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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义昭 | 如何理解蒯因的说谎者?

 skysun000001 2022-03-21

蒯因的说谎者,因为看起来没有经典说谎者当中的那种自我指称,对那种把说谎者悖论归咎于无意义或者非法的自我指称的解决方案提出了严峻挑战。但是,蒯因本人和后来为数不多的评论者大多并没有对此给予足够的关注。通过跨越语形和语义的分析,发现蒯因的说谎者也有可以归咎的自我指称形式,只不过它不是经典说谎者当中的明确形式,而是另外一种经常遇到却从未留意的隐含形式。

原载:《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1年第12期

在20世纪初从罗素悖论蔓延到说谎者悖论并且持续了大半个世纪的悖论研究热潮当中,蒯因1(Willard V.O.Quine)作为一个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也没有完全置身事外,只不过他参与的程度并不高。说谎者悖论作为热度最高、最为持久甚至至今也没有平息(譬如本文就是一个例子!)的悖论,在蒯因的悖论划分方法里也是被视作严肃的悖论或者“二律背反”来看的[1]9,但是即便如此,蒯因对于说谎者悖论也只有两次简略的讨论。这两次讨论的时间跨越了差不多30年[1,2],而且都是基于对塔斯基的语言层次方案的支持展开的。
 
塔斯基的语言层次方案将说谎者悖论归咎于对真值谓词未区分语言层次的错误使用。而与此不同的是,20世纪60年代另外一种尚未发展出完整理论的流行观点则把说谎者悖论归咎于无意义或者非法的自我指称——我们姑且将它称为“自我指称方案”。蒯因第一次在“埃庇米尼得斯的悖论”(The paradox of Epimenides)的名义下讨论说谎者悖论时,非常轻易地就把自我指称方案给否定了:
 
为了清除这种矛盾,有人抗议说,如此使用的短语“这个句子”没有任何意义。这是因为你无法通过提供被提及的句子来摆脱该短语。这句话指的是什么句子?“这句话是假的”这个句子。因此,如果我们用被提及的句子的引用原文来代替短语“这个句子”,我们会得到:“这个句子是假的'是假的’。但是这里的整个外部句子不再将虚假归于自身,而只是归于某物除了它自己之外,因此不会产生悖论[1]9
 
然后,蒯因更进一步,在格雷灵悖论(Grelling’s Paradox)的启发下设计了一个新颖的说谎者句子,又为反驳自我指称方案添加了一个有分量的砝码:
 
“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2
 
在这里,我们把它称为“蒯因的说谎者”。
 
一、蒯因自己的理解

初看起来,跟“这个句子是假的”这样的经典说谎者简单易懂的形式相比,蒯因的说谎者因为它的主语居然是它的谓词原样附加上引号得到的,有点奇怪甚至不好理解。但是,只要弄清楚它的谓词当中的“它的引用原文”指的就是这个谓词本身,那么我们就容易明白句末的“产生谬误”意味着这个句子本身产生谬误,也就容易明白蒯因为什么说这个说谎者是一个“真正的二律背反”了:
 
这个句子指定了一个由30个字3组成的字符串,说的是如果你把这个字符串放置两次,给它的第一次出现附加上引号,得到的结果就是假的。但这个结果就是正在讲述的句子。这个句子是真的当且仅当它是假的,于是我们得到我们的二律背反。[1]9
 
这个新型的说谎者实质上相当于“我正在撒谎”[2]83这一个经典的说谎者句子(当然这也是它被称为“说谎者”的根本理由),但是它在形式上避免了使用经典说谎者当中的自我指称。按照蒯因的想法,有了这个新型的说谎者句子,那些想要把说谎者悖论归咎于自我指称的人因为找不到他们要归咎的自我指称只得承认失败,这样一来就为支持塔斯基的语言层次方案清除了一个重要的障碍。
 
在第二次谈到他的说谎者时,蒯因说它是“出于逻辑的目的净化了”经典的说谎者悖论而得到的“界定明确”(clean-cut)[2]82-83的形式。是什么样的逻辑目的呢?净化就是去除杂质,那么这里的杂质是什么呢?孤立地看他这一段话,我们很难回答这样的问题。只有结合蒯因在上面两种解决方案之间选择的立场,我们大概才会明白他的逻辑目的是支持塔斯基的语言层次论,而其中要被净化掉的杂质则是经典说谎者当中的自我指称。好在,蒯因接着指明真值谓词才是症结所在:
 
