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1000字 / 阅时2min -- 上期 [周三] 栏目我们对替代证明做了介绍,这期栏目我们来聊聊诉诸愤怒的谬误是如何影响判断的。 01. 我们看几句话——
这三句话是观点吗?如果是,断定了什么?又是怎么论证的? 答案是否定的。 “无法无天”支撑不了“抓一个毙一个”,“以暴制乱”做不了“得制裁”的理由(或论据),“疫情让人上头”并不能推出“烦死人”的结论… 像这样看似在“论证”,实则只在论证时借助愤怒情绪、煽动性语言来支撑(假论证)某种结论,是真实的、可信的。迫使对方支持、认可。 这样的表述形式我们称之为诉诸愤怒的谬误。 02. 诉诸愤怒在表达中的应用,旨在激起人们的愤怒,以分散大家对事实的关注。 它在考虑问题时,用愤怒替代了理由和推理,看似为“结论”做了证明,实则与“结论”关联性不大。 它是煽动者所偏爱的策略,用愤怒的情绪及状态做“论据”,一遍一遍地重复观点,以支撑煽动者自己的野心。 我们把愤怒情绪当成产生愤怒的理由,要知道情绪只是表达,不能作为证据,所以我们要确定让自己愤怒的原因,而不是无限扩大愤怒情绪。 首先指出情感不等同于谬误,我们都有表达情感的权利,而我们想说的是“诉诸情感”的谬误就是借助情感产生的谬误。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人们有充足的理由生气,但使用愤怒来代替论证过程,显然是不合适的。 03. 我们不否认人有愤怒的权利——这一点得再次申明。 我们并不是要把“愤怒”界定为谬误,愤怒仅仅是一种情绪,它并不等于谬误。不仅如此,在一些时候适当的利用愤怒来表达观点,也是完全合适的。 尽管如此,当我们愤怒时,就容易变得不合逻辑。一般有两方面表现:
不能仅仅因为某事令人愤怒就认为它不正确,即使愤怒者是我们自己也不例外。
纵然一个人做了让别人恼火的事,我们既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这个人的其他方面,也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其他人。 总之,愤怒是我们认识世界的一个糟糕镜头,在愤怒中所采用的办法也极少是明智的。 我们应当多一份警觉,尽可能地使自己避免陷入诉诸愤怒的谬误之中。 以上就是我们对诉诸愤怒的谬误介绍,下期[周三]栏目我们再看看诉诸恐惧的谬误。 #批判性思维 | 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