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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才是共同富裕之路——周家庄人民的选择

 麦田忠实守望者 2022-03-03

网上经常见到一些回忆八十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单干”)的帖子,大多是说“分田'单干’后就吃饱饭了”,意思是说原来一直吃不饱饭,一分田“单干”就粮食丰收吃饱饭了。事实是这样的吗?对某些家庭可能是这样,但也有一些家庭可能并不是这样。“单干”后哪些家庭受益了呢?是那些劳动力多的家庭。生产队时期,农民们除了种地的,还有一些非生产一线人员,比如村干部、民办教师、村医、护秋队(秋天专门巡查保护秋收不被偷盗的人员)等,这些人员和一线生产人员一样每天都有工分,按工分分粮分收成,相当于一线生产人员承担了非一线人员的生产劳动。分田“单干”后,都各干各的,干的都是自己的,劳动力多的家庭自然得了实惠。“单干”哪些家庭没有受益呢?自然是那些缺乏劳动力的老弱病残家庭。在生产队,不管他们出不出工,都能分到收成,只是在年终决算时按照工值缴上欠缺的钱款即可。而分田“单干”后,不种地就没有收成,他们只能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种了地才能有收成。所以“单干”后也有个别缺劳动力的家庭更困难了。另外,生产队时期,开展了很多农业基础建设,比如修水库、引水渠、开荒平整土地等,占用了大量劳动力,而分田单干后基本上不再搞这些基本建设,全部用在种田上,种田效益自然显得更大一些。

还有些帖子总是说“大锅饭养懒汉,'单干’激发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所以粮食丰收吃饱饭了”。事实是这样吗?全国现存唯一的人民公社河北省周家庄以实际行动证明: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

周家庄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东部约65公里,6个自然村,10个生产队,4562户,13658人,18046亩耕地(2016年底数据)。八十年代初全国各地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当时的周家庄人民公社为什么要坚持走集体化道路?他们是怎样坚持下来的呢?

一是他们有一个非常坚定的带头人。当时的公社党委书记雷金河,是1943年参加革命、次年就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老党员,解放后1952年带头办起全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从1949年到1984年,除了“文革”期间受到迫害“靠边站”外,一直担任公社党委书记,始终不渝地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持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深受全公社人民的信赖和拥护。八十年代初全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他考虑到周家庄的公共积累比较多,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机械化程度高,干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威信,社员收入逐年增加,在这样的大好局面下分田承包,大块方田变成细条田,大型农机具还怎么用,集体积累怎么用,集体企业怎么发展?一系列问题让他坐卧不安。于是他向上级反映。因为这是中央的统一政策,上级也不敢明确表态。他向省领导保证说:给我们一年时间,如果我们的收入低于承包到户的村,我们再分。终于打动了省领导,答应了他们。于是,周家庄原有的集体生产体系保留下来了,只不过是由人民公社改成了乡,换汤不换药。

二是得到了全体老百姓的大力拥护和支持。六十年代中期,中央发出大力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指示,要求“以农为主,以副养农,综合经营”,在继续抓好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生产的同时,大抓副业生产。周家庄的农具修造厂、轧花厂、砖窑等集体副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到了七十年代,各生产队也相继办起了几家企业。1974年,公社副业收入占到了总收入的25%。八十年代初,公社艰苦创业,陆续办起数家工业企业,到1983年,集体企业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占到了43.5%,粮棉种植业收入则下降到46.25%。从1980年开始,周家庄先后办了10项福利事业:65岁以上社员按月发放津贴;65岁以上连续工作20年的农民干部实行退休制;65岁以上党员发放补贴;孤寡老人实行五保,生活不低于全乡平均水平;每年给军烈属发放抚慰金;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免交学杂费;家家户户免费供应自来水;民建公助,统一兴建二层住宅楼;集体负担残疾人基本生活费或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65岁以上有女无儿户集体负担基本生活费等。可以说,当时的周家庄已经比较富裕,老百姓们的幸福指数比较高。当1982年底全国各地大都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是顺应时代潮流,先分田,再分队,把耕地分包到户,把企业拍卖到人,把集体财产分光吃净,还是坚持集体经营,走共同富裕之路,引起全体社员的讨论。经过反复讨论,大多数社员愿意坚持集体化,不愿意承包。为了表达坚持走集体化道路的决心,全体社员摁了红手印。

三是得到了上级领导的支持。当时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国家的统一政策,而周家庄要坚持走集体化道路,是特例。上级领导了解周家庄当家人雷金河的出发点是实事求是,是一心一意为了全体村民的利益,冒着一定风险答应了他们,这也是非常难得的。

不分田承包,坚持走集体化道路,从八十年代开始,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周家庄的集体经济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首先,继承和发扬互助合作的优良传统。坚持土地、生产设施、企业资产等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变,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等集体经营体制不变。其次,扬弃陈规旧制。一切从实际出发,大田粮棉种植由生产队分组管理,果园、菜园则实行专业承包,集体企业实行集体投资、两权分离、全员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责任制。不要求社员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鼓励和支持社员从事个体经营,同时允许社员在个体经营失败后重新参加集体生产。

事实胜于雄辩。这一年,周家庄人均收入1026元,人均集体分配500元,分千元以上的有2286户,占总户数的75.8%,并开始出现了分红超过万元的户,远高于周围分田承包的乡村和全县平均水平。上级领导放心了,周家庄的人民公社体制坚持下来了。

有一组数据:1999年,周家庄人均收入4873.85元,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441.5元。2005年,周家庄人均收入5018元,全国农民的人均收入3255元。2013年,周家庄人均纯收入14104元,高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近6000元。 2015年,周家庄人均纯收入18048元,明显高于晋州市、河北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2018年,工农业总收入122690万元,纯收入30253万元,上交税金3370万元,积累3929万元,社员分配24401万元,人均纯收入21730元。周家庄人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如今,周家庄建成了万亩小麦育种、4000亩美国红提、3000亩梨果、1000亩苗木基地等四个专业化农业生产项目,同时还建立了高标准的奶牛养殖区。

周家庄不仅物质生活水平高,精神文化生活也丰富多彩。兴建了农民文化宫、影剧院、图书室、游艺室、游泳池、灯光球场等文化设施,成立了“科普协会”“文学艺术协会”“体育协会”,组织业余文艺宣传队、大鼓队、军乐队,举办农民运动会等多种群众文体娱乐活动。基本没有刑事案件、没有越级上访、没有群体事件……

周家庄人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世人:农业不单是种粮,应该因地制宜,农、林、副、渔、工、商、贸全面发展。只有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农民才能富裕起来。

(参考资料:《周家庄之路》河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一版,《周家庄之路续集》冀出内准字(2002)第AS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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