它仅取决于引用和附加的无害操作以及谬误的概念,而后者归结为一个无害的“不”和真。真值谓词显然是问题所在。不可避免的结论是,尽管真谓词透明易解和看似无关紧要,但是除非受到某种限制,否则它是不协调的。[2]83
 
但是,我们认为蒯因的这个理解是没有充足理由,甚至是错误的,他不能仅仅因为在表面上看不到原来那种自我指称就断然否定自我指称方案的可能性甚至合理性。作为本文写作的主要动机,对于这一点的详细辨析将在下面的第三节给出。
 
二、对几个评论的评论

关于经典说谎者及其增强版的各种解决方案的主张与反驳,已经吸引了对这个悖论感兴趣的绝大部分学者的注意力,而蒯因的说谎者作为一个旁逸斜出的变体,自然就很难吸引到大量的关注。下面我们按照文献发表的时间顺序介绍和评论我们已经注意到并且认为值得关注的几个作者对于蒯因的说谎者的评论4
 
2003年,乔治·切里(György Serény)在一篇试图构建说谎者悖论的一个“抽象形式变体”并进而给出一个形式化的解决方案的文章[4]当中,认为蒯因悖论和格雷灵悖论当中的观念可以为构建说谎者悖论更形式化的版本提供帮助,但是这个帮助实质上只是一个负面教训的警醒。他刚赞扬完蒯因悖论是一个具有独创性的悖论,立即就批评蒯因的说谎者构建在英语的偶然特征之上,因此脱离了我们真正需要的逻辑结构:
 
事实上,由于英语中陈述句中通常的词序是“主语 动词 …”,如果没有相反的指示,在句子开头的名词短语,无论它有多复杂,都会被英语使用者自动作为句子的主语。因此,在英语中,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对一个对象的应用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是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对对象名称的简单附加。由于蒯因悖论利用了英语的这一特性,它因此无法展示其逻辑结构,而这个逻辑结构正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因此,为了实现我们的目标,我们应该寻找一种抽象的“无语言”程序来执行形容词的应用。[4]5-6
 
如果英语句子主要采用的是主语居中的词序,“动词 主语 宾语”或者“动词 主语 宾语”的词序(主要采用这两种词序的语言也是存在的),那么蒯因的说谎者就不能在英语里面构建出来5。就此而言,蒯因的说谎者确实利用了英语的偶然特征。我们在使用语言的时候,必然而且也只能利用语言的特征,不管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特征。但是,紧接着因为由此构建出来的句子表面上“无法展示其逻辑结构”就责难这个偶然特征就有失公正了。一方面,一个句子的表面语法本身就是一种逻辑结构,尽管它是表层的,而且跟为了某种形式化目标追求的深层逻辑结构相比往往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几乎众所周知的是,至少在理论上我们总是可以通过一些逻辑处理来实现表面语法和深层逻辑结构之间的互相转换。因为切里没有看到逻辑是语言的一部分,而逻辑结构不过是一种深层的语言结构这一点,以至于他为了达到语言的深层逻辑结构而不惜抛弃语言表面特性而试图进入一种“无语言”的逻辑乌托邦,也就难怪他对于蒯因的说谎者的理解也就仅仅限于错误地责难语言的偶然特征了。
 
哈特利·斯莱特(Hartley Slater)在2014年的文章中[5],批评现代逻辑对于某些自然语言形式的无视是引发“命题悖论”“谓词悖论”(这两个术语都是斯莱特自己的用法)等悖论的一个重要来源,因此主张把逻辑形式直接映射到自然语言之上来避免这些悖论。按照他的理解,蒯因说谎者的悖论根源就是对于自然语言谓词的误用:蒯因谓词(蒯因的说谎者的谓词,也就是“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和格雷灵谓词(Grelling’s predicate)“不能应用于自身”一样,是一个内涵可能随着与其匹配的主语变化的可变谓词(variable predicate),而不是一个内涵稳定不变的恒常谓词(constant predicate)。斯莱特认为这种可变性是造成悖论的一个原因,是应该被禁止的,但是没有对此提供来自更深层次的语言分析的论证:
 
