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售出大型设备一台,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从销售下年年末分3年分期收款,每年收取款项900万元,合计2700万元,成本为15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假定销货方在销售成立日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为2497.59万元,实际利率为4%。税法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编制甲公司该分期销售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 (1)2012年12月31日, 借:长期应收款 2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 贷:库存商品 1500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2700-202.41=2497.59(万元),计税基础=0,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497.59×25%=624.40(万元)。存货账面价值=0,计税基础=15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500×25%=37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费用 249.40 (2)2013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900 贷:长期应收款 9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99.9(=2497.59*4%) 贷:财务费用 99.9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2497.59×(1+4%)-900=1697.49(万元),计税基础=0,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697.59×25%- 624.40=424.40-624.40=-200(万元)。存货账面价值=0,计税基础=1500-1500/3=10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25%-375=250-375=-1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3)2014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900 贷:长期应收款 9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67.9(=1697.49*4%) 贷:财务费用 67.9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1697.49×(1+4%)-900=865.39(万元),计税基础=0,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65.39×25%- 424.40=-208.05(万元)。存货账面价值=0,计税基础=1500-1500×2/3=5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0×25%-250=-1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 (4)2015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900 贷:长期应收款 9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4.58(=865.39*4%) 贷:财务费用 34.58 已经全部收取款项,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865.39×(1+4%)-900=0和计税基础均为0,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0,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624.40-200-208.05=216.35(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均为0,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0,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375-125-125=1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对于长期应收款分期销售商品,会计是按照现值在发出商品的时候确认收入总额并结转成本的,税法是按照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以购买人当日支付的金额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的,因此税法上没有长期应收款的入账,在应付价款的日期收到多少就确认收入多少并分期等额结转库存商品销售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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