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摇旗呐喊,党同伐异。思想上只有是非,文艺上只有美丑。我们的去取好恶应该只有这一个标准。如果在文艺方面,我们有敌友的分别,凡是对文艺持严肃纯正的态度而确有成就者都应该是朋友,凡是利用文艺作其他企图而作品表现低级趣味者都应该是仇敌。至于一个作者在学术、政治、宗教、区域、社会地位各方面是否和我相同,甚至于他和我是否在私人方面有恩怨关系,一律都在不应过问之列。文艺是创造的,各人贵有独到,所以人与人在文艺上不同,比较在政治上或宗教上不同应该还要多些。 某一地某一时的文艺,不同愈多,它的活力也就愈广。当然,每一时一地的作家倾向常有相近的,本着同声相应的原则,聚集在一起成为一种派别,这是历史上常有的事而且本身也不是坏事。不过模仿江湖帮客结义的办法,立起一个寨主,树起一面旗帜,招徒聚众,摇旗呐喊,自壮声势,逼得过路来往人等都来“落草”归化,敢有别树一帜的就兴师动众,杀将过去,这种办法于己于人都无好处,于文艺更无好处。我们毋庸讳言,这种江湖帮客的恶习在我们的文艺界似仍猖獗。文艺界也有一班野心政客,要霸占江山,垄断顾客,争窃宗主,腼颜以“提携新进作家”自命,招收徒弟,一有了“群众”,就像王麻儿卖膏药,沿途号喊“只此一家,谨防假冒”,至于自己的膏药是“万宝灵应”,那更不用说了。 他们一方面既虚张自己的声势,写成一部作品便大吹大擂地声张出去;一方面又要杀他人的威风,遇到一个不在自己旗帜之下的作品,便把它扯得稀烂,断章取义把它指摘得体无完肤,最优待的办法也只是予以冷酷的忽视。这种“策略”并不限于某一派人。可怜许多天真的读者经不起这种呐喊嘲骂的暗示,深入彀中而不知,不由自主地养成一些偏见,是某派某人的作品必定是好的,某派某人的作品必定是坏的,在阅读与领会之前便已注定了作品的价值。拿“低级趣味”来形容他们,恐怕还太轻了吧。 第四是道学冬烘,说教劝善。我们在讨论题材内容时,已经指出文艺宣传口号教条的错误。在这里我们将要谈的倒不是有意作宣传的作品,而是从狭义的道德观点来看作品中人物情境这个普遍的心理习惯。文艺要忠实地表现人生,人生原有善恶媸妍幸运灾祸各方面。我们的道德意识天然地叫我们欢喜善的,美的,幸运的,欢乐的一方面,而厌恶恶的,丑的,灾祸的,悲惨的一方面。但是文艺看人生,如阿诺德所说的,须是“镇定的而且全面的”(Look on life steadily and as a whole),就不应单着眼到光明而闪避黑暗。站在高一层去看,相反的往往适以相成,造成人生世相的伟大庄严,一般人却不容易站在高一层去看,在实际人生中尽管有缺陷,在文艺中他们却希望这种缺陷能得到弥补。莎士比亚写《李尔王》,让一个最孝顺最纯洁的女子在结局时遭遇惨死。约翰逊说他不能把这部悲剧看到终局,因为收场太惨。 十八世纪中这部悲剧出现于舞台,收场完全改过。孝女不但没有死而且和一位忠臣结了婚。我们中国的《红楼梦》没有贾宝玉和林黛玉大团圆,许多人也引为憾事,所以有《续红楼梦》来弥补这个缺陷。《西厢记》本来让莺莺改嫁郑恒,《锦西厢》却改成嫁郑恒的是红娘,莺莺终于归了张珙。诸如此类的实例很多,都足以证明许多人把“道德的同情”代替“美感的同情”。这分别在那里呢?比如说一个戏子演曹操,扮那副老奸巨滑的样子,维妙维肖,观众中有一位木匠手头恰提着一把斧子,不禁义愤填膺,奔上戏台去把演曹操的那人的头砍下。这位木匠就是用“道德的同情”来应付戏中人物;如果他用“美感的同情”,扮曹操愈像,他就应该愈高兴,愈喝彩叫好。 懂得这个分别,我们再去看看一般人是用哪一种同情去读小说戏剧呢?看武松杀嫂,大家感觉得痛快,金圣叹会高叫“浮一大白”;看晴雯奄奄待毙,许多少爷小姐流了许多眼泪。他们要“善恶报应,因果昭彰”,要“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要替不幸运的打抱不平。从道德的观点看,他们的义气原可钦佩;从艺术的观点看,他们的头脑有些道学冬烘气,都不免有低级趣味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