因此,蒯因谓词的问题在于,虽然其中只有一个句法短语,但在不同的上下文中,该短语可以有不同的所指对象,因此它没有单一的语义对应物。因此,在计算某些句子的真值时它是谓词,它不应被视为一个常量实体。主语必须是随该主语变化的集合的成员,而不是独立于主语的集合。与例如“是英语”不同,没有一个集合与“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相关联。因此,特别是,当它被附加到自身时,不可能进行评估,因为没有确定集来检查短语是否是它的成员。[5]257-258
 
然而在我们看来, “单一的语义对应物”这个短语本身有没有单一的语义对应物,都是值得怀疑的,而要求一个表达式具有“单一的语义对应物”,显然是一个过高的要求。事实上,基于对内涵是什么的一般理解,一个词的内涵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是常见的现象,而且远远不只是在悖论相关的语境当中的常见现象。即便不是这样,即便可变谓词在语言的角度来看是有害的、必须予以剔除的,我们也并不能因此直接在可变谓词和引发悖论之间建立因果连接,也就是把可变谓词本身看成是悖论的症结所在,而更应该反过来把在悖论语境当中出现的可变谓词和悖论一样看作是某种语言和逻辑错乱的一个症状。
 
马丁·普莱茨(Martin Pleitz)在2018年出版了600多页的英文专著Logic,Language,and the Liar Paradox(《逻辑、语言和说谎者悖论》)[6],意在“讨论说谎者悖论并提出一个新方案”,可以算得上是逻辑和哲学学者对于说谎者悖论的一次接近终极目标的大胆尝试。蒯因的说谎者作为一个在语言表层上拥有区别于经典说谎者的显著特征的新型说谎者,自然也就成了普莱茨单独关注的对象:
 
从它的表面语法结构来看,蒯因的句子根本不是关于任何一个句子,而是关于“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的表达,关于它说的是它属于“……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这个复杂谓语所表达的概念。但直觉上,蒯因的句子似乎是关于它自己的……[6]204
 
就是蒯因的说谎者在表面语法和直观语义之间关于自我指称的这种不一致表现,为普莱茨和我们带来了一个新挑战:
 
我们还需要证明,蒯因的说谎者句子没有为我们的主张(即实现句子自我指称的可行方法是通过名称、通过索引、通过描述或者通过量化短语)提供反例……[6]204
 
为此,普莱茨决定借助形式语言在蒯因的说谎者的逻辑形式当中寻找那个在它的表面语法当中隐匿不见的自我指称。有两条路摆在他前面,一条路是尊重“蒯因句子的表面语法指示的字面意义”的表面语法之路,另一条则是尊重“认为它像一个说谎者句子一样把谬误赋予自身的直觉理解”的直观语义之路[6]205。第一条路自然是走不通的,而在第二条路上,普莱茨在直观理解的引导之下,利用斯穆里安的对角化函子“Diag( )”,在蒯因的说谎者当中找到了一个可以解析出自我指称的逻辑形式:
 
(δ) 'False(Diag(<<False(Diag(x))>>))’,
 
其中,对于任意只包含一个自由变元的Φ(x),Diag(<<Φ(x)>>) = Φ(<<Φ(x)>>),
 
而“<< …>>”是引号标记。[6]208-209
 
在δ当中,根据Diag的定义,Diag(<<False(Diag(x))>>) = False(Diag(<<False(Diag(x))>>)),而等式的右边也就是δ本身,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到“Diag(<<False(Diag(x))>>)”指称δ本身,它因此也就可以被理解为,在蒯因的说谎者当中,以“通过描述的自我指称”(self-reference by description)的形式出现的自我指称。到这里,普莱茨为蒯因的说谎者寻找自我指称的任务也就可以宣告圆满结束了:
 
当我们第一次看到奎因的句子时,我们已经看到它没有通过引用来指称自己。我们对其逻辑形式的研究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我们可以通过以下肯定的观察来补充这一否定点:蒯因的句子通过描述来指称自己。更具体地说,它通过将描述函子应用于引用表达式而形成的描述来指称自身:在逻辑形式的层次上,我们将“Diag”-函子应用于形式化的引用表达式。[6]210
 
但是再一次回顾“蒯因的句子”的本来形态(“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 ”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我们就会发现它和δ的逻辑形式有不小的差异。首先,在蒯因的说谎者当中作为宾语的“谬误”怎么能和δ当中的虚假谓词“False( )”严格对应呢?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即便我们不怀疑δ是否忠实于蒯因的说谎者的直观语义,但是在δ当中发现的自我指称“Diag(<<False(Diag(x))>>)”又该如何回到蒯因的说谎者当中找到它的对应表达呢?
 
