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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2021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昵称27895653 2022-03-10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

关于2021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管委会: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2019-8)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我区2021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180号),并于1225日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阶段的工作。

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选点

2021年我区财政绩效评价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绩效评价的所属时段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重点选取了10个项目支出、5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资金66,028,400.00元,分别为:

1.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2,194,400.00 元;

2.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1,976,000.00 元;

3.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支出17,143,600.00元;

4. 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部门整体支出25,148,000.00元;

5. 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部门整体支出9,754,300.00元;

6. 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1,180,000.00元;

7. 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810,000.00元;

8.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支出1,543,000.00元;

9.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支出800,000.00元;

10.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支出405,000.00元;

11.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支出706,000.00元;

12.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58,600.00元;

13.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支出2,500,000.00元;

14. 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支出500,000.00元;

15. 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支出369,500.00元;

16. 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财政政策支出440,000.00元。

(二)开展评价

我局作为重点绩效评价牵头部门,在具体评价阶段,负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积极开展自评;202181日至1225日,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成评价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目前,如期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并提交了绩效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部门整体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188号),此次共选取了5个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77.41分,其中: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74.40分;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69.92分;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85分;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79.54分;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78.17分。

(二)项目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188号),此次共选取了1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8.22分,其中:

1.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84.57分;

2.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86.7分;

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87.4分;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86.9分;

5.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91.03分;

6.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90分;

7.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90分;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89.11分;

9.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90.35分;

10.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86.13分。

(三)政策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188号),此次选取了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7.4分。

三、主要问题

(一)部门整体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预算管理方面,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56.83%,比值较大,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进度,20206月实际执行进度2.61%,目标要求进度40%9月实际执行进度36.73%,目标要求进度67.5%11月实际执行进度64.00 %,目标要求进度82.5%,执行进度缓慢。编制预算时对全年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不够,导致编制出的预算不够全面和准确。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2,054,333.44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89,789.37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18.9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184.00万元,预算调整数是1,674.00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490.00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1.39%。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富源实验学校2020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5,881,568.00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10,350,974.84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65.18%。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2020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715.96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47.79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8.5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在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方面,由于财政对于教育拨款的特殊性,此笔预算金额需要按照秋季学校在校生人数进行拨款,因此,无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而是直接进行追加拨款,在绩效评价此项得分中,根据指标计算公式进行评分,此项得分为0分,我们在实际现场工作中,对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支出依据以及报销签字流程等内部控制方面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2.无预算列支

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2020富源实验学校无预算列支印刷费265,073.75元、邮电费14,566.72物业管理费139,238.00元、维修维护费266,094.30元、租赁费34,519.00元、会议费67,172.00元、培训费11,345.00元、专用材料费96,439.00元、其他交通费用8,170.00。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的规定。

3.执行进度缓慢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196月实际执行进度13.60%9月实际执行进度31.12%11月实际执行进度54.50%目标要求进度存在较大偏差。

4.财经手续不完善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抽查20207月记11号凭证,其中部分加班餐费报销未附相应的菜单,不符合遂宁市环境保护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环开[2018]15号》通知中关于加班误餐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时必须要有加班用餐审批表、正规发票、菜单,'三单’齐全,填写无误并由具体经办人找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公用经费的预算执行支出控制效果不佳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52.00万元,决算数61.00万元,差异率=(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年初预算数=17.31%,偏差度在10%-20%之间。

6.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资产管理方面,未对部门固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二)项目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金额存在一定偏差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经查证,绩效目标按照教室灯1050/套,黑板灯990/套预算,计教室灯873*1050=91.665万元、黑板灯273*990=27.027万元,合计118.692万元,预算金额118万元,绩效目标制定超过预算金额。

2)“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706,000.00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资金607,000.00元,实际招标签订合同价格为607,000.00元,项目预算偏差率达14.02%

2.预决算金额差异较大,部分项目超预算执行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2020年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2020年初预算资金118万元,实际到位0万元,项目发生 118.401万元,超预算执行。

