年度支付限额由各统筹地区依据基金运行情况确定,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可适当增加。
单建统筹缴费费率低于统账结合单位缴费费率的人员,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待遇由各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同时,《办法》将参加职工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纳入门诊共济保障范围,“两病”患者符合门诊慢特病标准的,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范围,执行门诊慢特病政策。
未达到门诊慢特病标准的,执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其认定标准、用药范围、保障待遇、管理服务等与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保持一致。门诊慢特病政策与“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2、医保制度改革对于我们普通人的启发五大措施将改变医保资金的结构和使用方式,或将引起整个用药结构的调整,我们普通人对于未来的就诊的安排,也需要做适当调整。 2021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具体举措:
从上述措施中,我们不难发现,医保账户中的资金将发生结构变化,由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而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这将带来统筹资金的“扩容”,以用来支付普通门诊费用。 这一结构性的调整,将改变医疗、医药行业的患者流和处方流,以及用药结构。 据国家医保局统计快报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61亿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 其中参加职工医保险人数3.4423亿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98万人,增幅4.6%。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总支出分别为24638.61亿元、20949.26亿元,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累计结存31373.38亿元。 医保个人账户大改革 2019年时职工疾病医保账户累计结余 据药监局2020年报 ,截止2019年底,零售连锁企业6701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9万家;零售药店23.4万家,合计近53万家药店。其中,连锁药店80%的以上的门店是医保定点机构, 根据中康CMH数据显示,超过一半的连锁医保门店数量占医保定点机构的80%以上,约占三分之一的连锁医保门店达到医保定点机构的90%以上。 其中, 百强连锁医保刷社保卡个人账户,占整体销售额比例差异较大,一半的连锁集中在30%至50%之间,少部分连锁达到90%以上。 可以说,这项政策将引起整个用药结构的调整,对于药企的市场布局也是一次考验。 目前除四川外,安徽、广西等省份已经发文落实该《指导意见》。《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在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门诊多发病、常见病被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最高支付比例可达到65%。 安徽也明确建立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共济保障制度,将职工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结束20年来普通门诊费不报销的历史。 同时,改革个人账户制度,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以2020年全省职工普通门诊费用水平测算,按不低于50%的比例报销,预计可以为参保职工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约51亿元。 这样一来,虽然我们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少了,但我们确切切实实地享受到了门诊和药品报销(最低50%)的医疗保障,还是大有裨益的。 相关政策参考:1、《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 2、《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3、《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通知》 4、《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5、《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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