从蒯因的说谎者的表面语法到δ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差异,让我们不禁开始怀疑他的这个δ是把我们带到更接近还是更远离蒯因的说谎者的地方。
 
毋庸讳言,普莱茨的这种形式化处理有促进对于蒯因的说谎者理解的一方面,但是这种促进作用非常有限,几乎只限于让我们认识到因为这种形式化处理的结果,蒯因的说谎者可以跟其他某些的悖论划归为一类,或者跟其他某些悖论区别开来。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我们试图弥合蒯因的说谎者在表面语法和直观语义之间有关自我指称的分歧的目标来说,普莱茨的δ只是把我们在蒯因的说谎者的直观语义当中理解到的自我指称,以一种更难理解的方式,在更远离这个说谎者的表面语法的地方展现出来,从而使得在表面语法和直观语义之间的分歧更进一步加剧,也使得我们只能站在更远的地方观察这个说谎者。
 
普莱茨不会没有注意到在蒯因的说谎者和δ之间这种差异。事实上,他对δ的对角函子“Diag( )”给出了对应的直观解释[6]209,试图让我们重新回到对蒯因的说谎者的直观理解。但是他对于蒯因的说谎者的理解有着和我们这里不一样的目标,只是满足于在某个深层的地方找到自我指称,并没有强烈的意愿把这个发现重新带回蒯因的说谎者的表面语法,这样一来他也就没有动机去进一步探究在蒯因的说谎者和δ之间的这种巨大差异背后的原因。在我们看来,这一切很有可能都是因为他在借用对蒯因的说谎者的直观理解构建δ的逻辑形式时,他从这个说谎者的原本形式(1)直接跳到语义等价的衍生形式(3)甚至(4)上,而没有认真关注更为重要的衍生形式(2):
 
(1)“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 ”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
 
(2)“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 ”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一个假的句子。
 
(3)“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 ”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的一个句子是假的。
 
(4)“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 ”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的这个句子是假的。
 
关于这几个句子最值得注意的是它们在“假”上的对比,(1)当中只是潜藏着“假”,(2)当中出现了“假”但是它并没有出现谓词的位置上,而只有到了(3)和(4),“假”才作为一个谓词明显表现出来。在这个巨大跳跃当中,普莱茨几乎是一步抵达了δ的结果,完全忽略了中间本来应该结合表面语法和直观语义的转换过程。他在没有明确写出(1)之外的任何一个句子的情况下完成了这个巨大跳跃的。相反,如果他这么做了,那么他一定不会止步于δ的逻辑形式了。
 
对于蒯因的说谎者来说,直观语义当中的自我指称怎么成了表层语法的言外之意呢?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普莱茨的经验告诉我们,在结合表面语言和直观语义两方面对蒯因的说谎者做好理解之前,我们不要仓促地对其做形式化的解释。他留给我们的疑问在最后就渐渐变化成一个追问:我们为什么要去绕道求助于远远不是那么直观的形式语言,而不直接在自然语言的层面里写下从(1)到(2)再到(3)甚至最后到(4)的保持语义等价的逐步转换,清晰直观地揭示出自我指称是如何一步步从表面语法当中浮现出来的呢?
 
三、隐含的自我指称

之前一再说蒯因的说谎者没有经典说谎者的自我指称的时候,觉得我们对于自我指称已经再熟悉不过,更用不着每一次在想象当中努力回忆甚至描画自我指称的形态来确信我们对它的理解。但是这一次,我们不妨从温习经典说谎者“这个句子是假的”的自我指称开始,用图解的方式把它的自我指称表示出来,见图1(下面的几个图解当中的方框和箭头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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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经典说谎者的自我指称
 
从这个图解可以看到,经典说谎者的自我指称既不是“这个句子”指向“这个句子”自身,也不是这个句子指向这个句子本身(尽管这两种情况看起来更适合被称为“自我指称”),而是作为这个句子的主语的“这个句子”指向这个句子本身。再来看蒯因的说谎者,我们也用图解的方式(图2)看看刚开始在其中探索自我指称的时候会发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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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寻找蒯因的说谎者的自我指称
 
