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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兄妹俩争夺遗产,还都拿出了一份真遗嘱

 故事作家协会 2022-03-22
文明与和谐,需要法律与道德为基础。因为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文明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正处于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时代,就更需要法律与道德的文明进步。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总会有许许多多的问题需要法律公正的评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深刻变革,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社会矛盾的频繁化,刑事犯罪与民事冲突也对大众的日常生活产生着直接和间接的影响,群众渴望规范社会秩序,维权意识与日俱增,政府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以法治国,以法强国,让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已成为大家共同的目标和追求。而在普法宣传中,大众传媒的影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如今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和渠道多元化的情况下,法治类节目也以其对社会矛盾的直接关注,对现实生活矛盾问题的反映,对于广大公民的权利、义务以及社会安全、公正的广泛探求,受到了市民超乎寻常的期待和欢迎。
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沿滩区司法局制作了《自贡市沿滩区法治故事会》的视频和音频节目。旨在于以实用为基础,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弘扬道德风尚,传播法治精神,使其裨益于政府、企业和老百姓。由于法律条文本身是枯燥的,我们将更加注重兼顾节目的新闻性、知识性、典型性、人文性、故事性、服务性,以案说法、解读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以此来唤起大家依法律己、依法做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让法律走进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
《龙湖的龙门阵》陆续刊载《自贡市沿滩区法治故事会》的文稿。
谁的遗嘱有效
今天讲的这个法治故事,叫做《谁的遗嘱有效》。
遗嘱呢就是指人生前对其死后遗产分割及其他事务处理所做的嘱咐或嘱托,比如大娃儿要房子呀,老二要现金呀,幺女儿要门面呀这些。有的人先前写了遗嘱,后来又重新写,继承人是同一人还好,是不同的人员,那么可能麻烦就大了。这不,张大强的一双儿女就遇到了这种事情,两兄妹因为老汉儿留下的两张遗嘱发生纠纷,最后闹到了法院。
话说张大强夫妇有一儿一女,如今呢儿女都已经成家立业,也分别买了房子,各自过自己的生活。这张大强在单位房改的时候买了一套两居室,为了不给儿女增加麻烦,也为了图清闲,老两口就单独居住在这两居室。2000年的时候,张大强的老伴生了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就剩下了张老汉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2003年的时候,张大强想到自己某一天也会去世,于是就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在遗嘱里面指定由儿子继承自己的房产。不得不说,张大强的思想还是有些古板,认为儿子才是传宗接代的人,女儿一结婚就如泼出去的水,所以在遗嘱里面根本就没有提女儿。
转眼时间到了2006年,张大强患病,到医院检查已经是肺癌晚期。在张大强住院期间,儿子很少来看望,只有女儿在医院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跑前跑后,端茶送水,毫无怨言。张大强对儿子的不孝十分失望,同时心里感到自己有些对不住女儿,于是他改变主意,打算给女儿写份遗嘱,让女儿继承自己的房产。无奈此时张大强已经病入膏肓不能写字了,就叫女儿请律师到现场见证并代写了一份遗嘱,指定房产由女儿一人继承。
时隔不久,张大强欣慰地闭上了眼睛。但是他的后事还未料理完,一双儿女就为争夺父亲的房产吵闹不休。两兄妹各自拿着一张遗嘱,都说是老爸的亲笔(亲口)遗嘱,房子应该归自己所有。哥说哥有理妹说妹有理,互不相让,最终打官司闹到了法院。法院最后裁定:张大强女儿分得房产的六分之五,儿子分得六分之一。
对于这两张遗嘱,究竟谁的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法院会判决兄妹如此分割房产,我们听听律师怎么说。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供稿:沿滩区司法局
沿滩区故事作家协会)

张嘉骊律师点评:

遗嘱中所涉房产是张大强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应各占一半份额。张大强妻子去世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张大强和儿子、女儿三人都有继承权,按照三份等分,三人各得张大强妻子房产的三分之一,每人可得总房产六分之一。
张大强临终前的遗嘱有效,由女儿继承自己的六分之四及女儿应得母亲的六分之一,合计一共六分之五的房产,儿子手里的遗嘱无效,只能法定继承母亲的房产,只应得六分之一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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