2)“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依据签订的合同期限按季度支付款项,2020年按合同规定实际支付金额期限未达到12个月(新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410日起,410日至1092个季度已按合同支付计量费用63.61万元,1010日至1231日计量未满1季度,按合同约定,2020年暂不需支付该时间段费用),2020年实际资金支出未包含1010日至1231金额。2020年预算时按项目全年发生金额编制预算,导致2020年实际支出金额与预算金额出现较大偏差,预算完成率不高。建设交运局2020年国省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资金结余资金较大,未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3)“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800,000.00元,实际发生资金支出331,875.46元,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4)“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20201126日退役军人中心收到遂宁市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拨付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50万元,截止20201231日,退役军人中心共进行1批次集中关爱帮扶,帮扶人数达4人,帮扶资金合计17,490.00元,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仅为3.50%。由于收到项目资金的时间接近2020年年底,辖区内符合关爱帮扶条件的对象人数较少,导致申请关爱帮扶资金的人员仅为4人,退役军人中心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项目资金发放实施办法及时将关爱帮扶资金发放到位。

3.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致

“物业管理费”项目:20207-20217保安、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250,824.00/年(20,902.00/月),按中标通知书计算金额应为286,656.00/年(中标通知书为三年金额859,968.00元)。

4.决策依据欠缺

“物业管理费”项目:2020年度租赁办公用房,只有租赁合同,相关会议纪要及审批记录等文件未集中管理,因年限久远和人员变动的原因,保存不完善,无法提供。

5.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1)“物业管理费”项目:2020年度办公用房租赁费480,000.00元,实际支付0.00元,未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支付房屋租赁费。

2)“秸秆禁烧”项目:根据各镇、街道与遂宁立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服务费按大春小春两季分别支付。上半年在7月底前,下半年在11月底前分两次支付给乙方。根据各镇、街道办提供秸秆项目支出凭证显示,存在2020年上半年支付立源公司2019年下半年、2020年下半年支付2020年上半年秸秆收储的款项。预算执行率为89.13%

6.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1)“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该项目原合同已于2019年到期并重新组织实施相关程序,但新的三年期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410日起,招投标程序较缓慢。2020410日前的项目计量费用,由经开区管委会单独与承包单位签订了短期续约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36.48万元,此短期合同未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实施。

2)“秸秆禁烧”项目:该项目2020年暂未进行相关招投标程序。

7.项目建设滞后

“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经开区统筹中心将开善河、新桥河划界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以60.7万元于2020114日中标,并于20201110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该项目完成时间为20201231日,但直到2021628日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才移交技术文件并办理完成数据入库手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项目。

8.会计核算有误

“秸秆禁烧”项目:北固镇20201133号凭证中,将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单费用2,000.00元,制作清明横幅费用3,800.00元在秸秆禁烧经费中进行列支。

9.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秸秆禁烧”项目:暂未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0.其他

1)“基本公共服务”项目:①村卫生室组织管理不到位,责任医生服务意识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站室以年龄较大的乡村医生为主,年轻医生不愿意到站室工作,个别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信息化平台操作不熟练,对规范知识掌握较为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②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流动人口较多,加上健康意识不强,主动积极性不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难度较大;

③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未达到动态管理,信息未及时更新,新建档案较少,有部分居民在辖区常住,但仍未建档;

④健康教育方面:讲座参与人员不够;

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率未达到85%

2)“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①帮扶对象覆盖面稍窄。部分下岗失业志愿兵进入公益性岗位后,除去五险一金,实际领到工资1,600.00余元,且家属无工作也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退役军人,现已享受职工养老金且家庭环境不太富裕的退役军人等群体对于帮扶的需要为较为迫切,但是现行的《遂宁市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实施办法》文件没有明确针对这部分困难退役军人是否可以提供帮扶。

②单户医疗帮扶资金较低。身患慢病和重病的退役军人,自付部分超过10,000.00元,且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对象,按自付部分的10%-20%给予帮扶,但全年累计不超过5,000.00元。按现行生活条件及物价,且重病(癌症)较多,建议予以调整到不超过10,000.00元。

(三)政策评价存在的问题

1.编制项目预算时,绩效目标设定不完善,只上报了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未对目标的全面性及达到的效果进行设定。

2.未编制自评报告。此政策项目实施分版块较细,“三免一补”政策管理缺乏统一性,自评报告编制未能落实到部门。

四、结果运用及整改建议

(一)结果运用

根据遂开工委发〔202183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一是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二管委会目标绩效办要配合财政部门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管委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并占一定分值;区党群部要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切实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促公开  

1. 自评报告公开。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门户网站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 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按照“谁评价、谁公开”原则,区财政局在完成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政策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后,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并形成正式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督促整改、完善制度  

1. 对照整改。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区财政局《绩效评价问题及整改建议》的建议意见及整改要求须逐一对照核查,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予以纠正改进。  

2. 完善制度。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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