这个图解当中的两个指称,左边的从“它”指向“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 ”,右边的从“它的引用原文”指向“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 ”,是蒯因的说谎者能够成为说谎者的两个基本前提6。按照已经在经典说谎者当中放宽了限制的命名方式,它们甚至都可以被称为“自我指称”,但是它们不是经典说谎者当中的那种指向整个句子的指称,而且更为重要的,它们并不像后者那样直接诱发悖论,因此一般我们并不把它们看称作是“自我指称”,也就更不是我们这里要寻找的自我指称。
 
我们注意到经典说谎者的自我指称有一个基本特征:有一个明显的表达式(按照语言使用者的意图)指称这个表达式所在的整个句子。这个特征有两个要点:一是有一个明显的表达式用于自我指称,二是作为整个句子的一部分的表达式对于整个句子的指称。这个用于自我指称的明显的表达式可以是指示词、名字和包含了指示词或者名字而有明确指示作用的短语等。我们用“明显的自我指称”这个名字来称呼拥有这个特征的自我指称。经典说谎者拥有的这种明显的自我指称,正是蒯因的说谎者在表面语法当中缺乏的——再说一次,这也是蒯因的说谎者被看成是一种新型的说谎者的一个理由。
 
更有意思的是,也是我们和蒯因一样曾经始料未及的是, 蒯因的说谎者这种类型的说谎者其实早有先例,而且是形式更简单的例子。这个例子就赫然出现在蒯因把他的说谎者作为“它”和它的语义等价物一起讨论的场合:
 
因此,它[蒯因的说谎者]相当于“我正在说谎”……[2]83
 
“我正在说谎”也是一个经典说谎者。考虑到埃庇米尼得斯的“所有克里特人都是骗子”不是一个严格的说谎者,以及按照从日常表达到学术争论的语言递进,它应该比“这个句子是假的”出现得更早这两点,“我正在说谎”很有可能是最早的说谎者,因此更有被称作“经典说谎者”的资格。但是在这里,出于讨论的方便,我们暂且把它称为“伪经典说谎者”,以区别于“这个句子是假的”这样的经典说谎者(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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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伪经典说谎者的自我指称
 
从图3来看,“我正在说谎”当中的唯一能够可能涉及明显的自我指称是“我”,但是“我”指向的是说话人,而不是“我正在说谎”这个句子!跟蒯因的说谎者一样的是,伪经典说谎者在表面语法当中看不到明显的自我指称,但是我们在直观语义当中可以清晰地感觉得到自我指称,这就是在说谎者的表面语法当中隐而不露的自我指称。我们把这样的自我指称称之为“隐含的自我指称”。相比于无需揭示的明显的自我指称,这种隐而不露的指称还需要我们把它作为“隐含的自我指称”揭示出来。要把这种隐含的自我指称给揭示出来并不难。跟之前普莱茨的揭示方法大不相同的是,我们这里的揭示方法既简单又直观,只需要在不改变说谎者句子结构和保持语义理解不变的前提下,在说谎者句子的一个关键地方稍作变换,就可以办到。
 
对于“我正在说谎”,我们只需要把其中的“谎”转写成“假的一个句子”(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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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伪经典说谎者的自我指称
 
经过这样的转写之后,其中的“一个句子”还没有能够立即像经典说谎者当中的“这个句子”一样获得指向整个句子的语义功能。要完成“一个句子”向“这个句子”的语义转化,我们只需要依次把“我”指向说话人,说话人正在说的一个句子就是这个句子这两点考虑进来,“一个句子”无需在表面语法上明确转换为“这个句子”,就可以从不确定地指向某个句子到达指向这个确定的句子,从而指向经典说谎者这个句子本身。因此,“一个句子”,就是我们从这个说谎者当中揭示出来的隐含的自我指称。
 
对于蒯因的说谎者的处理方法几乎完全相同,就是把其中的第二个“谬误”转写成“假的一个句子”(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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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蒯因的说谎者的自我指称
 
接下来,我们考虑到有之前已经描绘出来的那两个指称——从“它”指向“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 ”,从“它的引用原文”指向“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假的一个句子] ”——的保证,“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谬误 ”当附加上它的引用原文时产生的一个句子就是蒯因的说谎者这个句子本身,因此转写出来的“一个句子”就指向这个句子本身。这样一来,“一个句子”就是我们在蒯因的说谎者当中找到的隐含的自我指称。
 
