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不成工,做最懂可转债市场的理论研究者。 可转债基础知识,通过分析、详解可转债市场的特点,希望帮助到各位投资者,更充分的了解可转债市场。 上一篇文章,由于笔者尚有一些知识方面的不足;在“宁稳”、“定风波”、“一生牵手”三位公众号前辈的支持和补充下,对于文章内容进行了完善,根据相关公告,补充了一些栏目。 近期,可转债市场结束了前半年一往无前、猛冲猛打的势头,部分热门板块标的,出现了大幅调整。特别是近期“修成正果”宣布强赎的品种,出现了快速下跌走势。例如“时达转债”,仅用8天就从140元跌至109元;而“弘信转债”,宣布强赎以后,正股甚至走出了“14连阴”的诡异走势。在和个别热心读者的讨论中,读者们纷纷提到了一个问题:上市公司在宣布强赎以后,是否需要全额冻结保证金么? 试想,假设有一家上市公司宣布强赎,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冻结相关赎回款,对于剩余未转股的转债份额,公司未能按照(100+当期利息)进行赎回。强赎,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里程碑,竟会导致可转债实质性违约。因此,可转债强赎,需要全额冻结保证金,从信用风险方面考虑,的确是情理之中的要求。 笔者当时在翻阅中登公司浩如烟海的相关资料后,并未发现相关规定,之后苦无良策,决定化身为“长期关注贵公司(发行人)的一名普通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和上证e互动上,针对当时已经宣布强赎的六家上市公司,逐一进行了相同格式的提问: 在这六家发行人当中,截止笔者发稿为止,深交所的三家公司尚未回复,而“新时达”和“林洋能源”则回复的不太专业,文不对题: 您好,自2021年9月29日起,公司可转债“林洋转债”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公司可转债余额18,341,000元已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请详见***。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您好!2021年11月2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11月4日为赎回款到达“时达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时达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时达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唯有这家上市公司,读题堪称专业,回复相当精准,笔者在此,为【厦门国贸】的勤奋和态度,点个大大的赞 “厦门国贸”提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赎回登记日签,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预付提前赎回金额,并且还提及,相关规定文件在中登公司的具体位置。 笔者在翻阅了127页的规定文件后,发现了可转债发行人强赎的具体规定,节取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摘录如下:2.上交所可转债发行人应在实施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向交易所申请办理刊登提前赎回实施公告相关事宜, 可转债提前赎回预付款总金额的算法:预付款总金额 = 赎回总金额+手续费金额+长款。其中,赎回总金额 = 债券托管数量(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单位 “元”)×每百元赎回金额/100。赎回手续费 = 赎回总金额×赎回手续费率;长款:若每百元赎回金额小数点后有 4 位小数,则预付款总金额中增加长款 1000 元。3.上交所可转债发行人应确保将兑付、兑息、到期赎回资金最迟于发放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 16:00 前足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5.本公司在可转债兑付、兑息、到期赎回资金发放日的下一交易日将超过实际应付总金额的预付款退还给上交所可转债发行人。 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债流程一致,与上交所有一定区别: 深交所债券发行人委托本公司代为办理赎回业务,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款项足额汇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向本公司划入相关款项的,应当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终止为其提供代理赎回服务。 深交所债券发行人应于 T-6 日前(T 日为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下同) 向本公司提交业务办理申请电子材料及赎回公告。 (2)接收付款通知 T-4 日前,本公司向发行人出具债券赎回预付款通知,付款金额包括预估赎回款(税前赎回价格×赎回债券数量)及预估手续费(预估赎回款×赎回手续费率)。 (3)付款 债券发行人须于指定时间前将预估赎回款及预估手续费足额划 入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而近期宣布强赎的“金诺转债”用一纸公告也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强赎的过程。
根据以上相关资料,笔者尝试用时间线的方式,为各位读者解释一下强赎的大致流程。(假设发布强赎公告为R日,最后交易日为D日,赎回款到账日为T日。在转股期间,可转债存续份额始终高于3000万元,日期皆为工作日): R+2以前:确定预付款总金额:R-1日剩余份额*赎回价(100元+当期利息)R日-D日:发布关于“XX转债”赎回实施的第X次提示公告;T-2:发行人将全额预付款,划入中登公司账户里冻结; T:赎回资金发放给投资者账户;(T日一般为D日后的第1-5个工作日)(因笔者知识有限,文章若有不完善之处,欢迎各位读者在后台提出及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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