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对于代理诉讼,律师和当事人是真正的双向选择

 胡杨5689 2022-03-26

这个月,已经拒了3个案子了,第一个案子,距离太远,上千公里,疫情风险,律师现在也不方便出去;第二个案子,当事人期望值太高,非要强调一定要胜诉,但没有人能给你承诺一定胜诉(如果承诺,一定是骗子);第三个案子最离谱,喜欢打听无关的事,比如非要看我代理别人案件过程中的我的工作材料,被我直接拒绝了。这些当事人的隐私,律师要保守不外传的,这是最基本的。

通过以上,我也是想说,律师和当事人,一定是双向选择。我真的不缺你这一个案子,你选择了我,你想委托我,费用也合适,我也不是一定要答应你的。

你看中我,觉得我靠谱、能积极给你办案,我也觉得你靠谱、能配合我的工作(比如按我的指导去积极收集证据,不行我再调取,再不行我申请法院调取)。那么双方一拍即合,这样大家都能积极往前走。不然你很烦我,你还委托我…或者我很烦你,我强行受委托…或者双方你质疑他、他质疑你的,那即使委托,也尽快解除委托吧…因为这样能弄好案子,就邪门了,而且双方关系会越来越差,绝对影响案子这个正事。

双方都是人,人地位平等,律师是一个特殊职业,需要按法律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委托人心急心切,这都可以理解,毕竟法律事都是一堆破事。但是律师和当事人双方达成合作后,就要消除猜疑,全力以赴,律师主要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架构充实进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当事人主要提供事实和证据,双方共同努力,才能顺利推进。

(我是律师夏启航,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在头条私信我询问,我会回复)

文章图片1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