有人或许反驳说,我们并不是在原原本本的表面语法当中找到了隐含的自我指称的。是的,但是我们是在不改变说谎者句子结构和保持语义理解不变的前提下,在最接近原来的表面语法的地方找到了可以归咎为悖论根源的自我指称。我们不只是比普莱茨的理解在结果上更接近蒯因的说谎者的表面语法,而且在整个快速的转换过程当中也比普莱茨的方法表现得更为接近表面语法。从“谬误”到“假的一个句子”的轻微转化,一方面可以放在准确而灵活的语言使用规则当中得到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借由统一解释我们之前经典说谎者的自我指称的具体效用得到理解。可能还有人会批评说,这个揭示过程太过依赖于语言直观,没有借助形式框架的逻辑推演,因此缺乏论证的力量。我们对此的回应是,在语言直观和形式推演之间,形式推演是需要前提的,而关于说谎者句子的自我指称展现的形式推演的前提就是从句子(1)到(4)自然转换的语言直观,否则我们只有空洞的逻辑框架,无法展开说谎者句子的自我指称的任何有意义的推演。
 
在语言当中,语形和语义之间有着许多种类的不一致现象。蒯因认为在他的新型说谎者当中没有自我指称形式这一点是几乎不需要任何辩护的事实。可是,对于希望深入到语形和语义之间更多的细节去努力理解的我们看来,这样的论断可能是武断的。本文正是通过一个跨越语形-语义的简单分析,表明了蒯因的这个论断其实是错误的。而对于我们来说,在蒯因的说谎者当中找到隐含的自我指称这个工作,可以看成是为进一步支持和发展说谎者悖论的自我指称方案清除了一个(可能也算重要的)障碍。
 
四、结语:自我指称方案的继续发展

蒯因一直袒护的语言层次方案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在缺乏其他足够有力的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它扭曲了我们对于真的一致理解——它还由此开启了一个通过改变我们对于真的一致理解的真理论路线:
 
从塔斯基的语言层次论,到克里普克的真的不动点理论,到真的修正论,到普列斯特的双面真值论,说谎者悖论的真理论解决之路似乎一直向可能性的方向延展着。[7]25
 
即便到了最新的发展,譬如迈克尔·格兰茨伯格(Michael Glanzberg)[8]把语境的因素也糅合进来形成一个语境-层次方案也无法改变真理论路线的困境:
 
但是,我们只能感觉到一个“真”,无论我们如何训练我们的语义自觉,都体会不到塔斯基为语言层次设置不同的“真”在语义上的基础上意味着什么,体会不到克里普克从部分“真”一步一步(甚至无穷步)终于在奇妙的不动点上遇到完整的“真”这整个过程,在我们对于“真”的理解和使用过程当中意味着什么,体会不到普列斯特将截然对立的“真”和“假”统合起来形成的“真”在什么意义上能够代替我们心中那个唯一的“真”。[7]25
 
另一方面,对于支持自我指称方案的一方来说,仅仅把解决方案停留在认为说谎者当中的自我指称非法或者无意义这一步,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应该继续往语言的深处下探,在语言的语形—语义机制当中去寻找更有希望的答案。幸运的是,在这个方向上,沿着普莱茨开辟的语言形而上学路线继续往前走一两步(在我看来确实只需要一两步),我们真地就很有可能抵达完美解决说谎者悖论的终极目标。

注释

1 相比“奎因”这一主流译法,“蒯因”更接近“Quine”的英文发音。

2 英文原文[1]9:'yields a falsehood when appended to its own quotation’ yields a falsehood when appended to its own quotation。

3 英语原文为9个单词。

4 2014年出版的索尔·克里普克(Saul Kripke)论文集当中有一篇文章题为《哥德尔之路》,意在提升哥德尔第一不完全性定理的历史和实质两方面的可理解性,也提到了蒯因的说谎者,只不过是一掠而过地提到了它,再加上几句关于这个说谎者如何导出悖论的介绍而已 [3]237。

5 中文也是主要采用“主语 动词 宾语”词序的语言,因此我们能够比较准确地翻译蒯因的说谎者。

6 事实上,单从句子形式来看,“它”和“它的引用原文”这两个表达式当然可以指向别的地方,但是如果这两个表达式指向别的地方,那么整个句子就不再被理解为说谎者,也就不适合被称为“蒯因的说谎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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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义昭,理学学士,逻辑学硕士,以逻辑哲学、语言哲学、心智哲学为工作范围,最近的研究兴趣集中在说谎者悖论的语言分析方案、人工智能语境下的心智哲学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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