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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2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囡波湾生物 2022-03-12


各区、县(市)教育学会,市教育学会各分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推动和促进我市中小学“双减”政策的有效落实,市教育学会决定在2022年开展“双减”专项课题研究。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本次专项课题申报选题要紧紧围绕中小学“双减”任务落实,以解决“双减”工作中涉及的教学、作业、考试、评价以及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能力提升等方面问题为研究重点,参考《哈尔滨市教育学会“十四五”教育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中相关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
(二)本次专项课题类别分别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重点课题、青年专项一般课题,共四项。

二、申请人条件

(一)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并能组建研究团队,调动和运用研究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资源;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已具有5年以上教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每项课题主持人限报2人,每项课题参研人员不得少于5人,不得超过15人。
(二)青年专项课题(重点、一般)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6年之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教龄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每项课题主持人限报1人,每项课题参研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10人。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可根据自己所在区域或单位,以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出发点,从课题指南第二部分的研究方向中自行确立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二)申请单位和个人须填写《哈尔滨市教育学会2022年教学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主要内容包括课题名称、选题依据、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范围和内容、创新与突破之处、研究方法、预设研究阶段、预期成果人员组成及分工、经费预算及来源等,同时要标明课题所属类别。
(三)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由学校或个人提交到各区、县(市)教育学会或市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各单位要严格初审、排序后,统一报市教育学会。
(四)经市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将批准通过的课题列入市教育学会“十四五”教育科研规划研究课题,同时下达立项通知,颁发立项证书并予公示。
(五)对于一些引进国家及外省市的科研成果,一定要与本地教育教学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所研究的内容能有效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六)此次专项课题立项将向边远、农村学校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各区、县(市)教育学会在组织申报时要对这些学校及青年教师予以帮助和指导。

四、课题管理

(一)重点课题由市教育学会主管,各区、县(市)教育学会或分支机构协管;一般课题由市教育学会委托各区、县(市)教育学会或分支机构指导管理,由市教育学会审核发放结题证书。
(二)课题实行团体会员制管理。市教育学会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组需注册市教育学会团体会员,享受团体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三)课题实行动态管理。在研究进程中,区、县(市)学会及分支机构将进行年度检查指导,凡发现严重违反《哈尔滨市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市教育学会将撤销其课题。重点课题研究成效不佳的降为一般课题,对研究成效显著并达到重点课题标准的一般课题,将在研究中期滚动为重点课题。
(四)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主持一项课题;正在研究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可继续申报市教育学会课题。
(五)课题研究经费采取谁资助谁管理的原则。课题组不得以发展实验校、课题组成员名义收取费用。
(六)任何课题组无权征集和评定科研成果并发放证书,不得自行刻制印章。
(七)本次专项课题不设立子课题。

五、完成时限和课题变更问题

(一)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如有变更,需报哈尔滨市教育学会批准备案。
(二)本次专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市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可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课题检查验收工作。
(三)本次专项课题只限一次变更,但距课题结题不足一年时间,市学会将不予办理变更。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拟申报人员首先将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稿,提交到各单位负责人处,由单位负责人统一提交到本区域教育学会或分会,再由各区域教育学会或分会统一提交到市教育学会。
(二)经市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准予立项的申报人再将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稿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公章后统一上交。
(三)纸质课题申请书需一式三份,经各区、县(市)学会及分支机构初审后统一报送至市教育学会,由市教育学会存档一份,各区、县(市)学会及分支机构存档一份,承担课题单位或申报人留存一份。
(四)各区、县(市)学会及分支机构在报送纸质材料前,先将课题申请书及课题立项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打包发送到市学会指定电子邮箱。
(五)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为: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头道街3号(32中学院内), 哈尔滨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市教育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的任何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学会及分支机构要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所属单位及教育科研人员和教师,认真组织好哈尔滨市2022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二)要加强对本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要积极鼓励申报,要严格把关。要依据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员的资格、信誉及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如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的研究能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以确保课题申请工作的质量。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市教育学会十四五课题立项指南.docx

附件2.2022市学会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22市学会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哈尔滨市教育学会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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