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一、前提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分工协作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负责运送物流公司下达的货物运输或者配送任务。 三、人身隶属性: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者监督。 1、劳动者平时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4、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任务安排。 四、经济依附性: 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如用人单位以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总之,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应当综合用工主体资格、劳动人事管理、劳动报酬支付、劳动业务联系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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