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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行政案卷网上审批材料具体制作要求(初稿/连载系列三)

 木林随笔 2022-02-22

接前文

(六)网上行政处罚审批表的制作要求

这张审批表背后,需要的是大量证据材料的支撑。

⑴.在审批表中,请将行政拘留天数和罚款处罚数额一起呈批,这种做法不影响办案中的实际操作。

⑵.简要案情栏内,应简要概括地叙述清楚某人某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事实和相关证据,以及违法行为人是否有从重、从轻等情节。

⑶.承办人意见栏内,应当结合违法行为人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应到的具体条、款、项,提出具体明确的承办意见。写到对当事人的罚款项目时,无论是审批表中,还是处罚前告知笔录、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都请用“罚款”而不是“罚金”

⑷.承办民警必须本人签字,并对案卷中所有签有自己名字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负责。绝不允许由辅警代签、民警之间互签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办案主体资格合法。

⑸.办案中队意见栏内,原则上与民警所提的承办意见应当相一致,如果办案中队领导与承办民警的意见不一致,要么由上一级直接退回,要么按其他程序办理,而不是直接否决后呈批。这种情况,在***无证驾车案件的审批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这既是程序的错误码,也容易在所有参与办案的人员之间造成极度的不信任。

⑹.一般情况下,办案民警和办案中队领导的意见是一致的,如果办案中队领导有不同意见,或者特殊事项,请先和办案民警沟通协调,然后向分管的大队领导、拟准备呈批的大队领导汇报,在和法制中队领导沟通,集体研究出承办方案后,然后再开始逐级审批。

⑺. 如果有特殊处理的,需要办案民警收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支撑。请按《执法**》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撤销案件、终止调查等流程办理,如果不是依法作出不予处罚、不予执行类决定的,请不要随意地就在执法办案系统中使用该审批程序。

⑻.办案中队领导对案卷前期办理中的事实、证据以及承办民警、签字等问题负责,既不允许授权他人代替自己签字,也不允许自己找人代替民警签字。如果因为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虚假签字等所发生的一切问题,责任自负!

⑼.关于行政处罚内容中,对违法嫌疑人处罚范围和幅度的自由裁量问题,需要引起办案民警的重视,在排除法定的相关标准外,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得因与违法行为不相关的因素区别对待当事人。这就需要我们对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四轮汽车等的驾驶人处罚情况,应当作出区别对待。可以参考***公安局2012年在道路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规定,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除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⑽.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中,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上,我们还应该向事故中队学习,借鉴学习他们的集体讨论经验,只有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才能让案件达到定性准确。

[探讨辨析]:网上审批流程原本就是纸质流程的一种另外表现形式,目的是为了节约办案中的时间,让民警少跑路,并不是程序、材料上的大删减。现在的高拍仪上传也很方便,希望办案民警在承办时,尽可能多地将相关材料上传系统,以便于各级进行调阅。

        ⑾.补充:关于罚款数额,各项罚款数额可以累加,但如果是拘留的话,天数累加起来不管是多少,执行时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天。

(七)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分局章的拘留决定书)

在完成审批后自动生成,打印出来,送达当事人签收后,重新再录入系统。当事人签收时,建议让其将时间写到具体的时分。

该文书必须在对当事人实施了处罚前告知之后再出具,否则就是程序违法。

未完,待续。

郑重声明:该文属于个人观点,仅用于探讨交流学习,请勿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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